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給你解釋憲法、稅收與政府

現在有個村子,叫三家村。

村裡有三家人,張家,王家和李家。

買種子的時候,因為進城的路遠,三家讓張家去買,張家給自家買了好種子,卻給另兩家的種子裡摻了價格低廉的劣種,還把價格提高了。張家想,這是我的費用,其他兩家又不傻,記下了這件事情。

買化肥的時候,三家讓王家去買,王家怎麼做的,大家都知道了吧。

買農藥的時候,三家讓李家去買。

秋收之後,三家坐在村口的大樹下,一陣沉默之後,(當一個人體會了其他社會角色的處境,他才真正認識了自己。)

「算了,我們都明白了,去辦事的確是需要費用的,但費用通過摻假的種子化肥和農藥來湊,實在太糟糕了。這樣吧,我們定個章程,不管誰幹這些事情,如果干,就懲罰他,另外兩家未來四年再不與他合作,干公共事務的我們給他一定費用。這樣我們都省事了,我們也清楚,人都一樣,所以,這個辦事的人,我們要用條條框框把他控制住了,他只能按照這個章程辦。」

這章程就是憲法,憲法的來源是公民的共同約定,不是張家或李家給另外兩家的強加。

公民先有了憲法,才找來干公共事務的人——政府。

公民主動向政府納稅,是因為他們通過自己的實踐發現,提供某些服務時,政府是最便宜最方便的服務提供者。但是,政府必須在大家的監督、約束和控制之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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