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黑社會 人大副主任被判死緩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28號對原榆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鳳山家族涉黑團夥案作出一審判決,23名被告分別被宣判,其中徐鳳山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子徐偉犯故意殺人罪等罪,被判處死刑。

徐鳳山,捕前系榆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市工會主席。因涉嫌受賄,於2005年7月25號被長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號被批准逮捕。被告人徐偉,系徐鳳山長子,捕前系榆樹市熱力公司副經理。因涉嫌敲詐勒索於2005年6月1號被長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經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7月8號被逮捕。

徐鳳山在任榆樹市人大副主任期間,榆樹市決定徐鳳山為招商引資及港榆賓館建設項目負責人。當投資方撤出後,徐鳳山個人接替該工程,並利用港商之名欺騙政府,造成該項目還有港商投資的假象,在沒有港商及域外投資的情況下,徐鳳山多次與政府談追加優惠政策,騙取政府無償劃撥土地給投資商,所劃撥的土地出讓金、土地規費等 2380多萬元。

新華網報導,今年4月10號,長春市中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徐鳳山家族涉黑案。因徐鳳山曾擔任過榆樹市副市長、九臺市代市長,此案影響極大,被列入公安部督辦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由於案情複雜,共有23名被告,歷時4天公審方結束。

法院認定徐鳳山犯有貪污罪、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徐偉犯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判處死刑。其他21名被告也分別被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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