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識好歹」的伊戰女「英雄」林奇
對伊戰爭中,美國年輕姑娘林奇的「英雄故事」,雖然已是「舊聞」,可總還是讓我難忘。近日,她又不安分了,在《泰晤士報》再次揭露她在伊拉克戰場上不是「英雄」的真實(4月27日《現代快報》),再次讓我想不透這個金髮碧眼女郎。想不透的是,林奇在當了「英雄」之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卻公然表示:「她不像軍方描述的那樣,是一個所謂的英雄」,「我不認為自己是英雄,我不想憑空得到讚揚」,而且還認為把她樹為英雄是「傷害了她」。
別以為林奇開玩笑,或者是謙虛。她是很認真的,她講了她在伊被俘的真實:不是軍方說的,她在被俘前是同伊軍進行了「殊死搏鬥」,「直到打完最後一發子彈才就擒」。真實情況是,「我的槍卡住了,我沒有開槍,一發子彈也沒打」,「我下車後跪在地上禱告」。
這林奇真個不識好歹的嫩角兒。人家讓你當英雄,那是抬舉你!你怎麼就不會順著人家的抬舉去編個故事呢?倘若你沒有那個水平編故事,找一個能筆下生花的秀才不容易嗎?有關組織也會給你安排呀!你就應該是這樣一個「英雄」:被俘前打光了所有子彈,接著拼了刺刀,再徒手格鬥,用腳踢,用牙咬,最後昏死過去才被俘。還應該請人編寫英雄日記,記述你內心英雄主義成長過程,讓英雄形象更加完美高大。你應該到處做報告,幫助總統提高美國人民去打擊敵人的士氣,鼓舞前方將士的勇氣,既為國家作出貢獻,又給自己罩上奪目的光環。你卻偏要實話實說,你誠實,你就不僅損害了自身形象,更重要的是傷害了國家形象。你就不僅是不識好歹,簡直是不知天高地厚,膽大包天。你這不是同國家過不去嗎?
至於國防部說你在被俘後「遭到強暴」,那是為了增加對敵人仇恨、激發戰士們的戰鬥激情嘛;至於你被救的過程,你「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對這一行動錄像」嗎?那不就是為了記錄軍隊的神勇善戰,宣揚國家對你這個生命的強烈人性關懷嗎?你應當能夠理解。為了國家的最高利益,就是受點委屈,再說些謊也要忍受嘛。要說是關係到你的「誠實」品質,那是國家編造的謊言,與你何干?何必要揭穿謊言呢?
況且,國家對你很夠意思,給你的是「全額傷殘補助」,而你所在連隊的其他戰士,包括與你同時被俘又受傷的戰士,都只能拿到你「傷殘補助」的三分之一。你是夠幸運的了。可你呢?國家給你光榮,你蔑視;國家給你鮮花,你扔掉。你這不是在給軍隊臉上摸黑,給一把手臉上摸黑,給國家臉上摸黑嗎?你不想一想,到頭來能有好果子吃嗎?
林奇這麼干是因為她年輕無知,還是受到別有用心的人操縱利用?讓我這個「外國人」,實在看不懂。想來想去,我總認為她至少是個大傻冒。
往深處想想,社會人任何作為,無不是利害相伴。對於林奇揭露真相,倘若那裡的媒體拒絕刊載,得到的大概就是美國政府的形象,失去的肯定是道德誠信素質;媒體的照樣刊載,美國政府當然有所失,但得到的是培育公民的高尚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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