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被"忽悠"法院終審:責任自己擔

花7萬元出國卻無法進入大學,武漢女生小麗(化名)在德國流浪6年,回國後將兩家中介告上法庭。昨日,海口市中級法院將終審判決書寄到武漢:責任由小麗自擔。

  2000年,小麗在江漢大學上大一。年初,她看到湖北某留學服務中心及海南五洲教科文國際交流合作中心的宣傳後,出資7萬元赴德留學。同年12月17日到達德國,五洲交流中心為她辦理了進入曼海姆大學的手續。第一年,她沒有通過德語考試,未能辦理大學註冊手續。2003年,德國留學政策發生變化,中國留學生必須通過材料審核和德語考試,才能獲得大學錄取通知書。

  德國駐中國大使館審核材料後認為,小麗只上了一個學期的大學,卻提供了兩個學期的學習成績單,材料不真實。這樣,小麗一直進不了大學門,於去年2月黯然回國。

  小麗認為:五洲交流中心沒有留學中介資質,將自己騙到了德國。去年3月,她起訴到海口市美蘭區法院,要求兩中介單位返還赴德國留學培訓費、中介費等7萬元,同時,賠償她在德期間費用37萬元(去年4月23日楚天都市報曾報導)。

  法院一審認為,五洲交流中心不具有中介資格,雙方的委託書無效。但雙方簽訂的是服務性合同,這些錢都用於小麗去德國的機票、德語培訓費等,就不必返還。小麗進不了大學的原因,主要是未能按期通過德語考試和提供虛假成績單,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小麗不服提起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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