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坤賄賂黃菊秘書近千萬(圖)

 

導致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下臺的"上海社保基金案"的審判已經接近尾聲,案件核心人物張榮坤案即將在吉林開庭,起訴書顯示當時任上海福禧投資董事長的張榮坤曾向上海官員行賄近三千萬元,其中對黃菊的前秘書王維工行賄就有900餘萬元。

據《財經》報導,王維工接受張榮坤賄賂自2001年9月始。其間,2002年1月,張榮坤曾為福禧投資收購上海路橋事項請王維工幫助。王維工為此邀請上海市原市長陳良宇(另案處理)與張一起用餐,張榮坤請陳良宇關照,陳良宇當即表示支持。之後,陳良宇違反決策程序,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上海路橋轉讓給福禧投資。起訴書稱,"此筆交易實際支付10.15億元獲得了最低價值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股權。"

一個發散的多重利益交匯的腐敗聯盟至此浮出水面,張榮坤作為腐敗發源中樞以近3000萬元 賄款維繫著這張上達官場顯貴、下聯市場作手的龐大網路。自1998年至2006年間,各方上下其手,連番運作了操縱海欣股票、買賣上海路橋、入股華安基金、上海電氣上市等。不過,相比那些身敗名裂、刑至無期的官員,張榮坤面臨的五項指控均非重刑,其中操縱證券市場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下,其他均在五年之下。

張榮坤進入公眾視野,始於2002年2月。其掌控的福禧投資橫空出世,以32.07億元人民幣報價,收購上海城市建設開發總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路橋)99.35%股權,後者擁有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經營權。

而這其中最關鍵的人物即王維工,他也是張榮坤的行賄對象中,唯一尚未進入訴訟程序的人員。自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張榮坤分14次給王維工財物933萬2545元。

據瞭解,上海社保案目前大多涉案人員已受審並判決。其中上海社保局原局長祝均一受賄166萬多判刑18年;原上海電氣董事長韓國璋受賄375萬元判無期;陳良宇秘書秦裕受賄40萬元判無期;至於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據悉仍未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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