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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應否修改憲法非戰條款?

作者:宋德成2007年4月27日紐約報導  2007-04-29 01: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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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不是需要修改憲法中的非戰條款?關心這個問題的專家學者4月25日晚在紐約舉行了一場研討會。

*憲法第九條保障和平*

當年參與制訂日本憲法的貝蒂哥頓(Beate S Gordon)女士首先說明當年麥克阿瑟將軍覺得須為日本人制訂一部憲法,就召集了20名幕僚著手來寫,由於在七天的時間內需要完成,所以這部憲法是大家分工合作而成的。哥頓女士負責的是第14條有關日本婦女的權利義務的規定。 這部憲法至今已六十年了,從來沒有修改過。

貝蒂哥頓 : 「讓我們大家記得,在過去的六十年,因為有了憲法第九條的規定, 日本沒有殺害過任何外國軍人,也沒有任何日本軍人被殺害。」

貝蒂哥頓還表示這部憲法即使是現在也值得追求和平的國家作為參考。

旅居日本多年的美國電影製片家約翰江克門(John Junkerman)指出,雖然他感到日本國內贊同修憲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同時他也注意到了由於日本官員不斷的參拜靖國神社, 造成鄰國的抗議。

*右翼:事過境遷須自衛*

特別從日本趕來參加這個研討會的日本右翼份子鈴木邦男解釋了為什麼許多日本人認為應該修改憲法,特別是第九條。

鈴木邦男:「憲法第九條應該要加以檢討,同時,因為日本是世界上唯一受原子彈所轟炸的國家, 所以我認為日本有權利發展核子武器來自衛。」

鈴木邦男還表示目前的憲法是六十年前所訂的, 當時日本剛戰敗, 民心厭戰, 所以當時也許是適合的, 但是現在時空都有了很大的轉變,日本須修改這一條, 以便自衛。

*道歉賠償問題上德日有別*

耶魯大學國際政治教授羅森布魯解釋了德國在戰後受到許多條約的約束, 因此德國在這些壓力下或多或少作出道歉以及賠償, 因此能夠與鄰國和睦相處,而日本則不然。

羅森布魯 :「換句話說,日本與美國有雙邊關係,日本的國防安全也是由美國保護,而沒有考慮到日本與鄰國的關係。」

羅森布魯強調由於日本不像德國一樣受到強大的國際壓力,沒有道歉和賠償,因此與鄰國常有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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