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地下錢莊 年交易數百億

深港之間的地下錢莊是地下經濟飛速發展的平臺之一。所謂地下經濟,從經營內容上看主要指經濟內容是合法但未經行政部門正式批准的經濟活動。對此,中國民主建國會廣東省委提議,必須嚴厲打擊地下經濟,以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廣州日報報導,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利益的驅動下,偷稅、漏稅、不領執照從事生產經營、冒著被法律懲罰的危險從事犯罪的地下經濟活動時有發生。

龐大的市場需求量和高額利潤,是地下錢莊的驅動力量。一些外資企業和一些私營企業將收入轉移到境外,以逃避國家監管和稅收。

據報導,由於地下經濟隱蔽性強,任何部門都無法做出準確的統計,資料顯示,從1999年開始,廣東投放的現金佔全國投放量的一半以上。深圳地下錢莊從事地下外匯交易所得的人民幣現金幾乎全部都轉移到了香港。

專家分析,若據此來推算,最近幾年每年通過深港之間的地下渠道轉移到香港的人民幣現金規模就應在數百億元之巨。

深圳與香港之間的地下匯兌活動一直是地下匯兌的"主戰場"。

報導提到,地下經濟的規模發展對廣東省經濟發展的衝擊越來越大。地下經濟給經濟社會所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導致GDP等基礎資料的統計失真,從而直接影響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是導致通貨膨脹的隱患;偷漏稅款,致使國家財力萎縮;破壞了國民收入的分配與再分配的合理比例,拉大了貧富差距。對經濟秩序、社會規範、道德觀念等各方面都產生了巨大的衝擊。

民建廣東省委建議:在政府強有力的領導和決心下,公安、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眾多部門聯合起來,打擊地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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