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筱萸腐敗窩案又挖出一碩鼠

中國藥學會原副秘書長劉永久在西城法院受審,他被控受賄十六萬元。劉永久承認收錢,但否認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劉永久是否是國家工作人員,將決定他的刑期是10年以上還是10年以內。

劉永久是在去年中紀委對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窩案進行調查時,主動承認了受賄的事實。隨後,中紀委將該案移送北京市檢一分院。一分檢反貪局偵查終結,移送西城檢察院審查起訴。

《京華時報》報導,西城檢察院指控,1999年8月,中國藥學會在貴州召開學術年會。劉永久在負責該項工作時,接受年會贊助商貴州某製藥公司1萬元。2004年,劉永久利用更換學會雜誌廣告代理商的機會,兩次接受北京一家廣告公司賄賂15萬元。劉永久還被認定為自首。贓款已全部退賠。

2003年底,藥學會雜誌重招廣告代理商。劉永久說,原代理公司是藥監局領導推薦的,一年代理費才60萬元。劉永久覺得數額太低,為了幫藥學會獲得更多利益,他做了大量說服工作。最終,另一家廣告公司拿出120萬元代理費獲得代理權。2004年春節,該公司給了劉永久 5萬元。

2004年6月,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原司長曹文莊(今年8月被一中院終審判處死緩)推薦了另一家公司要替換劉永久選定的廣告公司,劉永久再次接受他選定的廣告公司10萬元賄賂,毅然將曹文莊推薦的廣告公司勸退。

劉永久認為,自己是為藥學會謀取利益,沒有損害國家利益。但公訴人認為,劉永久實際上是為行賄的公司謀取利益。

公訴人認為,劉永久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建議對劉永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劉永久及律師都否認該身份。律師說,如果劉永久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刑期將會是10年以內。「藥學會是社會團體,沒有行政職能,劉永久接受藥學會的聘任,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公訴人態度堅決,「劉永久的身份抹殺不了。」根據國家藥監局證明,劉永久行政級別為副廳級。而且劉永久到藥學會工作也是藥監局任命。

公訴人表示,劉永久即使到非國有單位任職,主體身份仍是國家工作人員。當天,該案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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