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二月21-23日,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NCGUB(National Coaliation Government Union of Burma)、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NCUB(National Council Union of Burma)、緬甸聯邦土族(非緬族)委員會ENC(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緬甸婦女聯盟WLB(Women's League of Burma)、緬甸學生青年聯合總會SYCB等反對軍政府的武裝與非武裝力量,在解放區某地聚會,深入討論了當前國內外情勢,共同擬定瞭解決當前各項危機的對策與方針——這是緬甸各族革命力量的第六次策略協商會議,又是一次勝利的會議。
他們總結了六大要點如下:
1。我們至今深信:舉行三方對話,是和平解決當前緬甸政治、經濟、社會等總危機與各項棘手問題的最好方案。軍政府密謀策劃的和平七步路線圖,僅僅旨在避開三方政治對話,完全與國際社會與緬甸人民的願望背道而馳,完全想把軍人的罪惡獨裁統治固定化與永久化。為了通過三方政治對話,讓緬甸走向民主改革與全國和解,我們不得不誠摯嚴正指出:「必須用人民力量進攻與粉碎軍政府的路線圖!」。
2。我們強烈反對:軍政府加重力度在土族地區繼續圍剿全殲或分批消滅民主力量與土族力量,燒燬村莊與莊稼,暴力迫遷所有村民與進行全國性強迫勞役,強拉未成年孩童入伍,並以強姦土族妻女為戰爭手段——這些都完全違反民主制度的建立與全國各族的大和解。
3。我們衷心感謝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對我們緬甸民主運動的同情與支持,我們強烈敦促國際社會在共同基礎上,必須步伐一致,目標明確地支援緬甸民主事業;我們也認真呼籲緬甸鄰邦與區域國家,除了與國際社會進行協商之外,務必採取積極有效的行動。
4。謹藉此呼籲軍政府撤銷非法的國民大會,無條件釋放昂山素姬與所有政治犯 ,立即對土族人民停止軍事攻擊與屠殺,立即停止對人民與其政黨進行壓迫,立即進行真正的對話。
5。我們呼籲所有民族群眾,共同粉碎軍政府的偽國民大會,不讓軍政府借刀殺人,各族人民必須團結一致,為獲取基本權利而奮鬥。
6。我們是和平力量——堅持與國際社會與全體人民團結一致, 為民主與聯邦制度 而不懈奮鬥。
附:——貌強與其駐歐代表們訪問談話
有關緬甸革命力量
BURMA「緬甸風雲」以前介紹過緬甸舉足輕重的民主力量與武裝革命力量。
為了讓「緬甸風雲」讀者們能多多瞭解情況,我們拜訪了緬甸革命力量的駐歐代表們,併進行了下面的談話:
一.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 NCGUB
貌強: 我曾花好多篇幅介紹過流亡美國的「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NCGUB (National Coalition Government of the Union of Burma), 我逐字逐句如 實翻譯過其總理盛溫博士(Premier Dr.Sein Win)的講話。他在德國漢堡大學取得數學博士,與我德國老同學老朋友們——撣民主同盟秘書長賽萬賽(Sai Wansai)弟,土族委員會代表 內昂(Ko Nwe Aung)兄,機械製造工程師梭紐(Ko Soe Nyunt)兄, 欽族領袖 本森(Bunsen)兄等私交密切,甚至還可說是哥兒們。現在讓BURMA 「緬甸風雲」 讀者聽你們革命家娓娓細說流亡政府與其英雄好漢事跡,讓大家分享分享第一手資料吧。
代表:豈敢!豈敢!說來話長:「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是由「全國民主聯盟」NLD的勝選國會議員與三大非緬族土族政黨組合成的。時間是1990年12月18日,地點是當時革命聖地馬尼伯羅(Manerplaw),在「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NCUB的四大組織與「克倫民族聯盟」KNU的持久不息的掌聲中, 「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 順應時代要求而光榮誕生了。「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各部長與「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秘書長工作組,配合得很好,合作得很愉快。
貌強:1995年7月16-23日,「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部長們與勝選國會議員們不是在瑞典 Bommersvik開會?不是深入檢討了當時緬甸國內形勢與7月10日剛被釋放的昂山素姬情況?並還選出第二屆政府部長嗎?
代表:昂山素姬在1995年7月10日獲得釋放。她呼籲軍政府立即遵照聯合國大會的決議與聯合國秘書長的敦促,召開三方會議,進行全國和解。「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部長們與勝選國會議員們就從瑞典熱烈聲援她,並深入討論了緬甸國內外的複雜局勢。在7月21日,他們重選了新內閣。大家仍然一致推選昂山素姬的堂弟,民族民主黨(Party for National Democracy)領袖盛溫博士為 新內閣總理兼外交部長,選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的U Bo Hla Tint 為財政部長,Teddy Buri與 Dr. Tint Swe兩位為總理辦公室主任, U Maung Maung Aye為新聞部長,U Thein Oo為司法部長,選克耶民族團結民主組織 (Democratic Organization for Kayan National Unity)的Khun Marko Ban為聯邦事務部長,選無黨派人士Dr. Sann Aung為衛生與教育部長。
雖然全國民主聯盟NLD囊括財政、司法、宣傳部長,但聯邦事務部長衛生教育部長仍然是由他黨人士來擔任。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鄭重重申:不懈追求民主聯邦制與多黨選舉制。
二.土族委員會 ENC
貌強:記得上次在解放區見到你們時,目前的土族委員會ENC尚稱為「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 (Ethnic Nationalities Solidarity and Cooperation Committee) 。請告訴BURMA「緬甸風雲」讀者,何時改了名?為何改名?
代表:那時叫「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 , 那是2001年8月成立的,成立的目的 是團結所有土族,參加聯合國決議所提倡的三方對話,以推動緬甸的民主改革進程。
貌強:記得「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其前身又是兩大舉足輕重的土族
組織。
代表:Right! 「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是由「民族民主戰線」 NDF(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與「解放區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LA(United Nationalities League for Democracy – Liberated Area )兩大組織合併而成的。合併原因主要是想達到以下政治目標:
1。軍政府、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我們「土族委員會」 ENC等三方,共同進行三方對話。
2。準備與緬甸各有關方面、國際社會、國際團體、聯合國人道組織等共同合作,竭力解決緬甸面臨的嚴峻人道危機。要知道:眾土族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3。在彬龍協議的平等、自決、民主、公正等基礎上,重建緬甸聯邦家園,奮力讓國家向民主制度和平有序地過渡。
貌強:「土族委員會」ENC與先前組織相比,成員更多,任務更高,責任更大,不是嗎?
代表:說得對!到2004年,土族族組織已經發展為眾土族聯合戰線:有「解放區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LA與其11個政黨,有「民族民主戰線」 NDF與其8個組織,有「克倫尼民族進步黨」 KNPP (Karenni National Progress Party) ,有擁有自己軍隊與自治區,但跟軍政府簽了停戰協議的眾多「土族停戰組織」(Cease-Fire Groups),還有無黨派的各族民間組織、青年學生、 婦女團 體等等,所以在2004年元月第三屆會議上,我們以多數票改名為「土族委員會」 ENC,以符合時代要求。注意:緬族不在內,所以我們是非緬族(Non-Burman) 的聯合戰線。
貌強:你們常跟我說:目前組織是未來緬甸聯邦模型。。。。。
代表:不瞞你說,到2005年4月的「土族委員會」 ENC第四屆會議, 我們的確 更上一層樓,已儼然發展為眾邦(States)組織:即若開邦、欽邦、克欽邦、克倫邦、克倫尼邦(克耶邦)、孟邦、撣邦等,同時還包容各邦的無黨派民間組織、青年學生、婦女團體等——這是眾邦、眾黨、眾派、眾民間組織等和平共處、 真誠合 作、互助共榮的實際典範,所有團體組織黨派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大家既自主自決又親密合作的未來聯邦模型。
該屆會議還決定:由上述7邦各選派5位代表到我們ENC——3位代表該邦的所有政黨與群眾組織,一位婦女代表該邦的所有婦女,一位青年代表該邦的所有青年。
貌強:你們不是說,唯有撣邦與眾不同,因此按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嗎?
代表:撣邦是最大的邦,又是多民族混合邦,情況特殊。大家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撣邦選派8位代表——多出三名,但投票權與其他邦並沒有兩樣。 請注意:各邦不分領土大小、人口多寡,一律平等喲!
貌強:有些人說:緬甸問題,主要是自由民主與極權獨裁之間你爭我奪,你死我活。。。。。
代表:非也!我們土族堅信:緬甸問題,不能簡單地說成只是兩者——民主與獨裁,或自由與極權之間的衝突。當今緬甸政治危機,根源是掌權者不尊重1947年彬龍協議精神——那是組合成緬甸聯邦的憲法根基呀! 非同小可也! 然而前數屆政府卻斷章取義地執行;奈溫軍政府政變奪權執政之後,更當是廢紙。
貌強:彬龍協議是1947年2月12日,由當時英國殖民地緬甸本部(Burma Proper)緬甸臨時政府部長主席昂山將軍與當時聯合撣邦(Federated Shan States)全權代表,克欽山地邊區、欽山地邊區(Hill Frontier Areas) 的邊區領袖們,在撣邦彬龍鎮共同簽署的,是神聖誓約,是不可撤銷的合同。
代表:我們「土族委員會」ENC齊心合力地不懈奮鬥,就是要以該彬龍協議精神為基礎,建立真正的聯邦制。我們有四大目標 :1。建立真正的聯邦制;2。保證民主權、政治平等權、自決權;3。發展民主政體;4。廢除形形色色的極權制度——當然包括軍事獨裁。
我們「土族委員會」ENC堅信:緬甸聯邦的政治危機,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通過對話、談判、妥協。邦與邦之間存在好多問題:如民主、軍事、統治、體制等等等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糾纏不清,我們惟有坐下來共同解決。獨裁軍政府單方面是解決不了的。
貌強:緬甸三分鼎立。三大力量誰也吃不掉誰,因而歷屆聯合國成員大會UNGA(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連續決議,一直敦促緬甸軍政府召開三方政治對話——即軍政府、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 民主聯盟NLD、你們眾土族,三大力量完全可能促成全國大和解與民主進步繁榮。不是嗎?
代表:所以「土族委員會」ENC強烈寄希望於歷屆聯合國成員大會的決議案。只有通過三方政治對話、 談判、妥協, 才有可能共同解決緬甸久懸未決的歷史問題,才有可能建立真正民主制度,緬甸才會有希望。
貌強:軍政府前總理兼國家情報局局長欽紐(Khin Nyunt)將軍提出 7步民主路 線圖,帶頭談談停停與招安。。。。在將軍們激烈權力鬥爭中,欽紐被扳倒了,於是重新洗牌。丹隋大將一邊高唱和解,領隊停停談談。。。另一邊安排無數將兵脫下軍裝,換了民服組黨擴黨,。。。。現在大大小小的將軍們正在緊鑼密鼓,不斷粉墨登場,準備在國民大會上演「還政於民」。。。。
代表: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 軍裝將軍們密謀通過偽國民大會,大模大樣地交權給穿民服的同志們——即退伍將軍們官兵們,以便繼續緊握政權不放。
所以早在2004年5月14日,土族停戰集團就及時提議:
1。刪除「國民大會第6項議題:即軍隊必須主導政治」條文,因其不符合民主原則。
2。刪除「上一次國民大會所遺留下的104項提議」條文,因其不符合民主原則。
3。開會期間,要允許代表們互相碰面,協商對緬甸聯邦有益的各項提案。
4。開會期間,要允許代表們與其組織進行溝通、討論、交換見解。
5。1990年普選中勝選的國會議員有權參加國民大會。
6。唯有真正代表其土族人民的停戰集團,才應該參加國民大會。軍政府應盡快與未簽停戰協議的土族武裝力量談和,讓他們也能參加國民大會。
7。1996年6月7日5/96號條文,是要維護1993-1996國民大會,所以必須廢除。
我們「土族委員會」ENC完全贊同以上的修正案。
貌強:但軍政府不是斷然拒絕該修正案了嗎?
代表:將軍們只希望緊握著自己手中的權力,卻不顧全國和解,也不願走向民主。 目前他們一邊高唱和解,另一邊大肆鎮壓,大打內戰。所以,我們「土族委員會」ENC強烈希望軍政府遵守聯合國成員大會決議案,召開三方對話,共同解決緬甸久懸未決的問題,建立實質民主。不要再耍花樣誤國誤民了。
三。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 NCUB
貌強:我告訴過BURMA「緬甸風雲」讀者:「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NCUB是緬族民主力量與非緬族土族力量——總共4大反政府組織, 在1992年8月組成的。 請你們進一步詳細介紹一下好嗎?
代表:是以下4大反對派組織——
1。民族民主戰線 NDF(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1976年5月10日成立。清一色的土族武裝力量。
2。緬甸民主同盟DAB(Democratic Alliance Of Burma):1988年11月成立,是熱愛民主的緬族與非緬族土族同盟。
3。解放區全國民主聯盟NLD-LA(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 — Liberated Area):成立於1991年2月,是一群被迫逃往國外的全國民主聯盟成員。活動與國外。
4。國會議員團 MPU(Members of Parliament Union): 是一群1990年普選獲勝的國會議員在1996年5月組成的。
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的奮鬥目標:
· 推翻緬甸軍政府獨裁統治。
· 促進眾土族組織互相瞭解與團結合作。
· 尋求建立民主政府,確保全國所有公民的人權。
· 建立真正聯邦制度,確保全國所有土族一律平等。
四.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
貌強:能否告訴「緬甸風雲」讀者有關「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
代表: 「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成立於1988年,是眾土族組織, 緬族不在內。「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要求民主、 各族平等與自決。 在這三大基礎上,建立聯邦制度。沒有真正的聯邦制,僅僅依靠民主制度是解決不了半世紀懸而未決的緬甸問題的。內戰為何發生呢?完全是因為掌權者不遵守彬龍協議,軍政府廢除了聯邦制度所引起的呀!彬龍協議與聯邦制度廢除了,你說說看,國家民族群眾還能靠什麼凝聚呢?各邦各族被迫得只有各走各路了。
貌強:據我所知,「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是11民族黨派大聯盟, 是緬甸聯邦第二大黨。
代表:是的。在1990年普選中,「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的口號是 「民主與平等」,它突破軍政府的恫嚇、迫害、拘禁、無理審查等,榮獲全國35%選票與16%即67國會席位,以11土族黨派大聯盟而榮登全國第二大政黨寶座。軍政府最怕「全國民主聯盟」NLD——那是由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第一大黨 與我們 「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UNLD——眾土族領導的全國第二大黨。
所以,在1992年軍政府才強行禁止與拆散這兩大政黨。但兩黨並沒有被封死、卡死、壓死。兩黨勝選議員們在主席蘇馬拉昂博士(Dr. Saw Mra Aung) 領導的 「國會人民代表團」 CRPP(Committee Representing the People Parliament) 內團結一致,在白區與解放區繼續艱苦奮鬥,深獲國內人民與國際社會的支持。
貌強:「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至今堅持的 「1990年仰光七原則」聲明,希望你能親口說給「緬甸風雲」讀者。
代表: 1990年「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在仰光YMCA(基督青年總會)大廳開會,併發表了「仰光七原則」聲明如下:
1。未來的緬甸聯邦憲法,必須基於真正的聯邦制度與民主制度。民主必須是開放性的,非集中的。
2。未來的緬甸聯邦憲法,必須保證所有公民享有民主權與聯合國頒布的人權。
3。未來的緬甸聯邦憲法,必須保證各邦土族在政治上平等。
4。遵照民族區應至少分為8民族邦:欽族邦、克欽族邦、克倫族邦、克耶族邦(克倫尼邦)、若開族邦、孟族邦、緬族邦、撣族邦。
5。聯邦成員大會必須有兩大立法機構:民族院(上議院)與眾議院(下議院)。
a) 民族院(上議院)內各邦代表人數必須相同。
b) 眾議院(下議院)內各邦代表由各邦人民選出。
民族院(上議院)內各邦代表席位所以要相同,最主要是要顯示各邦地位平等,權利平等。
6。除了聯邦成員大會即聯邦國會之外,各邦應設各自的立法院大會,並與聯邦國會嚴格分開。除了移交一些共同權力(金融財政政策、國防、外交、特殊任務)給聯邦中央之外,余權(residual powers)全歸屬各邦立法院。 這樣,聯邦憲法自然而然把立法、司法、行政權力讓給各民族邦。於是乎,各民族邦就能通過自治權而自由行使其自決權。
7。聯邦主權屬於聯邦全體人民,由聯邦國會行使。
聯邦政府有權決定與行使:a) 金融財政政策 b) 國防 c) 外交 d) 由民族邦臨時授權聯邦政府行使的任務。
五.緬甸聯邦婦女聯盟 WLB
貌強:請你們告訴BURMA「緬甸風雲」讀者們有關婦女聯盟。
代表:遵照1947年彬龍協議之各邦平等與自決基礎,緬甸本部與眾土族邦在1948年取得了共同獨立,試驗期10年。若不願留在聯邦內,10年後可退出。大緬族主義者掌權後,不守協議精神,不平等地對待眾土族。眾土族據理力爭,結果1962年奈溫軍政府政變上臺,悍然廢除了彬龍協議與聯邦憲法。數十年來,歷屆軍政府擴大內戰,對眾土族大打種族滅絕戰爭,同時公然還以強姦土族婦女作為戰爭手段。
貌強:唉!戰爭的最大受害者,是婦女呀!
代表:緬甸各族婦女命運真悲慘!尤其土族婦女——她們失去丈夫與兒子,自己與女兒還時常被政府軍輪姦,沒完沒了地被強迫勞役或以肉身探測地雷。政府軍的殺手鐧——燒光搶光殺光三光政策與堅壁清野,更使婦女們無家可歸,無田可種,躲在密林中忍飢挨餓,或到處流浪,以行乞與賣淫維生。
為了讓緬甸各族婦女從政治、經濟、社會的迫害欺凌深淵中獲得拯救與解放,在爭取民主、人權、各族平等、全國和解與聯邦制度的鬥爭中貢獻力量, 1999年12月7-9日緬甸婦女在泰國清邁舉辦了第二屆緬甸婦女論壇,並在12月9日宣告「緬甸婦女聯盟」 WLB(Women’s Leaque of Burma)成立。目前其成員為:
緬族婦女聯合會BWU (Burmese Women's Union)
克欽族婦女協會KWAT (Kachin Women's Association-Thailand )
克倫族婦女組織KWO(Karen Women's Organization)
克倫尼族婦女組織KNWO(Karenni National Women's Organization )
欽族婦女人權組織KWHRO(Kuki Women's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
拉祜族婦女組織LWO(Lahu Women's Organization)
布朗族婦女聯合會PWO(Palaung Women's Organization)
巴歐族婦女聯合會PWU(Pa-O Women's Union)
若開族婦女聯合會RWU(Rakhaing Women's Union)
禪族婦女行動網站SWAN(Shan Women's Action Network)
土瓦婦女聯合會TWU(Tavoy Women's Union)
緬甸婦女權力福利協會WRWAB(Women's Rights and Welfare Association of Burma)
六.緬甸學生與青年聯合會SYCB
貌強:據我所知:「緬甸學生與青年聯合會」(Students and Youth Congress of Burma)共有10個組織,成立於1996年元月,但都在印度與泰國。
代表:他/她們都受軍政府逮捕、迫害、槍殺、追殺,因而只有逃亡到泰國與印度鄰國。他/她們集聚在一起,不斷團結與溝通其他學生與青年群眾,為推翻軍政府獨裁統治而積極奮鬥。以印度與泰國為根據地的,共有10組織:
(1)全若開學生與青年總會AASYC (All Arakan Students and Youth Congress)
(2)全緬甸學生民主戰線ABSDF ( All Burma Students Democratic Front)
(3)全緬甸學生聯盟ABSL(All Burma Students League)
(4) 全克欽學生與青年總會AKSYU (All Kachin Students and Youth Union)
(5) 欽學生總會CSU(Chin Students Union)
(6) 新社會民主黨DPNS (Democratic Party for New Society)
(7) 克倫青年組織 KYO(Karen Youth Organization)
(8) 解放區全國青年民主聯盟NLD-LA <Youth> (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 Liberated Area <Youth>
(9) 海外孟族學生組織OMNSO(Overseas Mon National Students Organization)
(10) 巴歐青年民主組織PYDU(Pa-O Youth Democratic Organization)
(完)
来源:
他們總結了六大要點如下:
1。我們至今深信:舉行三方對話,是和平解決當前緬甸政治、經濟、社會等總危機與各項棘手問題的最好方案。軍政府密謀策劃的和平七步路線圖,僅僅旨在避開三方政治對話,完全與國際社會與緬甸人民的願望背道而馳,完全想把軍人的罪惡獨裁統治固定化與永久化。為了通過三方政治對話,讓緬甸走向民主改革與全國和解,我們不得不誠摯嚴正指出:「必須用人民力量進攻與粉碎軍政府的路線圖!」。
2。我們強烈反對:軍政府加重力度在土族地區繼續圍剿全殲或分批消滅民主力量與土族力量,燒燬村莊與莊稼,暴力迫遷所有村民與進行全國性強迫勞役,強拉未成年孩童入伍,並以強姦土族妻女為戰爭手段——這些都完全違反民主制度的建立與全國各族的大和解。
3。我們衷心感謝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對我們緬甸民主運動的同情與支持,我們強烈敦促國際社會在共同基礎上,必須步伐一致,目標明確地支援緬甸民主事業;我們也認真呼籲緬甸鄰邦與區域國家,除了與國際社會進行協商之外,務必採取積極有效的行動。
4。謹藉此呼籲軍政府撤銷非法的國民大會,無條件釋放昂山素姬與所有政治犯 ,立即對土族人民停止軍事攻擊與屠殺,立即停止對人民與其政黨進行壓迫,立即進行真正的對話。
5。我們呼籲所有民族群眾,共同粉碎軍政府的偽國民大會,不讓軍政府借刀殺人,各族人民必須團結一致,為獲取基本權利而奮鬥。
6。我們是和平力量——堅持與國際社會與全體人民團結一致, 為民主與聯邦制度 而不懈奮鬥。
附:——貌強與其駐歐代表們訪問談話
有關緬甸革命力量
BURMA「緬甸風雲」以前介紹過緬甸舉足輕重的民主力量與武裝革命力量。
為了讓「緬甸風雲」讀者們能多多瞭解情況,我們拜訪了緬甸革命力量的駐歐代表們,併進行了下面的談話:
一.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 NCGUB
貌強: 我曾花好多篇幅介紹過流亡美國的「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NCGUB (National Coalition Government of the Union of Burma), 我逐字逐句如 實翻譯過其總理盛溫博士(Premier Dr.Sein Win)的講話。他在德國漢堡大學取得數學博士,與我德國老同學老朋友們——撣民主同盟秘書長賽萬賽(Sai Wansai)弟,土族委員會代表 內昂(Ko Nwe Aung)兄,機械製造工程師梭紐(Ko Soe Nyunt)兄, 欽族領袖 本森(Bunsen)兄等私交密切,甚至還可說是哥兒們。現在讓BURMA 「緬甸風雲」 讀者聽你們革命家娓娓細說流亡政府與其英雄好漢事跡,讓大家分享分享第一手資料吧。
代表:豈敢!豈敢!說來話長:「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是由「全國民主聯盟」NLD的勝選國會議員與三大非緬族土族政黨組合成的。時間是1990年12月18日,地點是當時革命聖地馬尼伯羅(Manerplaw),在「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NCUB的四大組織與「克倫民族聯盟」KNU的持久不息的掌聲中, 「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 順應時代要求而光榮誕生了。「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各部長與「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秘書長工作組,配合得很好,合作得很愉快。
貌強:1995年7月16-23日,「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部長們與勝選國會議員們不是在瑞典 Bommersvik開會?不是深入檢討了當時緬甸國內形勢與7月10日剛被釋放的昂山素姬情況?並還選出第二屆政府部長嗎?
代表:昂山素姬在1995年7月10日獲得釋放。她呼籲軍政府立即遵照聯合國大會的決議與聯合國秘書長的敦促,召開三方會議,進行全國和解。「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部長們與勝選國會議員們就從瑞典熱烈聲援她,並深入討論了緬甸國內外的複雜局勢。在7月21日,他們重選了新內閣。大家仍然一致推選昂山素姬的堂弟,民族民主黨(Party for National Democracy)領袖盛溫博士為 新內閣總理兼外交部長,選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的U Bo Hla Tint 為財政部長,Teddy Buri與 Dr. Tint Swe兩位為總理辦公室主任, U Maung Maung Aye為新聞部長,U Thein Oo為司法部長,選克耶民族團結民主組織 (Democratic Organization for Kayan National Unity)的Khun Marko Ban為聯邦事務部長,選無黨派人士Dr. Sann Aung為衛生與教育部長。
雖然全國民主聯盟NLD囊括財政、司法、宣傳部長,但聯邦事務部長衛生教育部長仍然是由他黨人士來擔任。緬甸聯邦民族聯合政府鄭重重申:不懈追求民主聯邦制與多黨選舉制。
二.土族委員會 ENC
貌強:記得上次在解放區見到你們時,目前的土族委員會ENC尚稱為「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 (Ethnic Nationalities Solidarity and Cooperation Committee) 。請告訴BURMA「緬甸風雲」讀者,何時改了名?為何改名?
代表:那時叫「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 , 那是2001年8月成立的,成立的目的 是團結所有土族,參加聯合國決議所提倡的三方對話,以推動緬甸的民主改革進程。
貌強:記得「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其前身又是兩大舉足輕重的土族
組織。
代表:Right! 「土族團結合作委員會」 ENSCC是由「民族民主戰線」 NDF(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與「解放區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LA(United Nationalities League for Democracy – Liberated Area )兩大組織合併而成的。合併原因主要是想達到以下政治目標:
1。軍政府、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我們「土族委員會」 ENC等三方,共同進行三方對話。
2。準備與緬甸各有關方面、國際社會、國際團體、聯合國人道組織等共同合作,竭力解決緬甸面臨的嚴峻人道危機。要知道:眾土族人民是最大的受害者。
3。在彬龍協議的平等、自決、民主、公正等基礎上,重建緬甸聯邦家園,奮力讓國家向民主制度和平有序地過渡。
貌強:「土族委員會」ENC與先前組織相比,成員更多,任務更高,責任更大,不是嗎?
代表:說得對!到2004年,土族族組織已經發展為眾土族聯合戰線:有「解放區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LA與其11個政黨,有「民族民主戰線」 NDF與其8個組織,有「克倫尼民族進步黨」 KNPP (Karenni National Progress Party) ,有擁有自己軍隊與自治區,但跟軍政府簽了停戰協議的眾多「土族停戰組織」(Cease-Fire Groups),還有無黨派的各族民間組織、青年學生、 婦女團 體等等,所以在2004年元月第三屆會議上,我們以多數票改名為「土族委員會」 ENC,以符合時代要求。注意:緬族不在內,所以我們是非緬族(Non-Burman) 的聯合戰線。
貌強:你們常跟我說:目前組織是未來緬甸聯邦模型。。。。。
代表:不瞞你說,到2005年4月的「土族委員會」 ENC第四屆會議, 我們的確 更上一層樓,已儼然發展為眾邦(States)組織:即若開邦、欽邦、克欽邦、克倫邦、克倫尼邦(克耶邦)、孟邦、撣邦等,同時還包容各邦的無黨派民間組織、青年學生、婦女團體等——這是眾邦、眾黨、眾派、眾民間組織等和平共處、 真誠合 作、互助共榮的實際典範,所有團體組織黨派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大家既自主自決又親密合作的未來聯邦模型。
該屆會議還決定:由上述7邦各選派5位代表到我們ENC——3位代表該邦的所有政黨與群眾組織,一位婦女代表該邦的所有婦女,一位青年代表該邦的所有青年。
貌強:你們不是說,唯有撣邦與眾不同,因此按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嗎?
代表:撣邦是最大的邦,又是多民族混合邦,情況特殊。大家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撣邦選派8位代表——多出三名,但投票權與其他邦並沒有兩樣。 請注意:各邦不分領土大小、人口多寡,一律平等喲!
貌強:有些人說:緬甸問題,主要是自由民主與極權獨裁之間你爭我奪,你死我活。。。。。
代表:非也!我們土族堅信:緬甸問題,不能簡單地說成只是兩者——民主與獨裁,或自由與極權之間的衝突。當今緬甸政治危機,根源是掌權者不尊重1947年彬龍協議精神——那是組合成緬甸聯邦的憲法根基呀! 非同小可也! 然而前數屆政府卻斷章取義地執行;奈溫軍政府政變奪權執政之後,更當是廢紙。
貌強:彬龍協議是1947年2月12日,由當時英國殖民地緬甸本部(Burma Proper)緬甸臨時政府部長主席昂山將軍與當時聯合撣邦(Federated Shan States)全權代表,克欽山地邊區、欽山地邊區(Hill Frontier Areas) 的邊區領袖們,在撣邦彬龍鎮共同簽署的,是神聖誓約,是不可撤銷的合同。
代表:我們「土族委員會」ENC齊心合力地不懈奮鬥,就是要以該彬龍協議精神為基礎,建立真正的聯邦制。我們有四大目標 :1。建立真正的聯邦制;2。保證民主權、政治平等權、自決權;3。發展民主政體;4。廢除形形色色的極權制度——當然包括軍事獨裁。
我們「土族委員會」ENC堅信:緬甸聯邦的政治危機,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通過對話、談判、妥協。邦與邦之間存在好多問題:如民主、軍事、統治、體制等等等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糾纏不清,我們惟有坐下來共同解決。獨裁軍政府單方面是解決不了的。
貌強:緬甸三分鼎立。三大力量誰也吃不掉誰,因而歷屆聯合國成員大會UNGA(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連續決議,一直敦促緬甸軍政府召開三方政治對話——即軍政府、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 民主聯盟NLD、你們眾土族,三大力量完全可能促成全國大和解與民主進步繁榮。不是嗎?
代表:所以「土族委員會」ENC強烈寄希望於歷屆聯合國成員大會的決議案。只有通過三方政治對話、 談判、妥協, 才有可能共同解決緬甸久懸未決的歷史問題,才有可能建立真正民主制度,緬甸才會有希望。
貌強:軍政府前總理兼國家情報局局長欽紐(Khin Nyunt)將軍提出 7步民主路 線圖,帶頭談談停停與招安。。。。在將軍們激烈權力鬥爭中,欽紐被扳倒了,於是重新洗牌。丹隋大將一邊高唱和解,領隊停停談談。。。另一邊安排無數將兵脫下軍裝,換了民服組黨擴黨,。。。。現在大大小小的將軍們正在緊鑼密鼓,不斷粉墨登場,準備在國民大會上演「還政於民」。。。。
代表: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 軍裝將軍們密謀通過偽國民大會,大模大樣地交權給穿民服的同志們——即退伍將軍們官兵們,以便繼續緊握政權不放。
所以早在2004年5月14日,土族停戰集團就及時提議:
1。刪除「國民大會第6項議題:即軍隊必須主導政治」條文,因其不符合民主原則。
2。刪除「上一次國民大會所遺留下的104項提議」條文,因其不符合民主原則。
3。開會期間,要允許代表們互相碰面,協商對緬甸聯邦有益的各項提案。
4。開會期間,要允許代表們與其組織進行溝通、討論、交換見解。
5。1990年普選中勝選的國會議員有權參加國民大會。
6。唯有真正代表其土族人民的停戰集團,才應該參加國民大會。軍政府應盡快與未簽停戰協議的土族武裝力量談和,讓他們也能參加國民大會。
7。1996年6月7日5/96號條文,是要維護1993-1996國民大會,所以必須廢除。
我們「土族委員會」ENC完全贊同以上的修正案。
貌強:但軍政府不是斷然拒絕該修正案了嗎?
代表:將軍們只希望緊握著自己手中的權力,卻不顧全國和解,也不願走向民主。 目前他們一邊高唱和解,另一邊大肆鎮壓,大打內戰。所以,我們「土族委員會」ENC強烈希望軍政府遵守聯合國成員大會決議案,召開三方對話,共同解決緬甸久懸未決的問題,建立實質民主。不要再耍花樣誤國誤民了。
三。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 NCUB
貌強:我告訴過BURMA「緬甸風雲」讀者:「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NCUB是緬族民主力量與非緬族土族力量——總共4大反政府組織, 在1992年8月組成的。 請你們進一步詳細介紹一下好嗎?
代表:是以下4大反對派組織——
1。民族民主戰線 NDF(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1976年5月10日成立。清一色的土族武裝力量。
2。緬甸民主同盟DAB(Democratic Alliance Of Burma):1988年11月成立,是熱愛民主的緬族與非緬族土族同盟。
3。解放區全國民主聯盟NLD-LA(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 — Liberated Area):成立於1991年2月,是一群被迫逃往國外的全國民主聯盟成員。活動與國外。
4。國會議員團 MPU(Members of Parliament Union): 是一群1990年普選獲勝的國會議員在1996年5月組成的。
緬甸聯邦民族委員會的奮鬥目標:
· 推翻緬甸軍政府獨裁統治。
· 促進眾土族組織互相瞭解與團結合作。
· 尋求建立民主政府,確保全國所有公民的人權。
· 建立真正聯邦制度,確保全國所有土族一律平等。
四.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
貌強:能否告訴「緬甸風雲」讀者有關「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
代表: 「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成立於1988年,是眾土族組織, 緬族不在內。「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要求民主、 各族平等與自決。 在這三大基礎上,建立聯邦制度。沒有真正的聯邦制,僅僅依靠民主制度是解決不了半世紀懸而未決的緬甸問題的。內戰為何發生呢?完全是因為掌權者不遵守彬龍協議,軍政府廢除了聯邦制度所引起的呀!彬龍協議與聯邦制度廢除了,你說說看,國家民族群眾還能靠什麼凝聚呢?各邦各族被迫得只有各走各路了。
貌強:據我所知,「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是11民族黨派大聯盟, 是緬甸聯邦第二大黨。
代表:是的。在1990年普選中,「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的口號是 「民主與平等」,它突破軍政府的恫嚇、迫害、拘禁、無理審查等,榮獲全國35%選票與16%即67國會席位,以11土族黨派大聯盟而榮登全國第二大政黨寶座。軍政府最怕「全國民主聯盟」NLD——那是由昂山素姬領導的全國第一大黨 與我們 「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UNLD——眾土族領導的全國第二大黨。
所以,在1992年軍政府才強行禁止與拆散這兩大政黨。但兩黨並沒有被封死、卡死、壓死。兩黨勝選議員們在主席蘇馬拉昂博士(Dr. Saw Mra Aung) 領導的 「國會人民代表團」 CRPP(Committee Representing the People Parliament) 內團結一致,在白區與解放區繼續艱苦奮鬥,深獲國內人民與國際社會的支持。
貌強:「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至今堅持的 「1990年仰光七原則」聲明,希望你能親口說給「緬甸風雲」讀者。
代表: 1990年「眾民族民主團結聯合組織」 UNLD在仰光YMCA(基督青年總會)大廳開會,併發表了「仰光七原則」聲明如下:
1。未來的緬甸聯邦憲法,必須基於真正的聯邦制度與民主制度。民主必須是開放性的,非集中的。
2。未來的緬甸聯邦憲法,必須保證所有公民享有民主權與聯合國頒布的人權。
3。未來的緬甸聯邦憲法,必須保證各邦土族在政治上平等。
4。遵照民族區應至少分為8民族邦:欽族邦、克欽族邦、克倫族邦、克耶族邦(克倫尼邦)、若開族邦、孟族邦、緬族邦、撣族邦。
5。聯邦成員大會必須有兩大立法機構:民族院(上議院)與眾議院(下議院)。
a) 民族院(上議院)內各邦代表人數必須相同。
b) 眾議院(下議院)內各邦代表由各邦人民選出。
民族院(上議院)內各邦代表席位所以要相同,最主要是要顯示各邦地位平等,權利平等。
6。除了聯邦成員大會即聯邦國會之外,各邦應設各自的立法院大會,並與聯邦國會嚴格分開。除了移交一些共同權力(金融財政政策、國防、外交、特殊任務)給聯邦中央之外,余權(residual powers)全歸屬各邦立法院。 這樣,聯邦憲法自然而然把立法、司法、行政權力讓給各民族邦。於是乎,各民族邦就能通過自治權而自由行使其自決權。
7。聯邦主權屬於聯邦全體人民,由聯邦國會行使。
聯邦政府有權決定與行使:a) 金融財政政策 b) 國防 c) 外交 d) 由民族邦臨時授權聯邦政府行使的任務。
五.緬甸聯邦婦女聯盟 WLB
貌強:請你們告訴BURMA「緬甸風雲」讀者們有關婦女聯盟。
代表:遵照1947年彬龍協議之各邦平等與自決基礎,緬甸本部與眾土族邦在1948年取得了共同獨立,試驗期10年。若不願留在聯邦內,10年後可退出。大緬族主義者掌權後,不守協議精神,不平等地對待眾土族。眾土族據理力爭,結果1962年奈溫軍政府政變上臺,悍然廢除了彬龍協議與聯邦憲法。數十年來,歷屆軍政府擴大內戰,對眾土族大打種族滅絕戰爭,同時公然還以強姦土族婦女作為戰爭手段。
貌強:唉!戰爭的最大受害者,是婦女呀!
代表:緬甸各族婦女命運真悲慘!尤其土族婦女——她們失去丈夫與兒子,自己與女兒還時常被政府軍輪姦,沒完沒了地被強迫勞役或以肉身探測地雷。政府軍的殺手鐧——燒光搶光殺光三光政策與堅壁清野,更使婦女們無家可歸,無田可種,躲在密林中忍飢挨餓,或到處流浪,以行乞與賣淫維生。
為了讓緬甸各族婦女從政治、經濟、社會的迫害欺凌深淵中獲得拯救與解放,在爭取民主、人權、各族平等、全國和解與聯邦制度的鬥爭中貢獻力量, 1999年12月7-9日緬甸婦女在泰國清邁舉辦了第二屆緬甸婦女論壇,並在12月9日宣告「緬甸婦女聯盟」 WLB(Women’s Leaque of Burma)成立。目前其成員為:
緬族婦女聯合會BWU (Burmese Women's Union)
克欽族婦女協會KWAT (Kachin Women's Association-Thailand )
克倫族婦女組織KWO(Karen Women's Organization)
克倫尼族婦女組織KNWO(Karenni National Women's Organization )
欽族婦女人權組織KWHRO(Kuki Women's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
拉祜族婦女組織LWO(Lahu Women's Organization)
布朗族婦女聯合會PWO(Palaung Women's Organization)
巴歐族婦女聯合會PWU(Pa-O Women's Union)
若開族婦女聯合會RWU(Rakhaing Women's Union)
禪族婦女行動網站SWAN(Shan Women's Action Network)
土瓦婦女聯合會TWU(Tavoy Women's Union)
緬甸婦女權力福利協會WRWAB(Women's Rights and Welfare Association of Burma)
六.緬甸學生與青年聯合會SYCB
貌強:據我所知:「緬甸學生與青年聯合會」(Students and Youth Congress of Burma)共有10個組織,成立於1996年元月,但都在印度與泰國。
代表:他/她們都受軍政府逮捕、迫害、槍殺、追殺,因而只有逃亡到泰國與印度鄰國。他/她們集聚在一起,不斷團結與溝通其他學生與青年群眾,為推翻軍政府獨裁統治而積極奮鬥。以印度與泰國為根據地的,共有10組織:
(1)全若開學生與青年總會AASYC (All Arakan Students and Youth Congress)
(2)全緬甸學生民主戰線ABSDF ( All Burma Students Democratic Front)
(3)全緬甸學生聯盟ABSL(All Burma Students League)
(4) 全克欽學生與青年總會AKSYU (All Kachin Students and Youth Union)
(5) 欽學生總會CSU(Chin Students Union)
(6) 新社會民主黨DPNS (Democratic Party for New Society)
(7) 克倫青年組織 KYO(Karen Youth Organization)
(8) 解放區全國青年民主聯盟NLD-LA <Youth> (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 Liberated Area <Youth>
(9) 海外孟族學生組織OMNSO(Overseas Mon National Students Organization)
(10) 巴歐青年民主組織PYDU(Pa-O Youth Democratic Organization)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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