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房地產開發商向新華社披露了他們違規開發房地產的內幕。這位開發商原是黑龍江省某地級市一家建築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聘政府工作人員當「開發顧問」,在土地費上做文章,少交基礎設施配套費,送錢物「擺平」政府官員後逃避項目抵押金,「套」住銀行獲得貸款,僱用「黑社會」成員強行拆遷……
據這位開發商自述,2002年,他同另一家公司一位股東合作,共同出資1000萬元,以他公司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項目,他兼任項目總經理。
他表示,按規定他們應交1500萬元項目保證金,但是後來因為給一位領導送了禮,只交了500萬元對方就答應了。
他們還本應交土地使用費1100萬元,由於同有關部門領導搞關係,不但推遲交費,也不用交那麼多。
此外,他們的總建築面積為14.5萬平方米,需交1140萬元配套費。但是直到項目開工了還沒交。
在貸款問題上,他們先期交納10%的土地使用費後,就把土地使用權證拿到了,後來又把項目許可證拿到了。通過聯繫上市裡某銀行領導,以土地使用權證和項目許可證作抵押,從銀行貸款1200萬元。 他透露,為了履行銀行有關抵押和擔保貸款的規定,他的合作夥伴弄了許多假手續。
他的合作夥伴先是把1000多萬元款匯往北京一家公司,然後再讓那家公司給匯過來,這樣,可用「引資」名義,享受市里許多優惠政策。
由於他們制定的補償標準太低,動遷戶多次到市裡上訪。那年冬天11月份,那些動遷戶被斷水斷電,房屋蓋被砸。
他還表示,他們這個項目佔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4.5萬平方米,按當時的最高價預算總成本約為4億元。可他們利用手裡的不到1000萬元資金就把這個項目「鼓搗」 了起來。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據這位開發商自述,2002年,他同另一家公司一位股東合作,共同出資1000萬元,以他公司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項目,他兼任項目總經理。
他表示,按規定他們應交1500萬元項目保證金,但是後來因為給一位領導送了禮,只交了500萬元對方就答應了。
他們還本應交土地使用費1100萬元,由於同有關部門領導搞關係,不但推遲交費,也不用交那麼多。
此外,他們的總建築面積為14.5萬平方米,需交1140萬元配套費。但是直到項目開工了還沒交。
在貸款問題上,他們先期交納10%的土地使用費後,就把土地使用權證拿到了,後來又把項目許可證拿到了。通過聯繫上市裡某銀行領導,以土地使用權證和項目許可證作抵押,從銀行貸款1200萬元。 他透露,為了履行銀行有關抵押和擔保貸款的規定,他的合作夥伴弄了許多假手續。
他的合作夥伴先是把1000多萬元款匯往北京一家公司,然後再讓那家公司給匯過來,這樣,可用「引資」名義,享受市里許多優惠政策。
由於他們制定的補償標準太低,動遷戶多次到市裡上訪。那年冬天11月份,那些動遷戶被斷水斷電,房屋蓋被砸。
他還表示,他們這個項目佔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4.5萬平方米,按當時的最高價預算總成本約為4億元。可他們利用手裡的不到1000萬元資金就把這個項目「鼓搗」 了起來。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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