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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責令報社解雇揭露「鐵路醜聞」記者

 2007-10-19 13:0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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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宣部處罰了一名因揭露「鐵路醜聞」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該記者曾撰寫過一篇有關偽劣建材被用於中國首條高速鐵路建設的報導,並試圖以此拉響警報。

南華早報說,日前,中宣部與由政府主管的全國記者聯合會發布通告,公開指責《中國經濟時報》一則新聞報導的錯誤。該新聞報導揭露的是不合格粉煤灰被作為混凝土成分,而該混凝土是用於建設武漢-廣州鐵路的事件。

中宣部勒令報社解雇與這篇報導有關的人員並處罰了報社負責人。同時,通告還命令該記者及其報社向鐵道部和建築公司做出正式道歉,理由是該報導造成了「武廣鐵路項目在國內及國外的形象受到損害,並給國家造成大規模經濟損失」。

報導說,《中國經濟時報》報社還被要求「加強對該社記者的馬克思主義教育,提高記者政治覺悟,以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南華早報指出,在此次處罰事件之前,北京電視臺記者訾北佳因報導一則用紙板製作豬肉包子的假新聞而被判刑一年。自訾北佳被判刑以來,中國媒體一直在官方以制裁假新聞為幌子的打擊浪潮之下蹣跚前行。

《中國經濟時報》24歲的調查記者龐膠明指出,由湖南和廣東的12家工廠生產的大量不合格粉煤灰已被加入用於修建鐵路路基的混凝土中,給鐵路留下潛在的危險。而該項目是一個預算930億元的關鍵基礎設施項目。龐膠明也曾試圖去解開其中的交易關係網路,來追究修建者和項目監管者各自的責任。

南華早報說,然而,在措詞嚴厲的通告中,中宣部批評了該報導,認為這篇報導是不真實的,「報導沒有全局性的、足夠的事實作為支撐,就以點代面,以偏概全,由此得出……的整體結論,是嚴重失實的錯誤推斷和主觀臆測。」

通告稱,在報導發表之後,有關部門曾派出調查人員前往建築施工地點,但沒有發現任何缺陷。通告批評龐膠明沒有認清自己作為一個新聞記者的身份,聯絡「所謂的內部人士,知情人士還有其他一些根本不是建築公司職工的人」。

「他沒有報告相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而是草率的寫下故事,為了自己報社的利益去製造聳人聽聞的效果,」通告稱。

南華早報說,中宣部已經向全國新聞機構發出通知,禁止雇佣龐膠明為記者。通告中還提及,《中國經濟時報》報社負責人也將面臨懲罰。但報社主要領導均拒絕在十七大前夕這一敏感時期對此事做出評論。

龐膠明表示,他已經被停職,對於自己事業的未來毫無頭緒。他說,自從7月4日第一篇報導發表後,鐵道部就一直施壓於他。但是他仍然想做一名記者。

「中宣部官員,全國記者聯合會,鐵道部和武漢-廣州鐵路建設公司不停地要我們報社組織我做後續報導,」龐膠明說,「我相信我所寫的報導是真實的,只是我現在就是一隻待宰羔羊。」

南華早報最後說,中宣部已要求龐膠明交出所有採訪稿和未命名出處的聯絡的詳細資料。但龐膠明說,他有責任保護這些信息來源,而且絕不會讓他們暴露。

龐膠明說,他已經試著在建築工地進行採訪調查,但是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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