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央視造假全家被判 王博獲罪五年

據明慧網消息,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曾在焦點訪談中被打造成「轉化」典型,在王博向人們揭露了她被關入勞教所後遭精神虐待及被欺騙的事實後,遭到了中國的「蓋世太保」組織「610」的瘋狂搜捕,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全家流離失所中,在大連被抓捕。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王博被石家莊長安區法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五年,父親王新中和母親劉淑芹被以同樣的罪名判刑四年。三人拒絕認罪,上訴到石家莊中級法院。

石家莊長安區法院在《判決書》中所陳列的事實為:一、王博採用自述方式,錄製自己被欺騙、洗腦及利用的經歷,並上傳明慧網,被編輯製作為明慧焦點《焦點訪談背後的殘忍和欺騙》視頻文件,在明慧網播放。二、王博、王新中、劉淑芹從網上下載法輪功文章、書籍和錄像,列印法輪功宣傳單三百六十份和書籍八十本、製作光碟二十六張,劉淑芹並向石家莊市長安區高藏雙散發法輪功傳單1份。三、王新忠、劉淑芹拍攝、存儲懸掛的「天滅中共快退黨」的現場照片。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刑二庭裴姓法官受理了案件,三月三日長安區法院電話通知了王新中的辯護律師;三月六日法官到趙縣看守所會見王新中,要王新中撤訴。

石家莊中級法院也到石家莊二看會見了王博和母親劉淑芹,法官說她們母女仍然是零口供。

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代理王新中案件的北京張立輝律師和李順章律師正式介入案件,張立輝律師認為思想信仰無罪,對法輪功含糊的套用懲處邪教的法律條文不適當,兩高的司法解釋值得質疑。兩位律師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和法官見面,遞交了律師手續,查閱了案卷並複印了一百多頁。

北京的兩位律師粗略的瀏覽案卷後,對案件的審理多處置疑,已經口頭向法官提出:

1、該案嚴重違反司法程序,案發地在大連,那就應該在大連審理;

2、一審拖延到快三個月才下判決,違反司法程序規定;

3、事實特別不清,該案三位當事人,其中有兩位「零」口供,怎麼就能草草定案呢?依法要求退回長安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可法官裴某說已經決定連二審都不開庭,但律師還是可以將意見寫成書面請求;

4、所謂的三百六十份傳單,要看內容,跟本案無關的不能算物證,如《九評共產黨》等;

5、就算是物證,三個人含糊的寫在一起三百六十份傳單,這樣的事實認定是非常不負責的。就是一家人,在法律上也不能含混的算在一起。而且兩高的司法解釋中還有三百份以下免於起訴的規定,所以三百六十份的認定非常關鍵;

6、關於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四萬一千零五十六元現金和三箱衣物,在一審開庭前,就應該移交到長安區法院,但到目前二審開始審理都沒有移交,我們有權提出沒移交到位前不能審理,必須歸還當事人的個人財產。

目前家人正在積極的給王博和母親劉淑芹請律師。但到目前還沒有找到律師肯為王博和母親劉淑芹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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