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重新界定性騷擾 須含有「淫穢色情」內容

18和19日,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本屆人大常委的最後一次例會,「《江蘇省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修改稿」等法規提交審議。該修改稿對「性騷擾」的界定更為細化,並刪除了「妻子可查看丈夫私房錢」和「禁止婚內強姦」的條款。

據「揚子日報」報導,《草案》首次審議時,對「性騷擾」 的界定描述為「違背婦女意願」,「以語言、文字、圖片、電子信息、肢體動作等形式」。在審議時有委員指出,上述界定太過寬泛,執行中不易操作,因而增加了一個定語——「含有淫穢色情內容的」。也就是說,向異性發送的「黃段子」仍在被禁止之列,而說「我喜歡你」則未必。

公開徵求草案意見時曾提出,「在婚姻存續期間,婦女有權瞭解配偶財產狀況和經營狀況,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 該條款被普遍解讀為「妻子有權隨意查看丈夫私房錢,從而約束丈夫包‘二奶’。」在18日提交審議的二審稿中,這一條款被進一步修改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知情權,一方有權瞭解財產狀況,另一方不得隱瞞」。因為考慮到一方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並不享有知情權。

一審《草案》中,曾對「婚內強姦」做出了具體的禁止性規定。審議結果報告指出,考慮到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得強迫女方與其發生性行為,因此建議刪除草案中「離婚案件一審判決生效前或者在二審期間,男方不得強迫女方與其發生性行為」的條款。

修改稿中也增加了對經濟困難孕產婦、女生升學、女工勞動關係、受害婦女庇護等保障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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