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攻人短
王華,明朝浙江余姚人,成化十七年辛醜科狀元,官至禮部侍郎,為人忠厚,頗有節操。王華在任當官時,有人把別人做的事誣陷到他身上。有人勸王華申辯澄清這件事,王華說:「這是我同年好友做的事,我如果申辯澄清了,這就成了攻擊朋友的隱私和過錯了。」所以王華就始終沒有申辯。
後來王華的兒子王守仁到京城做官,聽到很多人對這件事議論紛紛,於是準備上書皇帝,奏明真實情況。王華急忙寫了一封信,制止他這樣做,信中說道:「你把這件事當成我的恥辱,倘若你攻擊我朋友的隱私和過錯,這更是我的一大恥辱啊!」王守仁聽了父親的勸告,便沒有再執意上書為父辯解。
「不攻人短,莫矜己長」是待人處事應遵循的傳統美德。反觀一下自己,自己又何嘗沒有短處和過失呢?只看重他人的短處和缺點,這不但與己無益,而且會傷害他人,更是有違與人相交需謙和、至誠、重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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