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大學當老師 我與刁頑學生鬥法

我拿到博士學位後就開始了美國的教學生涯。我的第一所學校是協和大學。

普天之下學而優則仕

  美國是一個多元的社會,條條大路通羅馬,出路比較多,有較多的機會。而且美國文化又強調個人獨立性,多數家長很尊重孩子的決定,在學習專業、婚姻和職業等重大人生選擇上一般都不會干涉。我觀察美國式的家庭教育,注意到不同的文化特點,父母一般認為只要自己的孩子喜歡、感到幸福就好,不會以自身經歷為經驗教訓,為他們提供人生的指引,也沒有強調奮鬥精神——我覺得那才是最需要的。

例如,美國學生往往憑著興趣選擇專業。所以,很多人就讀了文科,因為文學、歷史、政治學等學科,本來就是比較有趣的。但就業市場上需求最大的是有技術性的專業,如工程、電腦、會計、金融等,所以文科畢業生就業就比較困難,而且很多人都找不到專業對口的工作。反而是一些外國學生選擇專業時會考慮就業前景,畢業後也較容易找到工作。此外,美國學生的生活環境比較舒適,很多人沒有太強的競爭意志,稍遇困難就想放棄,所以,大學生的退學率相當高。

  我也會作一些生涯規劃的討論。我說,美國喜歡標榜美國社會的「機會均等」,但那只是一句空話。一個小孩出身於紐約長島富人區,從小就有良好的教育環境,還有父母的經濟支持,更有家庭關係和名人校友編織的關係網;而另外一個小孩出身布朗克斯區貧民窟,成長於一個單身家庭,從小就混跡於街頭的幫派群,或許還有個在監獄服刑的父親,他們兩者怎麼可能會有均等機會。

  但是,在美國只要努力就有機會,而教育是創造機會、改變命運的最好途徑。不管膚色是白、黑、黃、紅,只要有良好的教育,你就有更多的機會。所以年輕人一定要努力完成大學教育。我又以美國政府統計局的個人收入的數據為例,顯示了個人所得與教育程度直接成正比,特別是技術專業學位的平均收入更是高於普通的水平。其實,我這是在給美國學生變相地灌輸中國文化中那種「學而優則仕」的觀念。

  這些觀念,學生從沒有聽說過,所以反映很熱烈。

與刁頑學生鬥法

  美國大學要求研究生的平均成績要保持B以上,才可以拿到學位。我在教學時對學生要求甚嚴,但給成績時就比較寬鬆,對某些有困難的學生還特別照顧。

  美國教育制度下出來的學生,很多人的數學基礎較差,更有些對數字幾乎一點概念也沒有,我教的MBA財務課,他們就覺得特別難。但這是必修課,他們必須完成這門課才能畢業。以他們的數學基礎,我不能抱有很大的期望,可還是設法讓他們過這門課。我的做法是,多佈置小測驗和家庭作業,減少課堂考試所佔分數的比重,在期末的時候就給能及格的成績。

  又是一個學期的開始,我走進了教室,注意到最後一排的一個學生,約六十多歲的老頭,那花白的頭髮和小鬍子亂糟糟,看起來都沒有梳理過,所穿深藍色的襯衫也似乎很久沒洗了。但是,我油然產生了一種好感——這樣的年齡仍然有學習的積極性,真是「烈士暮年,壯心不已」啊!

  按慣例,我第一堂課都要求每個學生作一簡短的自我介紹。當輪到那個老頭髮言時,他說他名字是「斯蒂夫」,擔任一家環境保護公司的顧問,並自稱是一個經常為難老師的壞學生。這話語就頗帶挑釁了,我倒也沒有在意,以一句玩笑話帶過,讓下面一個學生接下去發言。

  後來,我在班上進行了第一次考試。在改卷子時,我發現斯蒂夫的基礎實在太差了,實際該得的成績不超過三十分。但我還是不想為難他,就為了他那種不服老的精神,也應給他一個不低於B的成績。我就打了個七十分。這算是個例外,也算是對他的鼓勵。我也知道,像他這樣大齡學生,學偏重計量的課程,會有一定的困難,我要照顧他。

  可斯蒂夫卻來找我了,他對考試成績不滿意,因為他的目標是A。考慮了一下,說:我可以給你一個重考機會,而且是用同樣的考卷,但須是閉卷考。你可以先把考卷看一下,回去再準備,在準備充分後就來我辦公室考試。這是我史無前例的慷慨,對他也是仁至義盡。他勉強同意了,可到了約定考試時間,他沒有出現,他失約了。

  隨著學期的進展,我對斯蒂夫越來越無法容忍了。他會在課堂上打斷我的講話,公開抱怨我的教學方式,無故不參加小測驗,連我佈置的家庭作業也不交。我覺得他在故意挑戰我的權威。而且,他又在學生中煽動不滿情緒,越來越不把我放在眼裡,真是太過分了。

  我想,我憑什麼要特別照顧他?我就是要公事公辦,我要給他一個應得的成績。最後,在學期結束時,我交到校部的班級成績單中,斯蒂夫的成績是C,是個較差的成績,但起碼還是一個及格的分數。

  我知道他不會輕易罷休的。果然一星期後,我接到了斯蒂夫的電話。他說他剛收到成績單。我不置可否,「是嗎?」

  「我很不滿意,要與你討論。」他接下來又說。

  「我不會在電話裡與學生討論成績,你可以約個時間來我辦公室面談。」

  「我工作很忙,沒時間來見你。告訴你,我諮詢的收費標準是每小時六十五美元。」他這麼回答。

  「那你就看著辦吧!」我冷冷地回答,一下就把電話挂了。他這種傲慢態度真是把我給激怒了。

  過了一會兒,電話鈴又響了,是MBA辦公室的秘書打來的電話,她說斯蒂夫約了明天下午一點,在我辦公時間來見我。我同意了。

  到了第二天,斯蒂夫準時到了我的辦公室,而且還有MBA主任唐納的伴隨。他倆坐下後,斯蒂夫就單刀直入地申明來意:他上我的課,得了一個無法接受的成績,他要我重新評定成績。為了達到此目的,他將要鬥爭到底,他會投訴,要找商學院長、校長、校董事會,直至最後訴諸法律手段。

  然而,他在尚未採取任何行動前,先來找我,是因為要「給你一個機會,一個改正我成績的機會。」他傲慢地宣布。

  唐納主任坐在旁邊,沒有任何表示。

  我被震住了,準確地說是被他的狂妄氣呆了。我停頓了一下,盡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簡單地問道:「你要實事求是地說,以你在此課程中的表現,是否能得一個更好的成績?」

  他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卻提出一個我想不到的理由:我曾在第一堂課上承諾給所有學生B以上的成績。而這就是我的提議(Offer),而當這個提議為他所接受時,就已經形成了一個合同關係。儘管這只是口頭合同,但仍然具有法律約束力。而我現在只給他一個C,那就已是違反合同了。

  這能是個理由?我啼笑皆非,但馬上抓住他這個說法的漏洞。

  「但是,合同成立的四要素還包括‘交易的合法性’。如果我在課堂上真是給予了這樣一個提議,這個提議也是非法的,而一個非法的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我接著說,「但事實是,我沒有這麼說,我只是說,每一個學生只要完成所有課程要求,就可以拿到B以上的成績。」

  「你有沒有完成所有的課程要求?你有沒有交作業?我給了你重考機會,你有沒有來參加?」我又追問道。

  他無法回答我的問題,只是強詞奪理,強調他是個優秀學生,在修我的課程之前,一直是全A的成績。為了證明他的天才能力,他提到,他上一學期修《商業統計》課,儘管連教科書也沒有買,最後還是得到了A的成績。

  我告訴他,我設計了一個積分公式來綜合考核,所以是用一客觀標準來決定學生的最終分數,這就完全排除了老師主觀因素的影響。我必須對所有學生公正、公平,可假如我改動他的成績,那就是對其他同學的不公平、不公正。如果他願意,我可以進一步解釋,他為什麼得到的是C的成績。但是,我無法改變他的成績。

  我倆的談話就變成了辯論,再到後來發展為爭吵。最後,斯蒂夫氣勢洶洶地離開了,臨走前還威脅我為自己的決定承擔一切後果。

  我做好與斯蒂夫鬥爭到底的準備。我把他過去所交上來的所有家庭作業、小測驗、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都存檔保存,我有充分的材料證明他只能得到C的成績。我在等待著,但他一直沒有出現。

  又過了數個星期,我接到了唐納主任的一個電話,通知我,他收到斯蒂夫的書面通知。斯蒂夫要求撤回他所提出的投訴狀,但還是聲稱將保留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可是我後來再也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了,看來他也只是個紙老虎。  

此社會不求公平而是擺平

  在回顧我與斯蒂夫的衝突時,我不禁又想到了丹拉茨。他是我們學校的會計教授,在某個學期,他忽然心血來潮,提議再教一門會計學以外的課程。他要教《商業道德》課,那是他不幸的起源。

  在課堂中,他與一個黑人學生發生了嚴重的爭執。那個學生聲稱丹拉茨是白人種族主義者,歧視「非洲美國人」,他不僅在課堂上對丹拉茨發出了威脅,而且還由他的律師出面打電話給校方,揚言要告學校。這一下就把校領導搞得很緊張,匆匆地做出了決定,用一個臨時教師把丹拉茨換了下來。當時也說好了他的薪水仍然照發。

  我很關注此事。那時,我班上一個學生,麥克,正好也在上丹拉茨的商業道德課。這小夥性格開朗,平時說話也在理。我就向他瞭解整個衝突過程。他說丹拉茨教授與那個學生從學期初就產生了矛盾,上課時常磕磕碰碰的。至於丹拉茨是否有明顯的種族歧視行為,他說,那就很難說了,因為那門課是以案例教學,有些是現場模擬式的討論。

  我對丹拉茨很同情,覺得學校太草率了,就找到了學術副校長埃格博士。我說,學校的處理方式不是很恰當——也許丹拉茨確是有失檢點,也許他真有種族歧視傾向,但美國法律是無罪推斷,也就是說,只有去證明他的歧視行為,那就要有一個正當程序。我建議由一個行政、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的聽證委員會來調查此事,既要聽取那學生的指控,也要給丹拉茨一個申辯的機會,還應該聽取第三者的證詞,再由委員會做出結論。只要有一正當程序,即使官司發生,學校在法律上也是站得住腳的。

  埃格博士回答說,他們在處理上是慎重的,是經過了調查的,所以決定是正確的,等等。但是,我覺得他的辯護是軟弱的,解釋也缺乏說服力,因為他沒有給予丹拉茨一個公開為自己辯護的機會。

  我又去找了商學院的其他教授,我說我們應該站出來,這不僅是為丹拉茨講話,也是在保護我們教師的自身權益。我所不解的是,他們的反應溫和而謹慎,都不願出頭。我想這是因為種族爭議已成為美國社會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而這些領導和教授們都是美國白人,都怕被指控為種族主義者,所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麼,我為什麼敢幫助丹拉茨呢?也許因為我不屬於那個白人族群,也算是社會的少數族群,所以比較少一些顧忌。

  倒霉的就只能是丹拉茨。我為他打抱不平,他表示感謝,可又告訴我,他不想為此事而抗爭。這樣對他風險更大,因為他如果與學校及法律對抗,而結果又輸了的話,損失將會更大。我當然只能尊重他的選擇。

  學校最後的決定:讓丹拉茨帶薪停職一年,再後來他就提前退休了。

  ——美國俗語說:「會叫的車軲轆能多加到油」。那個社會所尋求的不是「公平」和「公正」,而是「擺平」。所以,要學會爭取和保護自己的利益,千萬不要懷抱中國傳統觀念,認為「是非自有公斷」,或誤信「群眾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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