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兩港人販毒認罪候判

新華社報導,港人譚添權、李紹康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3月至6月,譚添權電話通知李紹康前往深圳市某酒店會面,李紹康按照譚添權的要求,將停泊在酒店地下停車場藏有178塊毒品海洛英的吉普車開至李紹康承租的某花園,存放在出租房的臥室內。由李紹康負責拆卸車內的毒品,按譚添權的要求,先後分4次將該批毒品運到指定地點,連車帶貨交給譚添權。

2006年6月3日,譚添權再次讓李紹康前往羅湖醫院,將停泊在停車場的吉普車駕駛至李紹康承租的某花園,將車內的188塊毒品海洛英拆卸後存放在出租房的臥室內。李紹康按譚添權的要求,先後將60塊毒品運到指定地點,連車帶貨交給譚添權。

2006年7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民警在李紹康租住的某花園將其拘捕,並從臥室繳獲剩餘的128塊毒品海洛英,重約100公斤。7月6日,公安人員又在李紹康另一租房內繳獲56包毒品K粉。

在法庭上,面對檢方的指控,兩被告均表示認罪,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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