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土族委員會ENC對緬甸當前局勢的聲明/貌強

貌強 Maung Chan (緬甸華族)應請求,翻譯眾土族委員會ENC (Ethnic Nationalities Council) 對緬甸當前局勢的聲明為華文,通過華文媒體BURMA 緬甸風雲,向全世界華文媒體、華人、華僑,廣泛傳播如下:

標題:眾土族委員會ENC對緬甸當前局勢的聲明

眾土族委員會ENC 在2007年10月1至6日開會,討論緬甸聯邦的當前危機。


1。鑒於緬甸人民遭遇那麼嚴重的痛苦,我們眾土族委員會ENC認為:軍政府必須立刻結束對眾土族7個邦城鄉的暴力鎮壓。我們呼籲衝突各方,克制自己的敵意行動,通過對話,尋找政治解決。

2。我們眾土族委員會ENC清楚:全國民主聯盟NLD的的政策,並沒有呼籲制裁(軍政府)。

我們眾土族委員會更明白:全國民主聯盟NLD提倡非暴力與不對抗,主張通過政治對話,解決政治問題。

所以,我們眾土族委員會ENC鼓勵昂山素姬:請認真考慮丹瑞大將的提議,請跟他會面與對話——即使他提出先決條件。

我們相信:對緬甸未來的發展,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3。我們再次確認支持聯合國全體大會自1994年以來所敦促的「三方對話」——即軍政府、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民主民盟NLD、眾土族等三方的政治對話,以解決緬甸問題,建立實質民主。

4。鑒於全國人民一致呼籲民族和解,因此我們認為:這次,任何一個政黨,都不適宜成立對等政府。

5。我們繼續呼籲國際社會緊急商討緬甸的嚴峻局勢,協助推動民族和解的進程。方式多種:

a. 通過聯合國全體大會與聯合國安理會的支持,繼續任命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跟進。

b. 舉行多方會議——包括緬甸軍政府、聯合國、美國、歐盟、俄羅斯聯邦、日本、,緬甸鄰國中國、印度、東盟。

如果上述兩法都不行,則

c. 由聯合國安理會動用聯合國憲章第6章。

再不行,

d. 就引用聯合國安理會的聯合國憲章第7章。

6。政治解決方案既遭擱置,緬甸聯邦人民又在抗暴,我們只好實施「保護平民百姓「 (Protect the Civilian Population)的綱領。

7。促進政治解決,確保實質民主,提高人民功能性,讓我們七大土族邦 (7 ethnic states)出現 「良好政府」(Good Governance )。

我們相信:通過緬甸各族人民各宗教力量的團結合作,我們一定能取得和平、正義、繁榮的未來。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緬甸軍政府:立即停止對人民、對宗教領袖的一切暴行,立刻展開與昂山素姬的對話。

緬甸聯邦眾土族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

2007年10月6日

聯繫人:

秘書長

廉薩空博士 ( Dr. Lian H. Sakhong )

電話: 081-029-6100

副秘書長

陀大衛 (David Taw)

電話: 081-306-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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