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是一個暴力頻繁的專制大都市

文章摘要: 2006年12月25日和26日,重慶華唐路,由於某大老闆無理拖欠民工工資,民工們在萬般無奈下,就地扎壓公路,阻塞了交通。重慶江北區公安局,在局長另有「差事」的情況下,由「政委」(聽說此人也屬於屠夫型人物)指揮出動當地警察解決問題,但警察們不問青紅皂白,對阻斷交通的民工實施暴力,有兩位民工遭鎮壓,被警察用警棍打傷了,已經住院。

2006 年12月25日和26日,重慶華唐路,由於某大老闆無理拖欠民工工資,民工們在萬般無奈下,就地扎壓公路,阻塞了交通。重慶江北區公安局,在局長另有「差事」的情況下,由「政委」(聽說此人也屬於屠夫型人物)指揮出動當地警察解決問題,但警察們不問青紅皂白,對阻斷交通的民工實施暴力,有兩位民工遭鎮壓,被警察用警棍打傷了,已經住院。

瞬間,兩三百民工窩蜂而出,手裡拿著施工工具揮舞著追趕施暴警察,警察只有幾十人,被民工們追趕著亂跳亂逃竄,民工奪過警察手中的警棍,打傷了三個警察(已經住院),一會兒,奉命鎮壓民工的警察逃出現場300米左右,再也不敢繼續鎮壓民工。有的民工用手中的的工具短鋼釺,砸警察車,將兩輛警車砸了幾個窟窿,等民工散後,警察才去將警車開走。

發生此事件的頭和尾我省去,因為別人也沒給我說。

據我調查瞭解,重慶市的「公安」「警察」系統,數江北區的「警察」和「武警」最惡最暴力最壞,其他區縣的警察就好得多,在調解「民事、行政」等事件中,基本不願意實施更多的暴力,只有江北區的公安、警察和武警,在「執法」的過程中經常無理使用暴力,化龍橋的大拆遷運動,政府嚴重傷害了廣大拆遷戶的基本合法權利和切身利益,當受害者們集聚要伸冤時,就是被江北區的「公安」、「警察」和「武警」殘酷鎮壓了。

聽說重慶市的警察系統,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不分管轄區域,警察們誰都可以跨越區域抓捕自己認為僅僅是嫌疑的法輪功學員,抓捕一個獎勵八千元。為什麼獎勵八千元?「八」字象徵著發財。所以,少部分惡警察們可以在發輪功的問題上發大財,甚至可以將不是法輪功學員的人員當成法輪功學員抓捕,因為,一是抓捕法輪學員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上的手續,是秘密抓捕的,秘密關押,秘密洗腦,秘密迅速發財;二是對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秘密實施酷刑,秘密割下器官,秘密販賣賺錢。當然,這些僅屬於聽「內線人員」說,屬於道聽途說,我雖然相信定有此等罪惡之事,但苦於我無法取得證據。但我確實知道,有修煉法輪功的人員失蹤,但無法證實去哪裡了,因為我沒有跟蹤人員的條件,因為我長期被秘密、半公開和公開監控,基本上沒什麼自由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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