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逝夜潭:以理治國,自由心證

小民百姓談治國,天方夜譚,可笑荒唐。

只是聽多了「依法治國」、「以德治國」等等,再小的百姓,總得有點感悟,有點表示,於是「以理治國」誕生。這個理,是老百姓的道理。

「法」一定是最講道理的,如果有不講道理的法,那一定是惡法。惡法,禍國殃民。

「德」也是最講道理的,如果有不講道理的德,那一定是缺德。缺德,寡廉鮮恥。

「秋菊打官司」,要個「說法」,不是要法律的「法」,而是要評個理,講個理。這個道理不論是不是在法律條文中,都一定在老百姓心中。

當法律無能為力的時候,也求助於道理,這就是「心證」,求助於法官講道理,講道德。這個道理看是在法官心中,其實還在老百姓的心中;看是法官其心,百姓之心,其實是法律道德,社會道德。法官可以自由心證,老百姓也可以自由心證。心證,就是講道德、講道理。

法律鋪天蓋地,「自由心證」是所有法律的基礎、起源,所有法律在起草的第一瞬間就來自起草人的「自由心證」。「自由心證」更是所有法律的精髓命脈所在,自由心證正用,法律存、道德存、道理存;自由心證濫用,法律亡、道德亡、道理亡。

南京老太案,網上議論紛紛,絕大多數都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是就是這些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卻對最專業法律的法官指手畫腳,義憤填膺,而法律專業人士卻緘默無聲,為什麼?因為法律的高傲,不食人間煙火;因為南京法官的沒有道理,睜眼說瞎話。

派出所的原始記錄遺失、原告老太的警察兒子拍照被告的原始記錄、派出所所長謊言偽證是自己所拍等等,都明顯違背常理,這麼多的違背常理都反常地集中在原告,天下人即使最不懂法的人都明白是非到底是怎麼樣了。而懂法的法官卻依據常理,背理而行,負理枉行。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這是老百姓愛說,並真心希望的。不過,當一個老百姓到說這個話的份上,一般都到了無可奈何的境地了。說明百姓已經到了無理可說的地步。不是百姓沒有理,是人家不和他說理了。

「走遍天下」,說得輕巧,談何容易;奇談謬論,誤導蒼生。紅軍也才走了兩萬五千里,天下何止兩萬五千里,一個老百姓能走多遠。

不論「依法治國」、「以德治國」、還是「以理治國」,最終還得像華西所說的「落實」。落實到那裡?落實到人,或者是法官,或者是百姓,或者是其他什麼「也是人」。「以人為本」,這裡尋到最根本,卻迷失在最根本。因為這裡的「人」是抽象的人,而世界上沒有抽象的人。這是曾經講過無數遍的馬克思的基本原理。

黃靜案的器官腐敗,崔鶯鶯案的法醫檢驗重要遺漏,都是準備不講理了。同樣,注定成為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史上黑暗一頁的,五個武漢醫生挖取乞丐五個器官案,成為網上敏感問題,還封ID,也是決心不講道理了。

天下最硬的道理是「不講道理」。即使最著名的不爭論的「硬道理」理論,也硬不過不講道理。任何事物都有例外,道理也如此,不講道理,是最大道理。

下崗失業、買斷工齡、老職工社保醫保賴帳等等,轟轟烈烈,涉及億萬人口,肯定不包含在硬道理中,所以始終不見有誰講道理。其中,即不是計畫,也不是市場;既沒有法,也沒有德,更沒有道理。

法律無可奈何的時候,求助法官道德心證;法官無可奈何的時候,祈求青天憑空降落。所有都無可奈何的時候,剩下的只有不講道理。

「以理治國」,不講道理治國,胡攪蠻纏治國,背德悖理治國。

2007-9-14(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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