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專欄】旅遊景點漲價=對民眾變相掠奪

據大陸《中國青年報》4月13日報導:轉眼又到「五一」了,愛旅遊的人已是「蠢蠢欲動」,可聞聽全國旅遊景點漲聲一片、漲價狂瀾鋪天蓋地而來的時候,不知是否還能樂得起來。

請看:廬山門票從從4月1日起,單價從135元漲到180元;嶗山門票從50元漲到70元;曲阜三孔的門票從105元,大漲到150元。4月28日起,泰山門票價格將從102元,上漲到125元;5月1日起,新疆的烏爾禾魔鬼城風景區的門票,將提高10元到每人每次30元。九寨溝、黃龍等景區的門票早已提前「翻牌」到旺季價,敦煌也首次將淡、旺兩季的門票價格區分開來實行,從5月1日至10月31日,莫高窟門票的旺季價為每人次160元,比目前高出60元。

由此,不得不質疑一下旅遊景點漲價的合法性。也許,旅遊景點漲價的依據來自那位大名鼎鼎的「主流經濟學家」吳敬璉老先生,他在今年3月的「兩會」上曾放言,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價格的浮動是必要的。價格由供求決定,而不是由道德決定。沒錯,但這話還可以這麼講: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價格隨供求關係浮動,但其前提是——必須在市場經濟環境中。

試問:知名旅遊景點是像電視機、熱水器那樣,誰都可以製造,有著上百個品牌,幾十萬個銷售代理商的,可以充分地自由競爭的商品嗎?毋庸諱言,知名旅遊景點既不是不動產,也不是誰的「私家花園」,她是百分之百不可複製的國有資產,是屬於全體國民所共有的。而一旦誰成為了該資產的承包人,誰就享有了絕對的經營壟斷權,根本就沒有競爭對手,何以奢談自由競爭?其價格又如何進行市場的自然調節?它的價格約束力從何而來?沒有了價格約束力,誰又能約束它的價格貪慾?誠然,由於知名旅遊景點是稀有資源,收點維護費用是可以的,但不可高得離譜。如此昂貴的門票,實質是對民眾的瘋狂掠奪。旅遊景點的承包人拿著主人的資產來掏空主人的錢包,這又是誰家的道理?

還有,經濟學中最重要的一條法則便是公平性。君不見,凡在長假期間,全國各地的知名旅遊景點天天人滿為患,如過江之鯽。人擠人,人看人,哪裡是遊覽風景名勝,分明是出來「看頭」。遊客們就像啤酒罐裝線的酒瓶子,一個挨一個地朝前推,超員、超負荷的情況很是尋常,無形中,遊覽的質量被大打折扣,那又憑什麼漲價?質次價高,還冒充「世界遺產」,這又是哪門子的經濟學?

記得去年,故宮搞了一次象徵性的聽證後,就宣布漲價了。當時就惹得民情洶洶,大加聲討,還有學者悲觀地預測:由於北京帶了個「好頭」,全國恐怕就會跟風而漲。果不其然,北京的「惡之花」如今在全國結出了豐碩的「果實」,看來,北京真是罪惡之城!共匪之所以迫不及待地開始漲價,恐怕是跟生態環境的逐步惡劣有關,其本意則在於要在旅遊景點成為荒山野嶺之前,「加班加點」牟取暴利,來滿足其日益捉襟見肘的經濟頹勢。

可憐的是,大陸為數眾多的喜愛旅遊的百姓被共匪賣了,還在幫它數鈔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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