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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虎涉嫌誣告案二審 網民盼公正(組圖)

 2007-05-17 08: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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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全國網民熱切關注的中國現代版「竇娥」高鶯鶯的父親高天虎涉嫌誣告案二審日前開庭。控辯雙方圍繞高鶯鶯是否自殺、高鶯鶯是否有精神病、武警搶屍、內褲精斑是否高天虎所留、高天虎有無誣陷王淑軍進行了駁辯。高天虎辯護律師發現了警方辦案的多處矛盾,並推測高鶯鶯的屍體被發現前可能被人移動。庭審期間,有來自廣東、河南、湖北等地網友趕來聲援。

前來聲援高案的網民。

高天虎涉嫌誣告陷害案於4月17日在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誣告陷害罪判處高天虎有期徒刑一年。高天虎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與一審時不同的是,此前拒絕律師辯護的高天虎終於接受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王才亮、李金平二位律師的免費法律服務。此外,還有近百名旁聽人員,包括從廣東、河南、湖北等地趕來聲援他的網友,被廣大網民稱為「正義的使者」。經五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官沒有當庭宣判。


前來聲援高案的網民。

王才亮、李金平二位律師當天為高天虎作無罪辯護。為此,二位律師今日出示了八組證據以證明其觀點。庭審中,雙方圍繞高鶯鶯是否自殺、高鶯鶯是否有精神病、武警搶屍、內褲精斑是否高天虎所留、高天虎有無誣陷王淑軍進行了辯論。

庭審焦點一 王淑軍是否無辜?

檢方:高天虎在其女高鶯鶯自殺墜樓死亡後,將自己的精液留在高鶯鶯的內褲上,捏造王淑軍指使他人姦殺高鶯鶯的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對王淑軍進行誣陷,意圖使王受到刑事追究,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

辯方:高天虎如果構成誣告陷害罪,必須有捏造犯罪事實,即無中生有地把杜撰的犯罪事實強加於王淑軍。那麼本案中,王淑軍是否無辜?

現有大量證人證言已經證明王淑軍涉嫌組織、容留賣淫;寶石賓館長期開設「百家樂賭場」進行賭博。

在寶石賓館長期存在有組織的賣淫活動的情況下,高天虎懷疑女兒的非正常死亡是王淑軍「逼良為娼」的結果,屬於合理的懷疑。高天虎向警方反映事發當晚寶石 賓館存在聚眾賭博活動的問題,但警方對這一重要問題敷衍了事,這樣的查案更使高天虎有理由懷疑老河口市警方的公正性。

上述事實表明高天虎沒有誣陷無辜,他對王淑軍的指控均有一定的事實為前提,因而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庭審焦點二 屍體被發現前已被移動?

辯方:寶石賓館工作人員魏江波是第一個發現高鶯鶯屍體的人。在對警方的陳述中,他連續兩次清楚地說,發現高的屍體在寶石賓館主樓後洗衣房頂後,「我爬到樓的平台上,看見高鶯鶯頭朝東、腳向西、面向北側躺在平台上。」魏江波的陳述表明高鶯鶯應是身體右側接觸地面。

而 警方對高鶯鶯死亡的鑑定書和死亡原因分析意見以及根據現場勘查所提供的5張屍檢照片顯示,「高鶯鶯損傷有鼻腔、右外耳道出血,出血有凝固,鼻腔血流方 向自鼻腔經左顴骨兩側流向(地面?),右外耳道血流方向自耳道流向枕部,兩處血流方向一致」,這就清楚地表明死者躺在地上是左側身體接觸地面,而頭東腳 西、身體左側接觸地面應是臉向南。

魏江波的證言與法醫鑑定的結果相反。法醫鑑定與證人證言都沒有作假的話,出現這樣的矛盾只能說明:要麼,洗衣房的平臺不是第一現場;要麼,在魏看到高鶯鶯之前,高的身體已被人動了。誰動的?這樣一個大問題,複查組的專家們似乎也忽略了,沒有追查。

檢方:魏江波並不是專業人士,他上到平臺後的位置都有可能影響其方向判斷。

辯方:魏江波是寶石賓館的員工,他對賓館的東西南北不會弄錯的。

庭審焦點三 警方失職致高上訪?

檢 方:高鶯鶯死亡後,警方做了大量工作,現有證據已經證明了高鶯鶯確係自殺墜樓身亡。「高鶯鶯被姦殺」是高天虎自己捏造的。辯方:高鶯鶯死亡後,警方的 偵查活動存在著重大的難以彌補的失誤,不能不讓高天虎生疑。事發當晚,老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城區中隊長秦小敏等人出現場以及第二天的其他人出現場,都沒 有盡職盡責,至少存在以下5點失職:

(1)「因天黑沒有進行現場勘查」不能成為不進行現場勘查的理由,而且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保護現場。

(2)當晚進入寶石賓館的車輛都有登記,偵查人員沒有順籐摸瓜,展開調查,致使可能的疑凶逍遙法外。

(3)如果高鶯鶯真的是從九至十樓的窗戶上跳下去,窗戶應當有指紋、鞋印。警方結論一個說指紋被重疊而失去價值;一個說沒有指紋、鞋印,出現明顯矛盾。因此,現場勘查沒有提取指紋、鞋印是失職。

(4)2002年3月16日上午,法醫在高鶯鶯的陰道裡提取了拭子,只要檢驗便可判定是否受到性侵害。然而,對如此重要的證據警方卻不作檢驗,有悖刑事偵查的一般常識。

(5)對於高鶯鶯的死因,其親屬以將屍體抬到賓館的行動和多次口頭表示質疑。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進行屍檢卻未屍檢,是失職。

這5點失職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安部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的規定,是使高鶯鶯的死因成為不解之謎,高天虎上訪的主要原因。

庭審焦點四 動用武警未經省委批准

辯方還指稱:複查中,沒有證據證明老河口市調動武警 來處理所謂的高鶯鶯死亡這一突發性事件經過了湖北省省委和省政府的批准。如果沒有經過批准,老河口市調動武警來處理所謂的高鶯鶯死亡這一突發性事件,這是 一個嚴肅的政治、軍事紀律問題,也是引起各方面關心的重大問題。

針對動用武警的庭審中有一個小插曲,聽到辨方律師的陳述後,旁聽者中有前來聲援的網民說「說的好」,同時有人大聲鼓掌,但是被法官驅逐出庭。

辨方:複查的科學性存疑

辯護方還對複查的科學性提出質疑:

(1)高天虎是如何把精液留在了女兒的內褲上的?是何時、何地、以何手段為之?從公安、檢查再到一審,誰都沒有說。這難道是證據充分確實嗎?小學生講故事還要有時間、地點的要求,定罪量刑就更應該一清二楚。

(2)如高鶯鶯是墜樓自殺,她為什麼要自殺?警方沒有說,從檢察再到一審,誰都沒有說。沒有說 ,至少表明這個問題說不清楚。

(3)如高鶯鶯是墜樓自殺,她的腰帶、皮鞋、釦子呢?

(4) 沒有任何證據說被武漢同濟大學鑑定出的精斑就一定是高天虎的,而高天虎四處告發王淑軍「逼良為娼」「致高鶯鶯死亡」的證據不是公安部的鑑定,而是武漢同濟 大學的司法鑑定。我們對公安部的鑑定是持有異議的,但因高天虎認為該內褲離開他手裡已經近十個月,既然在檢察院沒重新鑑定成,現在也不要重新鑑定,我們尊 重當事人的決定。

(5)物證鑑定,高鶯鶯的外褲上沒有檢見血跡是不正常的,對此沒有合理解釋。

上述複查中的5點空白,沒有合理解釋,

網友質疑更高級別高官涉案


網民到高鶯鶯墓前悼念。

高鶯鶯案發生後,大陸的眾多網民一直對該案跟蹤和關注,天天盼望著高鶯鶯的冤案得到昭雪。此次律師的有力辯護似乎點燃網民幾盡破滅的希望。「頂!頂到司法獨立那一天!」「等撥開烏雲見太陽的一天!」「千古奇冤,襄樊鶯案!人心不死,復興有望!」

「看到高案,就頂!不為別的,就為見到鶯鶯這孩子告訴她,人間還是有良心的!」 「一個謊言需要十個謊言去掩蓋.不斷累積,最終必然崩潰! 」

也有網民預測,刑警大隊城區中隊長秦小敏將成為替罪羊:「秦小敏將被主子拋棄成為第一隻替罪羊。」

由於案情一直以來的過程過於荒唐,一些網民質疑案子的背後有更高級別的中共官員撐腰。「就當局對高案一而再再而三地冒天下之大不韙,應可能不只牽涉到省部級人員,很可能是"括"字號的。」

「這個敢於公開調戲天下人的黑案為什麼還在繼續黑下去啊?我懷疑很可能高是這個大糞國家權力排名前十位的某個東西弄死的!一個已經栽了的襄樊書記絕對沒這個本事。也許50年後就有有關的評書流傳這個黑幕了,就像後人編評書罵魏忠賢之流一樣...」

「從近日觀察來看,除網易仍在重要位置發布新聞並基本開放網友評論(約有30%的開放度),其它如新浪\搜狐則都將該新聞放在不顯眼的位置,不有心查找的話,根本看不到,且基本不開放網友評論,只 象徵性地挂出幾條評論。

可 見,高案牽涉面相當不簡單,應該牽涉到省部級或者以上甚至可能相當高的高官。極有可能是當年在孫楚寅主政襄樊、引發及處理高案期間,該批官員在襄任職參 與了高案處理,或雖不在襄任職而是其它層面的官員,但也是參與高案處理的重要角色。他們這些年未受孫楚寅案影響,反而快速升遷到重要位置,或已成為重要領 導人的心腹。應該還不僅僅只是網傳的的余姓及另一董姓官員。因為如果僅僅是涉及副司級官員的話(哪怕他是重要部門),面對社會反彈如此之大的案件,中央及 湖北當局,應該不會讓他們繼續瘋狂和荒唐,而是會痛下決心,對社會有所交待。

因此,對高案,在我們可以預見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應該不會發生如楊乃武案似的沉冤得雪的,令人悲喜交加的結局。」


2007年3月5日,高鶯鶯五年祭日,網民前去悼念,並為其立碑。(網路圖片)


2007年3月5日,高鶯鶯五年祭日,網民前去悼念,並為其立碑。(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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