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原罪的共產黨》(13)
第三篇:胡錦濤的《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就是腐敗的源頭
七、不回答了「什麼是政黨」?
胡錦濤強調,「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黨的建設的一項戰略任務,必須常抓不懈。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勢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堅持不懈地抓好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不斷教育和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轉變作風,真正做到為民、務實、清廉,自覺發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自覺抵禦各種腐朽落後思想觀念的侵蝕,才能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才能形成共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力量,才能永葆先進性,才能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不管胡錦濤把「幹部作風建設」說成戰略還是戰術,長期還是短期的任務,他的話都暗含著一個前提,卻是他未覺察的,這個前提就是--只有站在成品政黨的立場上,並且使用「黨格(黨人格)」決不能使用人格,他才能把這類事實表述為黨風建設問題。如果用外部的持平心態或黨外的立場來看,則是黨的凝聚力失效,也就是合法性的程度問題。如果從法治的立場出發,就是違法犯罪問題。胡錦濤所看到的是他們黨裡的人的行為,行為是事實不是作風,是他的特殊心理決定下,才使他把看到的事實表述為幹部的作風問題。
應清楚,他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是這個實際政黨的黨魁,肩上擔著救黨的責任,從救黨的願望出發才可能把這些事實看成為作風不正,才迫切於整頓與建設。只有使用的是黨格,以對黨的維護和黨的利害為基點,這類事實才能被評價為黨風問題。如果從對政黨的客觀研究出發,被胡錦濤用「幹部作風建設問題」所描述的那些事實就成了--
共產黨到底是不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政黨?即是不是一個合法的黨?
因為任何事物之是一事物都不是因為我們的觀察,而是事物內在的聯繫性,實際政黨是由人創建的,所建的政黨符不符合政黨的內在聯繫,並不妨礙它在實際上被建成,並且在實際上存在和運行,而且實地的發生作用。但是,凡是符合政黨內在本性的實際政黨所發生的就必是正值作用,必能貢獻於社會,貢獻和方便於社會各階成員。相反,凡不符合政黨本性的實際政黨發揮的則必是負值的和破壞性的作用。發揮什麼性質的作用是由它具有的功能決定的,一個政黨具有什麼性質的功能是由它合法非法決定的。
胡錦濤所理解的「幹部作風不正」從政黨建設上考察就成了黨的功能問題。
——是共產黨做為政黨所具有的功能決定了它的官員們的貪髒。在共產黨並不存在一個領導幹部作風的建設問題。從共產黨一成立,至今已八十多年,它一刻也沒有停止過這個問題的建設,而是越建設就越貪婪,越無恥。那麼,不論胡錦濤將這個建設做成長期的戰略套話還是只挂嘴皮上逗逗,是全面落實還是半假半實,建構和諧還是殘酷社會,不論是搞高還是降底什麼能力,也不論什麼先進還是落後性……統統都一樣。因為這是共產黨做為政黨根本不合法所引起的,你施什麼肥,噴什麼藥,都無濟於事,問題是得讓政黨成為政黨,得保證政黨的合法。能不能讓共產黨合了法呢?不能!
因為共產黨一旦合了法,它就不是共產黨。
正因為一個政黨具有某種性質,才有那種品質的功能,發揮那種作用,才在幹部的質量方面表現為作風不正。幹部也是飲食男女,也大欲存也,所以即使黨是合法的健康的,仍可能有幹部的違法問題,但是它只能是個別的,是可以被糾正的。如果幹部作風不正成為主流,不僅是主流而且成為普遍,問題就不是幹部而是政黨本身有問題。一個政黨發揮的是什麼性質的功能,是由它具不具有政黨的本質性質決定的。水是液體,具有流的性質,放在那裡穩固不動的肯定不是水。它的領導幹部貪髒一年幾千億的黨肯定不是真正意義的政黨。所以說領導幹部作風不正實際上就不是個真問題,共產黨是不是政黨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若共產黨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政黨,那它的幹部就不會存在這些問題,須知,這些人每年吞掉的是幾千億呀,幹部只是個別的壞怎能吞不下幾千個億呢?真正意義的政黨是處在政黨之中的,是黨對黨的,是民間的而非領導的力量。共產黨若具有這些性質,一方面它就沒有去霸佔侵吞的機會,另一方面它處在其他政黨的對峙中,沒人怕它,即使它的幹部想貪也貪不成呀!所以說胡錦濤說的問題在本質上是共產黨的非法性。
由於胡錦濤所接手的共產黨是一個活動了八十多年的成品,它是以一個成品的身份被交到他手上,他當然也就把共產黨當做一個成品政黨接受了,他就不知道政黨的合法非法不是以黨的實際存在為衡量,而是考察它在運作中發揮的作用是正值還是負值,是建設還是破壞。共產黨的腐敗問題所表現的是不是共產黨的功能?
共產黨是一個黨嗎?這還真是一個問題:
共產黨是一個實際上的政黨,這只是對事實的承認問題。
共產黨不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政黨,這是政黨的本質性質問題。
共產黨這個真事實身上所具有的性質,與政黨的性質是不是一致。如果一致,那它就是一個政黨,如果不相符,即便它做為實際事實存在著,並且作用著社會和民眾,仍不是合法意義的政黨。只要它實際地存在著,就肯定發生作用,所發揮的卻不一定是政黨作用。
被胡錦濤說成「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這個問題,就可以說成是實際政黨(當然是共產黨)在實踐中發生的一種特別品質的作用。黨是什麼品質的事實,就發生什麼品質的作用力,從而因這些作用力所發生的那些事實,就是那個政黨的本質性質!
所以說胡錦濤說的幹部作風建設其實是黨在運行中的非法性的表現方面。
胡錦濤為什麼不能照孫豐這樣看到問題的本質?因為落在阿濤手裡的是一個成品的黨,成品的黨是運行著的黨,運行的黨處在實踐中,只能面對事實,不可能面問題的根本性質。他碰上的就是幹部們魚肉百姓,這是一個事實,即一些真實的經驗,這類行為引發起此起彼伏的抗掙,這是需胡錦濤去解決的困難,他必然陷於從經驗方面給予反映,而不可能想到這些困難的根源上去。他從經驗層面來反映就成了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問題。
把這個問題還原回政黨的本質就成了合不合法的問題。
這就不是什麼戰略還是戰術,長期短期的任務所能解決的了,因為它深植在「黨是什麼」這個先驗本性裡。只有通過讓證黨成為合乎政黨本性的手序才能解決,可是讓一個實際意義的卻又不具有真正合法性的政黨合了法,且不說工程的大小易難,單單是一旦合法它也就在本質上不是原來的黨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第三篇:胡錦濤的《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就是腐敗的源頭
七、不回答了「什麼是政黨」?
胡錦濤強調,「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黨的建設的一項戰略任務,必須常抓不懈。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勢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堅持不懈地抓好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不斷教育和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轉變作風,真正做到為民、務實、清廉,自覺發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自覺抵禦各種腐朽落後思想觀念的侵蝕,才能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才能形成共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力量,才能永葆先進性,才能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不管胡錦濤把「幹部作風建設」說成戰略還是戰術,長期還是短期的任務,他的話都暗含著一個前提,卻是他未覺察的,這個前提就是--只有站在成品政黨的立場上,並且使用「黨格(黨人格)」決不能使用人格,他才能把這類事實表述為黨風建設問題。如果用外部的持平心態或黨外的立場來看,則是黨的凝聚力失效,也就是合法性的程度問題。如果從法治的立場出發,就是違法犯罪問題。胡錦濤所看到的是他們黨裡的人的行為,行為是事實不是作風,是他的特殊心理決定下,才使他把看到的事實表述為幹部的作風問題。
應清楚,他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是這個實際政黨的黨魁,肩上擔著救黨的責任,從救黨的願望出發才可能把這些事實看成為作風不正,才迫切於整頓與建設。只有使用的是黨格,以對黨的維護和黨的利害為基點,這類事實才能被評價為黨風問題。如果從對政黨的客觀研究出發,被胡錦濤用「幹部作風建設問題」所描述的那些事實就成了--
共產黨到底是不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政黨?即是不是一個合法的黨?
因為任何事物之是一事物都不是因為我們的觀察,而是事物內在的聯繫性,實際政黨是由人創建的,所建的政黨符不符合政黨的內在聯繫,並不妨礙它在實際上被建成,並且在實際上存在和運行,而且實地的發生作用。但是,凡是符合政黨內在本性的實際政黨所發生的就必是正值作用,必能貢獻於社會,貢獻和方便於社會各階成員。相反,凡不符合政黨本性的實際政黨發揮的則必是負值的和破壞性的作用。發揮什麼性質的作用是由它具有的功能決定的,一個政黨具有什麼性質的功能是由它合法非法決定的。
胡錦濤所理解的「幹部作風不正」從政黨建設上考察就成了黨的功能問題。
——是共產黨做為政黨所具有的功能決定了它的官員們的貪髒。在共產黨並不存在一個領導幹部作風的建設問題。從共產黨一成立,至今已八十多年,它一刻也沒有停止過這個問題的建設,而是越建設就越貪婪,越無恥。那麼,不論胡錦濤將這個建設做成長期的戰略套話還是只挂嘴皮上逗逗,是全面落實還是半假半實,建構和諧還是殘酷社會,不論是搞高還是降底什麼能力,也不論什麼先進還是落後性……統統都一樣。因為這是共產黨做為政黨根本不合法所引起的,你施什麼肥,噴什麼藥,都無濟於事,問題是得讓政黨成為政黨,得保證政黨的合法。能不能讓共產黨合了法呢?不能!
因為共產黨一旦合了法,它就不是共產黨。
正因為一個政黨具有某種性質,才有那種品質的功能,發揮那種作用,才在幹部的質量方面表現為作風不正。幹部也是飲食男女,也大欲存也,所以即使黨是合法的健康的,仍可能有幹部的違法問題,但是它只能是個別的,是可以被糾正的。如果幹部作風不正成為主流,不僅是主流而且成為普遍,問題就不是幹部而是政黨本身有問題。一個政黨發揮的是什麼性質的功能,是由它具不具有政黨的本質性質決定的。水是液體,具有流的性質,放在那裡穩固不動的肯定不是水。它的領導幹部貪髒一年幾千億的黨肯定不是真正意義的政黨。所以說領導幹部作風不正實際上就不是個真問題,共產黨是不是政黨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若共產黨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政黨,那它的幹部就不會存在這些問題,須知,這些人每年吞掉的是幾千億呀,幹部只是個別的壞怎能吞不下幾千個億呢?真正意義的政黨是處在政黨之中的,是黨對黨的,是民間的而非領導的力量。共產黨若具有這些性質,一方面它就沒有去霸佔侵吞的機會,另一方面它處在其他政黨的對峙中,沒人怕它,即使它的幹部想貪也貪不成呀!所以說胡錦濤說的問題在本質上是共產黨的非法性。
由於胡錦濤所接手的共產黨是一個活動了八十多年的成品,它是以一個成品的身份被交到他手上,他當然也就把共產黨當做一個成品政黨接受了,他就不知道政黨的合法非法不是以黨的實際存在為衡量,而是考察它在運作中發揮的作用是正值還是負值,是建設還是破壞。共產黨的腐敗問題所表現的是不是共產黨的功能?
共產黨是一個黨嗎?這還真是一個問題:
共產黨是一個實際上的政黨,這只是對事實的承認問題。
共產黨不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政黨,這是政黨的本質性質問題。
共產黨這個真事實身上所具有的性質,與政黨的性質是不是一致。如果一致,那它就是一個政黨,如果不相符,即便它做為實際事實存在著,並且作用著社會和民眾,仍不是合法意義的政黨。只要它實際地存在著,就肯定發生作用,所發揮的卻不一定是政黨作用。
被胡錦濤說成「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這個問題,就可以說成是實際政黨(當然是共產黨)在實踐中發生的一種特別品質的作用。黨是什麼品質的事實,就發生什麼品質的作用力,從而因這些作用力所發生的那些事實,就是那個政黨的本質性質!
所以說胡錦濤說的幹部作風建設其實是黨在運行中的非法性的表現方面。
胡錦濤為什麼不能照孫豐這樣看到問題的本質?因為落在阿濤手裡的是一個成品的黨,成品的黨是運行著的黨,運行的黨處在實踐中,只能面對事實,不可能面問題的根本性質。他碰上的就是幹部們魚肉百姓,這是一個事實,即一些真實的經驗,這類行為引發起此起彼伏的抗掙,這是需胡錦濤去解決的困難,他必然陷於從經驗方面給予反映,而不可能想到這些困難的根源上去。他從經驗層面來反映就成了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問題。
把這個問題還原回政黨的本質就成了合不合法的問題。
這就不是什麼戰略還是戰術,長期短期的任務所能解決的了,因為它深植在「黨是什麼」這個先驗本性裡。只有通過讓證黨成為合乎政黨本性的手序才能解決,可是讓一個實際意義的卻又不具有真正合法性的政黨合了法,且不說工程的大小易難,單單是一旦合法它也就在本質上不是原來的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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