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竅門專欄】孩子的教育經費應存在誰的名下?

鄰居湯姆想給孩子存一筆教育經費。可又不想因此影響孩子申請聯邦教育貸款。該怎麼辦呢?

聯邦貸款主要有兩種,其一是以學生名義借貸的斯坦福聯邦貸款(Stafford Loans),另一種是由家長出面借貸的普拉斯聯邦貸款(Parent Loan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PLUS)。學生的斯坦福貸款利率較低,以6.8%為上限,普拉斯貸款目前利率為8.5%。不管有多少錢,也不管是以誰的名義存的,幾乎所有的經濟不獨立的本科生都可以得到無津貼斯坦福(Unsubsidized Stafford loans)聯邦貸款。透過斯坦福貸款,大一新生一年最多可借3500元,大二學生最多可借4500元,大三、大四各借5500元,最多可借到23000元。研究生,經濟獨立的或父母沒能申請到普拉斯貸款的本科生,可獲得更高的年度貸款限額。舉借聯邦貸款前,必須到網站www.fafsa.ed.gov填寫聯邦學生資助申請(Free Application for Federal Student Aid ,FAFSA)表格,免費申請。

在審核你孩子申請有津貼斯坦福聯邦貸款(subsidized Stafford loans)的資格時,你存在孩子名下的教育經費就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如果學生能通過提交的資料顯示較大的資金需求或短缺,聯邦政府甚至會在學生求學階段代付利息。在你的孩子以經濟不獨立的本科生身份申請聯邦貸款時,孩子名下資金的20%算作預期的家庭投入。而這會影響到基於需求的貸款金額。

把錢存在自己名下的另一個好處是關於資金的控制。資金存在小孩之名下等於是他/她的財產,他/她在18或21歲之後就有了完全的擁有和使用權。除非你能確定將錢存在孩子名下能帶來明顯的收入稅減免,你最好把錢存在自己名下。

中國首發
本文留言

作者劉正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