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開車真和國內不一樣啊!

沒來美國之前,這邊的親戚經常教導說:美國是汽車上的國家,在美國生活一定得會開車云云。我完全沒把開車當回事,因為本人有駕照,也有幾年駕齡,覺得開車根本不成為問題。但是及至來到美國,才知道原來車雖與中國的車相似, 而規則不同。筆試是一次就通過了,等到幾次路考都未通過時,才發覺問題的嚴重性。

遇見一位早來美國幾年的朋友,和她一說,她說:壞就壞在你有中國駕照和駕駛習慣,你知道中國大陸和臺灣人怎麼開車嗎?開得那叫「強盜車」、「霸王車」,都要搶行,全都這樣,誰不搶就寸步難行,對吧?你還是找駕駛學校再學兩天吧。原來的習慣都得改呀。

沒有辦法,再去駕駛學校學習吧。一提起駕校,我就頭疼。97年在國內學車時,當時B本價格是5千多元人民幣,而C本要花費將近萬元,很多人是公費,我因為是個人興趣愛好是自費,只好委屈學B本。即使這樣,學校還要求有單位介紹信,沒有單位同意批准也只好望車興嘆。北京的冬天,清晨5、6點鐘去趕駕校的交通車,破舊的大公共汽車,刷了學校的招牌沒有冷暖氣,學員們都是凍得瑟瑟發抖,一直到下午4、5點鐘,才能搭這班車,誰要提前離開,得自己打車或者一等幾個小時,等其他車。駕校都設在很多郊區,離開城市很遠,叫出租車實在是太奢侈了。先學習一個月的交通法規,然後才能開始練車。用的卡車上一般都有7、8個人,一個人在學,其他人在後車廂坐著等著。誰要是和教練關係好,教練會讓他多開一會兒。

我很奇怪當初怎麼會有那麼高的熱情,居然在這樣惡劣的條件下,挺過幾個月拿到了駕駛執照。據說現在學車價格降低了很多。國內開車最大的體會就是一點:看著警察。開到某處想拐彎,先問一句:路口有警察嗎?有就別撞槍口上。剛開始開車,不熟悉道路,一條線拐錯了,交警在前面看見了一招手,讓靠邊停下,敬個禮說:黃線你沒看到嗎?你違反了駕駛規則第某條,請到某銀行交罰款吧。得,1、2百元就沒有了。

我當時琢磨著,是不是要到美國重吃二遍苦,重受二查罪呢?後來找到黃頁上的一個駕駛學校,花了$70幾個小時,就順利的通過了考試。我都不敢相信駕校會這麼容易上。其實自動檔的新式車,應該很容易學的,好比計算機軟體,人人都能學會用,國內怎會搞的那麼複雜困難呢。美國很多中學生都可以開車上學,這在國內根本難以想像,不是家長不放心,而是駕校的苦,有幾個中學生能忍受?

美國的道路有一個顯著獨特的設計,那就是路口停止標記。大家行止路口,沒有信號燈也沒有警察,但人人都停下,做完全停止,然後再啟動,大家自覺有個先來後到。這對於在國內開車搶慣了的人來說,真真是非常的不習慣。我

幾次考試沒通過,大概就是沒有注意停止路口的走法。國內別說是沒有信號燈,就是有信號燈,如果沒有交通警,那也亂成一鍋粥,汽車,行人,自行車,誰要不會搶,誰就別想過路口。而上下班高峰時間的人潮自行車潮,簡直是令人頭暈目眩,沒有頑強的能戰鬥的神經,簡直不要想在城裡開車。國內沒有多少高速公路,所以小車速度頂多也就是50、60麥 就很快了,開到70、80麥實在很難。

在美國開車另一個不習慣的地方是路口沒有警察,他們大多在巡邏車裡,一旦趕巧遇上你違章,比如超速,就要吃罰款單。新手不免因為不熟悉路況犯錯誤,比如我吧,如果每次出錯時路口都有警察賞賜一張罰款單,累計到現在,恐怕要傾家蕩產了。有一次不幸被警察拿住超速,要求上駕校再學習,通過考試就不在保險記錄上留點了。這樣我體會到美國這裡交通罰款的目的在於教育,讓你認識到安全駕駛的重要性就可以了。而在國內,只有 乖乖交罰款的份, 根本沒有法庭辯解的機會,可以說,國內警察就是法。

美國有世界上最發達的高速公路網路,交通便利,汽車數量繁多。剛開始上高速路的時候,很緊張,看著身邊飛馳而過的一輛輛汽車,覺得他們快的驚人。到後來,開得時間久了,膽子逐漸大起來,終於有一天,因為時速達到80以上而被警察逮到這才意識到自己有多快。又過了一段時間,對開高速公路居然厭煩了,不知道自己有時怎麼能夠一口氣開上100 英哩以上。這要是在北京,差不多快要開到天津了吧。

來到美國幾年以後,覺得很悶,路上大家都彬彬有禮,禮讓三先,在商場等公共場所,也都客客氣氣。要是在國內,哪一天不看見在路口因為搶路,行人碰著自行車,或者自行車碰著汽車,或者行人碰著汽車了,一堆人圍住看當事人吵吵鬧鬧,好不熱鬧。到了美國,連看吵架的機會都沒有了,電視節目裡整天打打殺殺的,而日常生活中遇見那樣的事機會很少。沒有多少公共交通工具,大家都是在自己的汽車裡各自為政。

國內不但道路上人人爭搶,公共場所比如公共汽車、餐館等場所搶座位,單位裡面搶職位,社會上搶地位。那種爭奪不分男女老幼,不想爭奪的人就會喪失一切。競爭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但是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人類有序競爭,這就是以法律為依據,以道德為準繩。國內並非無法,而在於政治體制是人制而非法制,不但人與人殘酷相爭,更與大自然無情爭奪,都是不擇手段。交通問題只是問題的一個側面反映,實質性的根本問題不解決,恐怕問題總爆發時更加難以處理。

也許有一天回到國內,恐怕又不敢開那裡的道路了。加州駕駛手冊上要求防禦性駕駛,而國內的駕駛方式應該是侵犯性駕駛了。我想在哪裡都應該入鄉隨俗吧,該搶的時候要搶,如果搶是安全甚至必要的,該讓的時候要讓,比如加州駕駛手冊要求看見小動物時要減速甚至完全停車避讓,在一個把小貓小狗看成家庭成員的地方,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傷害別人的家庭成員呢?總之,遵守規則,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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