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裕被判無期 王成明死緩

上海社保案再有多人被判刑,吉林省高院20日上午對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秘書秦裕丶新黃浦集團原董事長吳明烈上訴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兩人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該判決也為終審判決。

《財經》網路版報導,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對秦裕丶吳明烈的上訴案書面審理,直至本月20日審理完畢,正式宣判。據瞭解,由於二審並未開庭審理,吉林省高院宣判地點仍是長春市中院原一審開庭的法庭。

秦裕丶吳明烈是在第一批業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員中,僅有的兩名上訴者。兩人的上訴理由,均認為自己存在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過重。

另外,秦裕丶吳明烈案終審判決當天,長春中院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原董事長王成明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成明因共同貪污3億元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受賄21萬元罪名成立,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兩罪並罰被判死緩;其共同貪污罪的同案犯,上海閔華實業聯合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嚴金寶丶上廣電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陸天明,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此外,近日也有多名貪官被判刑,河北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前天對天津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兩罪並罰,判處死刑,緩刑兩年,並沒收個人財產。前農業部財務司司長孫鶴齡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罪,昨天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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