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重慶江津一件被封鎖的校園命案!

2007年1月7日晚,在重慶江津第四中學校發生了一起高年級學生敲詐未遂殺死受害者一事。

當時學校剛下晚自習,一名高二學生(姓名不詳細,但據瞭解已滿18歲 江津市支坪人)向一名初中學生(姓賀,13歲左右,家住江津市賈嗣鎮革新六隊,父親務農)下暴。賀姓學生拒絕向高中學生交錢,施暴者一氣之下用隨身攜帶的匕首殺了被害者一刀,隨後趁亂逃跑。

當在場學生將此事件報告給老師後,學校迅速組織人員將賀姓學生送往鎮中心醫院搶救,但不幸的是在路途中斷氣死亡。學校當即封鎖消息,禁止知曉此事的師生將消息外泄。主要有兩個原因:1 擔心上級機關;2 害怕對學校的招生產生影響。

但事後大概1天左右 重慶電視臺《天天630》和《直通現場》欄目接到學校一老師爆料後趕到學校,但校方拒絕記者入校採訪。校長還組織了10幾個人把住校門。

案後大概兩天的時間殺人者在江津落網‘但是由於殺人者家境富裕,並且有親戚(叔叔或伯伯)在公安局身居要職(重慶市局或江津分局不詳)殺人者向死者家屬賠償了10萬元人民幣左右(不超過11萬);就因以上原因殺人者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具體幾年不詳,但不超過10年)。死者家屬一心想要殺人者償命,但是一個農民又有什麼辦法呢?

事後如此之久我們外界才得知這一震驚的消息。本消息絕對真實,是我一弟弟告訴我的,我弟弟系死者同班同學。據我弟弟說在學校內經常受到敲詐勒索,那些高年級學生拿著刀在宿舍收錢,多則每人幾十,少則幾元。更加讓人氣憤的是學校的老師知道也不管。校方封鎖消息如此之久不還是大家都知道了嗎?紙是不能包住火的。

希望司法系統給出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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