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股市發達時,許多股民在高唱「打死也不賣!」,氣勢如雄。而大陸現在的地方官也頗有「打死也不辭!」的相同氣魄,任爾東西南北風,穩坐官位不鬆動。背後由你罵,網上由你吵,罩得到的時候,抓一二個「造謠現行犯」;罩不到的時候,就關起門來做我的土皇帝。
這世界上許多事,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橫的比海外諸邦,縱的可以比比本國前朝。也許有人又會說,中國人國情不同,西方國家的例子怎麼能比較。那好吧,我們就比比天天準備去統一過來的臺灣,或者已經統一了十年的香港吧。
今天(6月15日)臺灣發生一起火車相撞事故,造成4死17傷的事故。主管的臺灣鐵路管理局宣布將對每位遇難每團獬バ綠ū?00萬元,並負擔受傷旅客的醫療費。同時迅速展開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人為疏忽造成的事故。臺鐵現任局長陳峰男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向交通部長蔡堆請辭。四年前,2003年3月7日,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由因為自己在財政預算案公布車輛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稅率前購買新車一事,受到輿論的廣泛攻擊,面臨他從政以來最大的危機,他次日即向特首董建華請辭,並在電視上向全港市民致以最誠懇的歉意,公開承認自己「無意中」違反了《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的部分條文,「沒有避嫌」地在加稅前購置了一輛豪華房車,節省了數萬元稅款,表示願意向公益金捐出所「逃」稅款的雙倍款項。後來梁又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此事件始末作出詳細交代。
從本國前朝歷史來看,出了事負責官員就主動請辭也是政界慣例(當然職責不出事請辭回家的也很常見,如家中父母亡故,自然是按制要辭職回籍守孝三年)。如果等到政敵彈劾,朝廷追究下來,那當然很難看了,不像今天的官僚一定要弄到最後魚死網破決不罷休。到了民國,由於派系林立,政爭劇烈,因此,當官的真的是很不容易。由於責任重大,結社組黨與輿論等等都相對自由,在位官員經常是報紙與政敵狂轟濫炸的目標。所以經常可以看見某人被選上一個什麼長,就一再推辭,儘管有時不乏「擺架子」、「裝樣子」的情形,但是也有很多時候確實是怕當官,怕承擔責任所至。而一旦遇到重大責任事故,「內閣總辭職」也是不少見。如1926年北京發生」三一八事件」,執政當局對抗議學生開槍,因此國務院「閣員總辭職」,而段祺瑞執政府也隨即倒臺。
可見,在職官員任內發生事故立即請辭,這是一種常態基本的做官文化,但是在今天中國大陸這種「打死也不辭」的做官文化中,我們卻鮮見有官員會按此常規出牌,反之,如果有人在任內遇事故即請辭,可能會被廣大的同僚認為是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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