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銀圓相當於今天多少錢?

在研討「文化人經濟生活狀況」的過程中,我曾有幾次遇到「一塊銀圓究竟有多大價值?」這個非同小可的難題。

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曾為「一塊錢風潮」而提出辭職,可見事態之嚴重;蔡元培魯迅的時代,用的主幣是銀圓而不是後來的紙幣。那麼「一塊錢」能買多少東西呢? 我們應該查照歷史上日常生活用品的物價來計算。

從中華民國成立到30年代初葉,市場上通用的貨幣以銀圓、銅錢為多,而紙幣(國幣或兌換券)信譽不佳,還並未成為正宗。若要拍攝電視劇的話,必須注意這個細節。本來「塊」這個量詞專用來計數「有份量」的事物。讀者看完本文就會明白,為什麼我在這故事裡說的是金屬,而非輕薄的紙。

20世紀頭30年以銀圓為本幣

20世紀頭30年,以銀圓為本幣(銀本位)的幣值是比較堅挺的,沒有此後40年代國民黨政府發行的「法幣」和「金圓券」那樣的通貨膨脹和物價飛揚。所以我們可以對「一塊錢」的實際購買力有相對穩定的描寫。

1911-20年間,上海的米價恆定為每舊石(178斤)6銀圓,也就是每斤米3.4分錢;1銀圓可以買 30斤大米;豬肉每斤1角2分-1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8斤豬肉;這時「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45-5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60元。

1920-1926年間,在上海的大米價格為每市石(160市斤)9.5銀圓,也就是每斤大米5分多錢;1 銀圓可以買18斤大米;豬肉每斤1角4分-1角5分錢,1銀圓可以買7斤豬肉;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4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48元。

1927-1936年間,在上海大米平均為每市石(160市斤)10.2銀圓,也就是每斤大米6分多錢;1銀圓可以買16斤大米;豬肉每斤2角-2角3分錢;1銀圓可以買4-5斤豬肉;這時期「一塊錢」大約折合20世紀90年代中期人民幣30元;折合今(2007年)人民幣36元。

而當時在北京(北平)的物價普遍比上海低些。例如1934-36年北平市1銀圓可以買8斤好豬肉,或買兩丈「藍士林」布……

20年代30年代在北京,一塊錢可以請一頓「涮羊肉」;在上海,一塊錢可以請兩客西菜套餐。要逛公園,一塊錢可以買20張門票;要看演出(戲劇或電影)一塊錢可以買2-3張入場券。至於精神食糧,一份報紙零售3分,一塊錢可以訂閱整月的報紙;一塊錢可以買一本比較厚的書,或者兩本比較薄的書。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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