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峰,男,現年三十八歲,河北省深澤縣白莊鄉小堡村人。平時以給人拉磚養家餬口,為人本分老實。上有年邁的老人,下有未成年讀書的孩子。夫妻勤儉持家,日子雖不富裕,但一家人和睦相處,日子也算過的平靜而充實。
然而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張朝峰被深澤縣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為何攤上了官司?其中的原委又是甚麼?
這個平靜的家庭為何飛來意想不到的橫禍。事情的從頭說起:早在幾年前,張朝峰在深澤縣城向陽街開過一家印刷店,經營狀況一般。一次張朝峰去外地進貨,途中不幸遭遇車禍,當時頭部嚴重受傷,只因搶救及時,總算保住了性命。由於傷勢過重,在家調養一年多的時間身體才基本恢復。顯然,複印店也不得不關門,所有的工具和器材也就只好搬回了家。因為一家人總得生活,從那以後,張朝峰只好用拖拉機給人拉磚賣苦力為生。事情就從這裡說起。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前河北省委書記白克明的指使下,深澤縣動用了上至縣委書記、下至各村幹部、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門的人員,對深澤縣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來勢凶猛。當時,白克明邪惡的揚言要一夜之間把深澤縣的法輪功抓完。因此在深澤縣公安局各副局長的帶領下,很多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了非法的抄家和搜查。
當時,深澤縣公安局副局長袁俊峰負責搜查白莊鄉。張朝峰的岳父因修煉法輪功也不例外的遭到了野蠻的搜查,但惡警一無所獲。沒有搜到東西,沒法交差。因此公安局連夜召開所謂的緊急會議,各村幹部都被強行叫去參加。會議上,所謂上級來的幹部大發雷霆,要求必須要搜到東西,否則無法交代,強行要求村幹部必須全力配合。
四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左右,張朝峰的家被四輛警車團團圍住。在副局長袁俊峰的帶領下,對張朝峰的家進行了盜竊式的、野蠻性的非法抄家。因張朝峰去拉磚,妻子在本村打零工。家中無人,大門上鎖,他們找來梯子,翻牆而入,撬門而進。把家裡翻了個底朝天,搬走了機器和所有的工具。家中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搜完以後,惡警馬上找到村幹部何亞雄,讓他簽字。何亞雄並不知道他的簽字證明是要付法律責任的,於是他們讓怎麼簽就怎麼簽了,但他並不知道公安局搜走了甚麼。
當時張朝峰正在拉磚的路途中,公安局的人突然開車把他截住。欺騙他說:"你的戶口不對,跟我們去一趟,核實一下,一會兒就回來。"當時張朝峰覺得沒甚麼,就信以為真,跟他們上了車。中午,張朝峰的妻子賈燕回到家中,看到家裡的情景,不知到底怎麼回事?怎麼突然自己的家被人抄了?後來經打聽才得知,本村法輪功學員有三分之二都被抄了家,只因為自己的父親修煉法輪功,他們是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所以公安局連他們也不放過。
刑訊逼供 捏造罪狀
公安局這樣做,實屬知法犯法。
當天晚上,白莊鄉派出所的人來到張朝峰家,對妻子賈燕進行了各種詢問,賈燕根據事實都做了回答。第二天,由於不放心,妻子賈燕去派出所打聽到底是怎麼回事?派出所給的答覆是:"沒甚麼,回家等吧!"單純的賈燕也就真的以為沒事,於是回家接著打零工去了。
時隔幾天,也就是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白莊鄉派出所通知讓賈燕去派出所。當時她以為要把自己的丈夫放回來。可萬萬沒想到,她拿到的是一張丈夫的逮捕證。上面寫的是:"張朝峰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真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她丈夫整天忙碌,拉磚掙錢,每天累的夠嗆。甚麼時候去破壞甚麼法律實施了?這到底是哪跟哪呀!
為了弄個明白,賈燕去深澤公安局詢問情況。可是沒有誰能告訴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後來經多方打聽,才知道一些消息,說甚麼"張朝峰承認自己是煉法輪功的,自己印資料、發傳單",並且公安局單方證明抄家時從家中搜出一千五百份印好的傳單,並且說還要憑這判他七年徒刑。
張朝峰的家人無法相信這一事實,公安局究竟用甚麼方法讓他如此"招供"呢?還是公安局硬是給捏造的?因為張朝峰根本就沒有修煉法輪功,這在小堡村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至於印資料、發資料更是不可能的事,"搜出一千五百份資料"根本就是公安局的毒辣手段。
拒絕當事人請律師
正當張朝峰的家人心急火燎還理不出頭緒時,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公安局把案卷移送了檢察院,檢察院當天就快速的遞交到法院,沒進行必要的審查核實手續。
張朝峰的妻子賈燕到法院打聽,向一姓賈的庭長說明要請律師。而這位賈庭長卻說:"找律師也不管用,該怎麼判就怎麼判。"為甚麼平民百姓就不能請律師?況且這也是法律賦予中國公民的權利。賈燕據理力爭,姓賈的庭長才勉強答應。於是家人請來了律師,律師在家人的陪同下去法院見了那位賈庭長。賈庭長讓張朝峰的家人迴避,單獨會見律師。會見完畢,律師對家人的第一句話就是:"我不能給你管這事了,你想辦法另找別人吧。"很顯然,律師受到了賈庭長的恐嚇。此時,離法院開庭只有三天時間了。家人後來終於又找到了一位有正義感的律師。由於律師的介入,開庭時間推遲了一星期。這說明一切都在預謀之中,一切都是他們各部門事先串通好的。因為律師介入,會給他們帶來麻煩,因此想草草結案,為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故意製造冤假錯案,拒絕當事人請律師,同時對律師進行恐嚇。這就是中共法院的真實形象。
第一次開庭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法院進行了第一次開庭。經律師辯護,強加給張朝峰的罪名不成立。法庭當庭沒有宣布結果,而是休庭合議。按照法律程序,七月二十日應該出判決結果,卻一直沒有音信。後來得知法院把案卷退回了檢察院要求補充證據。作為法院,應當依法辦事,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既然張朝峰無罪,就應該釋放,為甚麼一定要補充證據非要把張朝峰定罪呢?這本身就是違法。其中必有蹊蹺。
第二次開庭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經過一個月的時間補充證據後,案卷由檢察院又一次送到法院。於是九月十一日法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在幾個月的等待中,家人的心情很多人是有同感的。本次開庭時,法庭宣布的所謂證據是:"張朝峰是法輪功煉習者",並且說深澤縣"法輪功轉化小組"可以證明。對於補充的證據,張的家人聽後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張朝峰根本就不是法輪功學員,關於這一點,村幹部已經為本案出示了親筆信給予證明。
由於律師的辯護,檢察院補充的證據仍不成立。按照法律規定,單位是不能作證的,作證的應該是證人而不是哪個單位。
因證據不成立,法庭對張朝峰的迫害陰謀仍未得逞,按理說應該宣判無罪,當庭釋放。法庭卻強找理由,說甚麼要再延期一個月,要請示中級法院和市政法委。由此看來,法院根本無權獨立辦案,受人暗中指使。在此以前,深澤縣法院曾兩次請示中級法院,但證據不足,沒能批示。當再次請示中院時,中院列出了幾條,並交代說:"你們把這幾條補充上就可以批判"。
可見中國的執法人員也只不過是利用法律在整治老百姓罷了,根本不可能為民做主。
法院為甚麼一定要對張朝峰定罪?這其中又隱藏著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為了進一步搞清楚"深澤縣法輪功轉化小組"到底是怎麼回事?張朝峰的妻子賈燕去深澤縣委大院找"法輪功轉化小組"。當向縣委大院的工作人員打聽"法輪功轉化小組"時,引起了很多人哄堂大笑,說:"哪有甚麼轉化小組呀,可能是‘六一零'吧!"
賈燕找到了"六一零"辦公室。兩個年輕人接待了她,並講明他們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其中一個人立刻給檢察院打電話表明瞭態度。
第三次開庭
一個月後,延期時間到了,這次按說應該給一個完整的答覆。可是張朝峰的家人等到的結果是:案卷又由法院退回了檢察院,說要"重新偵察",結果白莊鄉派出所沒有接案。於是檢察院自己開始了"重新偵察"。直到十一月十二日,案卷又重新送回法院。一個月後,十二月十二日,法院來通知,說下午二點開庭。此次開庭,檢察院所補充的證據都與本案無關。最主要的一點是:把張朝峰的岳父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被勞教的事拿出來,作為此次張朝峰的"犯罪證據"。相信任何人看後都會笑掉牙齒。同時也會看到中共法律的荒誕和株連政策。
此次開庭僅十分鐘就草草結束。十二月十九日,張朝峰的家人極不情願的拿到了張朝峰被強行判決三年半的判決書。判決書上對辯護律師的辯護,小堡村書記和村長的親筆證明都予以否定。而且那個"法輪功轉化小組"的證明仍然堂而皇之的存在。當張朝峰的妻子賈燕再次找到"六一零"的頭目時,此人說話態度極其惡劣蠻橫,強詞奪理,對這場冤假錯案毫無羞澀感。
並非結尾的話
幾個月來,家人在痛苦與焦急中的奔波,村幹部和老鄉們的證明,律師的辯護,這些眼睜睜明擺著的事實卻硬是讓邪黨法院顛倒是非後,成了張朝峰的"罪證"。
三次開庭就是為了使一個無辜的小老百姓被冤入獄。在中共的統治下,當權者在知法犯法,愚弄百姓,法律成了迫害中國百姓的合理渠道。法官失去了應有的道德和良知,成了邪黨迫害民眾的工具。
為甚麼深澤縣公檢法的一夥人非要對張朝峰製造冤案使他入獄呢?原來,深澤縣政法委和公檢法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想利用二零零七年"五一"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搜捕,搞出一個甚麼大案,向上級立功請賞。才想出如此卑劣的手段。
張朝峰一家人作為生活在中國社會最底層的普通老百姓,無錢,無權,無門路。為了討回公道,張朝峰的家人已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在中共的統治下,在這個官官相護、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年頭,能否得到公正的判決還是個未知數。
迄今為止,張朝峰已被關押九個月,妻子為了他能早日回家,東奔西走,生活沒有著落。家中的老人需要照顧,兒子惦念父親,已無心讀書,面臨輟學。好好的一個家庭被搞的支離破碎。人心都是肉長的,誰都有個家。張朝峰的妻子賈燕,一個柔弱的鄉村女子,有苦無處訴,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說。作為社會中的一員,呼籲所有善良的人們,請給予道義上的支持與幫助,向政府討個公道,無罪釋放張朝峰。
良知不會沉默
通過張朝峰的冤案,可以看出,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肆無忌憚,使很多人徹底看清了中共是如何栽贓法輪功的。以前可能很多人都不相信中共栽贓迫害法輪功,通過這件事,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為了迫害法輪功,中共和被中共利用的那些人,是甚麼辦法都想得出來的。同時也可以看出,中共的法律完全是為統治者服務的。在權力、利益面前,道德、良知、人格和尊嚴已經蕩然無存。而這一切,都是多年來中共教育灌輸的結果。這場實實在在的冤假錯案,真實的告訴了人們,中共的本質是邪惡的。相信很多人會聲援他們一家人。那些有道德和良知的人們才是這個社會的"脊樑"。有人曾經聽到"退黨"就不愛聽,甚至是怒氣衝天。通過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根本不把老百姓的死活放在眼裡的中共,還有甚麼存在的理由。如此看來"天滅中共"的確是天意。希望中共變好已是"竹籃打水、畫餅充飢",而改變自己已成為當今的一大轉變和潮流。通過這家人的遭遇,相信會有更多的人來同情法輪功,會有更多的人看透中共的本質,同是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聲明退出中共的一切組織,從而得救。而最可悲的是那些被利慾熏心的人,他們才是中共最直接的真正的受害者。
"神"也決不會無視人類的所為,善惡必報,是從古至今的天理。迫害法輪功這八年間,深澤縣各部門遭到惡報的人已不在少數,仔細回想起來,能說和迫害法輪功無關嗎?同是中華兒女、炎黃子孫,如今有人卻甘願放棄自己的祖宗,做忠實的馬列子孫。心甘情願的維護這個外來的邪靈。隨著中共本質的不斷暴露,人也會越來越明白。相信這件事會使更多的世人覺醒,從而作出自己歷史的選擇。如此看來也是一件好事,最後弄巧成拙的是中共,而受害最深的是甘願被中共利用的那些人。如不及時醒悟,對大法迫害的罪惡將永遠在無盡的痛苦中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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