一位網友,提到了關於老家貴州的一條新聞。說的是貴陽最偏遠的一個村,政府說天凍路滑得厲害,物質根本運不進去。結果,一個民間車友組織自發的居然把物質運進去了。
這不是貴陽一個地方的問題。除了看到溫家寶一個人四處奔波外,從中央到地方的黨政軍領導和部門似乎在這次五十年不遇的雪災中的前20天完全處於癱瘓狀態。
救災,特別是重大災害,中央政府無疑要承擔最重大的責任,這在世界各國都是一樣的。原因很簡單,受災地區缺乏足夠的人力物力,只有中央政府才可能動用和有效運用全國資源;其次,則是各級政府的責任;最後是各個民間團體。說明白了,政府收了老百姓的稅,就是讓你幹這個的。不然要政府幹什麼?
據軍方人士表示,解放軍搶險救災的專業裝備器材不足,搶險救災專業化程度還不夠高,制約了部隊搶險救災的時效。我記得1976年前軍隊到唐山地震災區去救災的時候面臨的是同樣的問題。30年過去了,在沒有明顯外敵威脅的情況下,軍隊武器現代化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在每年都要進行的救災方面,裝備和專業化卻始終原地踏步。30年來主要的進步是,從用手扒磚變成了用鐵鍬鏟雪(新華網照片)。至於參加救災的軍隊人數,按照第二十天軍方自己公布的20萬人次(請注意是人次,不是人數),如果每名軍人出動兩次,參與救災的軍人只和參加唐山救災的人數相當,而這次受災人數是唐山地震的近百倍。
民間組織的資源遠遠無法和當地的地方政府相比較,既然民間組織可以做到,說明在技術上不是問題,至少困難是可以被克服的。政府說物資運不進去,說明不是政府沒有考慮到這個村子的需要。那麼為什麼擁有絕大部分資源的政府做不到呢?
由此引起的另一個重要議題就是關於民間慈善機構和民間團體可以發揮的作用。有人提出中國民間救助機構匱乏,並說有人認為這是政府的職責而袖手旁觀。事實上,中國大陸從清末到民國已經形成了非常完善的民間慈善機構,只是在1949年以後,和教會有關的被當作帝國主義殘餘清除了,個人慈善家則多半成為地富反壞分子。對於民間的自助互助,一定的組織形式是不可少的,否則難以集中起社會的資源。然而,這不僅是中共不喜見而且是長期以來致力打壓的。最典型的例子是民間對河南愛滋病的研究幫助受到的打壓迫害主要來自省一級的黨政當局。
究其原因,一是中共一貫利用重大自然災害來宣傳自己救災的偉光正,把「壞事」變為「好事」,決不允許民間團體和個人分享此等「榮耀」。二是關心自然、環境、民生而積極從事慈善事業的,往往會由關心民間的疾苦進而關注人權,這在中國本來就是不可分的。中共是把這個作為對自己統治的威脅對待的。最近,長期致力於中國環境保護和幫助愛滋病人的維權人士胡佳被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就是明證。
當政者不作為,又不允許民間組織作為,在中國救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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