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青澀的年紀,他和她相遇。那時,她20歲,他21歲。
他們都是窮孩子出身,來上大學時,他口袋裡只有一百塊錢,而她穿著母親手縫的內衣,那時他們想,一定要在北京這座城市站住腳。
沒有錢花前月下,但兩個人的愛情一點也不少,坐在湖邊,一邊讀書一邊談情,他隨手採了手邊的草,給她編一個草戒指,然後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著說:「好看。」
那個戒指,她趁他不注意夾在了書裡,後來,一直偷偷戴。他說,將來有了錢,就給她買金買銀買鑽石的。這些話,她信。
大四那年,他們偷食禁果,她懷上了。
那時學校裡校風很嚴,學校裡知道了這件事情,她一個人承擔了下來,沒有說出他的名字,雖然所有同學老師都知道是他,可是她說:」不,不是他的,與他沒有關係。」兩個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擱了,她要讓他知道,她有多愛他,甚至可以為他放棄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們說過相愛一輩子的,畢業後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來。你先回家,等我,好嗎?」
她無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個電話, 兩個月回來一次, 畢業時,他如願留在北京,而且進了中直機關。他是農村孩子,在這裡沒根沒業,有同事就介紹女孩子給他,是個北京女孩,父母是高幹,有車有房不算,還能對他的前途有極大幫助。
那時,他有些動搖了。
是啊,她在鄉村,只是一個沒有畢業的女孩,還快生孩子了,將來還能有什麼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傾斜,可是,他還是良心發現,覺得這樣做不妥。
生孩子的時候,她打來電話說:「此時,多想你在身邊。」
他趕回去是兩個月後,看到敞著懷給孩子吃奶的她,披頭散髮,衣襟上沾著飯粒子,面色很黃。懷裡的孩子叫著,他想著北京追求自己的美麗女子,簡直是天與地的差別。
她看出他的慌張,也看出了他的遲疑,說:「如果你不方便,我不會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別人,我也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語了。」
此時的他羞愧萬分,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於是,他掏出一張銀行卡,那是兩萬塊錢,於她而言,那是很大的一筆數字了,他撒了謊,沒說不愛她了,只說:「我要出國,不知何時才能回來,你不要等待我了。」
他當然沒有出國,而是和一個高幹子女談起了戀愛,去吃馬克西姆餐廳的西餐,學著穿西服打領帶,去彈著鋼琴的五星級賓館裡喝咖啡,也用英語說親愛的……總之,他要把舊的那套全部拋棄掉,他要開始新的愛情和新的生活。
怕她打擾,他換了手機號,對所有同學朋友說他要出國了,正在辦手續。
而她則給了他更乾脆的消息,她說:「我嫁人了,不要擔心我,你我,塵緣已盡。」
他這才放下了一顆心,從此張揚著自己的現代時尚愛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時他也慌張,是在夢裡,他遇到她,她眼淚汪汪,一遍遍地問:「你不是說要和我好一輩子嗎?」醒來一身冷汗。還好,她結了婚,沒給自己找麻煩。看來,錢能擺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結婚了,婚後三年,果然也出了國。他漸漸忘卻了她,因為現在的太太不但厲害,還是一副小姐脾氣,假如知道他還有一個兒子,斷然是輕饒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風很緊,瞞得厲害。
幾年之後,太太和一個荷蘭人好上了,提出了離婚,他領著小女兒在美國生活,還好,生意做得不錯,不久,做了一個國際大公司的副總,夢裡,常常想起她來,她過得還好嗎?
他知道已經沒有想她的資格,是他放棄她的,可現在,他沒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卻是她。她是一朵樸素的小蘭花,那樣淡定,從來不張揚,沒有要過他半件東西,他甚至連一粒釦子也沒有買給過她。
又過了幾年,他回國,輾轉了好幾個人打聽她,可一直沒有她的消息。
於是,他一個飛往四川,去找她。回到她呆的家鄉,他看到了她。
她在一個鄉鎮企業做會計,還是那樣清秀瘦弱,穿著碎花的裙子,35歲的女人,臉上卻有了滄海桑田。
他以為她會哭,會驚呆,她卻只是雲淡風輕地問:「回來了?」彷彿他昨天才剛剛出門,彷彿他不曾離開。
兩個人靜靜坐下,他隨意翻她的書,她仍然是這麼喜歡看書,卻翻到那枚戒指,瞬間,他彷彿被擊中一般,這麼多年,她還留著這枚草戒指?
「你?」他說。
她靜靜地笑著:「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麼,你不怕你的丈夫說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沒有戒指,她頭也沒抬,聲音平靜地說:「我一直沒有結婚。」
他呆住了。她說:「當年,當年是為了讓你死心,我想,愛一個人,就給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說過一輩子,那麼,讓我一輩子守著自己的愛情吧。」
撲通一聲他跪倒:「親人,原諒我。」
她扶起他,說:「走,帶你去看兒子吧。」
兒子已經上高一,遠遠地看到時,他的眼淚再也沒有忍住,高大英俊的兒子,一如當年的他。他想跑過去,她卻攔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為他爸爸在美國,而且,已經離開人世,我一直告訴他,爸爸有多愛他,多疼他。」
他輕輕扶住她的肩問,「我,是不是還有機會?」
她安靜地笑著,「我已經不愛你了,你知道的,沒有愛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愛別人,我願意和兒子這樣過,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麼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她還是把他當成了朋友,帶他轉來轉去,看小城風景,做手工水餃給他吃,但一切已經落幕,與愛情無關了,可她心中還是有他,只是那塵世間的一個影子。到這時她才知道,愛情,有時就是一個人的事情。
他走的時候,她給了一樣東西。
是當年他給她的那張銀行卡,她說,「有些東西,不是錢能買來的,比如,愛情。」
上飛機的時候,他說,「原諒我。」而她輕輕地擁抱了他一下,然後說:「看,你也長了白頭髮,都中年了,好好地過吧,我根本不曾恨過你,謝謝你曾經給我的愛。」
至此,他終於明白,他丟了一顆金子一般的心。
回來的飛機上,他把那張她和兒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後捂在胸口,淚如雨下,他從此明白,什麼叫一諾千金,什麼叫永遠。
所以,當他的妻子後悔了回到他身邊時,他安靜接納了她,並且說,「回來了就好。」妻子哭著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我明白,珍惜眼前人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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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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