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專欄】我們應當清醒理智的去營救高智晟全家(二)



上文我們討論了讓人們知道中共邪靈的殘酷鎮壓法輪功的真相,促「三退」,是我們真正想要盡快營救高律師全家的方法之一。接下來,我們來討論在民間維權抗爭的民眾中如何促「三退」,加快徹底解體中共的步伐,早日讓高律師全家獲得真正的自由。

民間維權就是維護自己的「天賦人權」,神造了人,神也給了人一些人可擁有的權利,這權利就是「人因其為人而享有的權利」, 基本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獲助權、公正權、、、等等神賦予人的權利,這是神慈悲於人的恩贈,從一開始就遭到與神作對,與人為敵的惡魔的忌恨,總要用各種邪惡的方式去侵犯、剝奪、毀掉許多人的基本人權,在上世紀三十、四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納粹、義大利墨索里尼政府、日本軍國主義和西班牙佛朗哥政權的殘酷暴政和對人權的粗暴踐踏,使人類社會強烈地認識到,必須在全球範圍內建立一個人道主義的法律新秩序。來保障世界各國的國民的基本人權,於是,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上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世界人權宣言》是對《聯合國憲章》中的人權原則的進一步闡述,是聯合國人權立法和世界各國人權立法的指導原則,是國際社會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繼《世界人權宣言》之後,於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76年3月23日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於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76年1月3日生效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同《世界人權宣言》一起構成了《國際人權憲章》。這是人類社會正常的國家政府都應遵守的《國際人權憲章》,中共非法政權也在這三個文件上簽了字,但它從來就你沒有真正遵守過,對照中共非法政權的所作所為,不難看出,它干的都是踐踏《國際人權憲章》的罪惡勾當。我們在這裡講維權,為什麼要說到《國際人權憲章》呢?因為《國際人權憲章》中的基本要素是構成人類社會之所以稱之為人類社會的起碼的道德底線和人權立法的指導原則,是人類社會有別於鬼域社會的一個標誌性的文件。中共非法政權從非法建政以來,其所作所為從根本上講,犯的都是與《國際人權憲章》相對立的纍纍罪行。

在《國際人權憲章》中,生命權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權,如果無法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權,那麼一切其它權利都是空中樓閣。無端剝奪人的生命,或者肆意對人施加恐嚇、虐待和折磨,就是用一種非人的方式待人。任由這種情況發生,不僅是個人權利無從談起,甚至整個人類社會都將分崩離析。而中共非法政權從非法建政以來,殘無人道的造成八千多萬的中國民眾死於非命,是人類有史以來,利用國家機器殺害本國民眾最多的一個邪惡政權。是中共邪靈嗜血成性的邪惡本質的最直觀的表現。

在《國際人權憲章》中,自由權是一個極重要的權利。是人有別於動物的一個重要標誌。如果一個人不能自主的支配他的身心,很難說他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自由,是人權的精髓。因此,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宗教自由等都是個人的基本權利。而這些中國民眾應有個人的基本權利,從中共非法政權從非法建政以來,就被中共邪靈基本上非法剝奪了。有些人似乎擁有某種自由權,但那是在中共邪靈掌控的範圍之內的有條件的自由,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天賦人權」中的自由權。到如今,隨著「三退」解體中共邪靈步伐的加快,中共邪靈掌控中國民眾自由權的範圍正在越來越小,到中共邪靈徹底解體銷毀的那一天,就是中國民眾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天賦人權」中的自由權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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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簡單說明瞭中共邪靈是怎樣踐踏《國際人權憲章》的中最基本人權的纍纍罪行。幾十年來它在中國大陸對民眾施行是血腥的暴力鎮壓、無恥的謊言欺騙,並用非人的高壓手段把它那一套歪理邪說強行對民眾洗腦,使中國社會已失去了作為正常的人類社會的許多基本特徵,而更像一個邪靈當道、魔鬼橫行的鬼域社會。

為了欺騙中國民眾,為了欺騙全人類,中共非法政權也拼湊了它的一套騙人的法律體系。這個騙人的法律體系與人類正常的法律體系最大不同之處有二點,一:「黨大於法」,二:「有法不依」。就這二條,就足以證明操控中共非法政權的中共邪靈的邪教本質、流氓本性。

「黨大於法」就意味著人世間有一個可任意制定法律,但自身又不受法律制約的怪胎,這個怪胎就是中共邪靈。

「有法不依」。也是中共邪靈這個怪胎的特徵之一。這方面的例子數不勝數,例如:中共邪靈的勞動教養制度是一個非常明顯的與它制定的「憲法 」不符的非法制度,多年來,許多法律界的人士都指出了勞動教養制度的非法性,中共邪靈充耳不聞,反而投入了更多的財力物力人力去加強這個非法勞動教養制度,為什麼呢?因為這個非法勞動教養制度能滿足中共邪靈隨意毒害、殘害。殺害中國民眾的需要。所以,它明知勞動教養制度不符合它自己制定的法律,它也不放棄,還要加強它。

例如: 中共的「律師法」中有一條內容是:「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高智晟律師在其律師生涯中,可以說是這方面做得好的典範。但中共邪靈卻要秘密吊銷高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在高律師神奇地與胡佳先生的通話中。高律師說:「據可靠信息,北京市司法局竟會同中共司法部,已秘密吊銷了我的律師執業證書。在中國律師界,我長期的恪守本分,認真嚴格地謹守不做違背良心的事,最終卻成了最高司法當局必欲置死地而後快的對象。這讓我想起了北京市司法局律管處領導曾經對我的一次談話警告說:‘高律師,你該注意你了,你已經成為建國以來最特別的一個內定律師,具體地說你是一個沒有頭腦的律師。你想一想,全國的律師行業中,有誰像你一樣,不好好的去搞創收,而是盡幹一些跟自己利益無關的蠢事。那是瞎整,你已經成了司法部特別關注的對象,趕緊改邪歸正吧。繼續執迷不悟,你會哭都來不及。’說這樣的話。當我徹底明白了政府不再是我的行業的價值和榮譽時,而成為我的行業的天敵時。留在這個行業也是一件痛苦的事,無論如何,中國律師隊伍又暫時歸於‘純潔’了。把我清理出律師隊伍,這種純潔已經到了蒼白的地步。」從高律師的這段講述中,不難看出,中共邪靈的所謂的法律和所謂的執法者實質上都不是人類正常的法律和執法者了。

我們從人權方面看到了中共邪靈禍害中國民眾的罪行。中共邪靈侵犯中國民眾的人權是多方面的,但它最大的侵犯中國民眾的權利是中國民眾的知情權和是否做它的殉葬品的自由選擇權。這個知情權,就是:中國民眾有權知道中共乃是一個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它的邪惡使命就是毀滅全人類。是否做它的殉葬品的自由選擇權,就是:曾經加入過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的人,在即將到來的神滅中共時有自由選擇是否做它的殉葬品的權利。即有自由選擇是否聲明「三退」的權利。這兩個權利是現在關係到許多人真正生命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現在,中國民眾維護自己權益的各種抗爭風起雲湧,這些都是可以做的,但是維護自己的這兩個權利則是最為重要的,許一點中共邪靈也看到了,所以,它現在極力阻止人們得到這兩個權利,明白了真相的人們則正在盡力讓更多的人知道真相, 獲得這兩個權利。因為當獲得這兩個權利的人們越多,就使中共邪靈被徹底解體的越快,高律師在使人們獲得這兩個權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們要真正清醒理智的去營救高智晟全家,就應當首先自己獲得這兩個權利,然後讓更多的人獲得這兩個權利, 讓更多的人聲明「三退」,就是加速徹底解體中共邪靈的步伐,也是加快了讓高智晟全家和所有正在遭受中共邪靈迫害的人們獲的真正自由的進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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