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案 胡溫與上海幫(江家幫)跤力的結果

據大紀元記者高凌、李真12月22日報導,新華社消息,22日上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國家政權罪」判處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 3年有期徒刑,緩期5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1年。委託律師莫少平得知消息時表示:因為法院方面拒絕家屬委託律師介入,無法看到具體認定事實,所以無法判斷該判決的認定的事實和理由能否成立。僅從新華社公布的刑期結果看,是「顛覆國家政權罪」中最輕的。因為緩刑的先決條件要求必須是3年(含3年)以下的刑期才可獲得。當年的杜導斌案件與此情況類似。

12月12日秘密庭審 上海幫(江家幫殘餘勢力)對胡溫的反擊

12月12日,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審理。由官方指派律師辯護,據稱高智晟當庭認罪。但在法院網上對外公告中找不到該案開庭消息,庭上情況無法證實。

受委託代理此案的莫少平和丁錫奎律師在給高智晟家屬的律師函中稱:高智晟案已於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說法院已經在三天前公布了開庭的時間、地點等情況(法院沒有通知辯護律師和家屬)。法院為高智晟指定了兩名律師,在庭審時為高智晟辯護(主審法官之一王賀12月7日下午當面告訴丁錫奎律師:「高智晟拒絕任何人為他辯護」);同時,稱高智晟在今天上午的庭審時承認公安機關對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指控(法官、公訴人、辯護律師皆來自中共自己委派,無任何「外人」在場);消息來源還說國際媒體對高智晟案的「炒作」可能對高智晟的定罪量刑不利(直接來自中共的威脅)。

早在12月8日,也就是耿和簽完律師委託書的第二天,北京國保總隊專門負責高智晟案件的孫偉處長,帶人又來到高家。要求耿和撤銷對莫少平律師的委託,這樣對誰都有好處……只要是耿和撤銷了對律師的委託,國保有的是對付律師的方法……胡佳(一直關注高智晟事件的維權人士)不是法官,影響不了什麼……如果高顯(高智晟的侄子)再參與此事,我們會將他遣送回陝北老家……

自8月15日當局抓捕高智晟直至宣判審判,家屬未得到任何法律文書。高智晟的妻子耿和關於宣判日期及制定律師姓名的詢問也遭到法院方面的推委。

莫少平律師曾擔任了多起國際關注的敏感性政治案件以及人權案件的辯護律師,當局在高智晟案件上的司法違法情況他認為極為罕見:「從開始的偵查階段直到審判階段,這麼嚴重的違反程式的規定,甚至已經到了審判階段都不同意律師會見一次高智晟,這個是極為罕見的。我擔任的多起敏感的政治、人權案件中,也經歷許多壓力、也碰到執法部門不嚴格執行法律程式的一些案件,但像高智晟案件這樣從始至終,每個司法階段都不嚴格執行法律規定,我是頭一次碰到……」

中共的司法系統到現在還始終控制在原江家幫的人馬手中,我在高智晟律師剛剛拘捕時的文章《胡溫與上海幫攤牌》中已經給大家分析過:在上海幫的圈子中,整個司法公安系統完全把握在它們的手中。主管國安系統的曾慶紅、政法委的羅乾和公安部長周永康皆來自上海幫。儘管有消息說,曾慶紅與上海幫有距離,其實也是為了他自己的仕途而採取的某種策略而已,當大的利益在前時,其可以隨時根據利益而轉向。

如此「文革式」的、野蠻的秘密審判高智晟律師的做法,應該主要是來自「江家幫」的人員,目的是故意醜化胡錦濤在國際上與民眾中的形象。

就在12日的同一天,一個非常有趣的消息被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並被海外其它新聞網站快速轉載:胡錦濤的兒子胡海峰所領導的威視公司贏得中國民航總局的液態物品檢測儀器合約,合約可給威視公司帶來至少數千萬美元的盈利。文章中特別提到「這張合約再次凸顯中國政府機關與高層領導人子女經營的公司關係密切的問題。」。

一個潛台詞:胡錦濤也是腐敗的。這是典型的「中共式」整人的手法。

現在中共當權者(司局級以上的官員)的子女,到底還有幾個是普普通通的打工者?說一個沒有,那是偏激;寥寥無幾,應當是恰當的。12月12日當天,能簽訂獲利數千萬美元合同的恐怕不是只有胡海峰一個當權者的兒子吧?!胡海峰也不會只簽過這一個合同吧?!那幹嗎非得在與高智晟律師被秘密審判的同日被媒體高調曝光哪?而主管新聞審查的中宣部部長劉雲山……也是江家幫的干將之一。

兩事件在時間上的「巧合」,應當是江家幫(上海幫)的「傑作」,最後掙扎的一種瘋狂的表現。但從高智晟律師被判結果,應當是有胡溫的影響存在。

胡溫反擊 意料之外的結果 

從8月15日高智晟律師被抓,直至12月22日秘判結果的產生,除最後的結果外,其它的整個過程都是非常野蠻和毫無法律依據的,再加上耿和和格格被國安人員野蠻的傷害,當時給所有人的感覺是:中共一定要砍掉這面維權的領軍大旗。但結果卻是意料之外的。

而就在我正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網站上報出了《張定發同志逝世胡錦濤等到八寶山革命公墓送別》。看來中共內部的權力之爭確實達到了如火如荼的境地。

張定發是14日死的,除《人民海軍報》於16日曾發出過簡訊外,其它任何媒體都沒有報導,直到21日,在「百度」上查找有關張定發逝世的消息,僅在鳳凰網有,不過連接的網頁已被刪除。通常,新華社是應當在48小時內有消息報導的。相比之下,北京著名相聲演員馬季日前心臟病突發死亡,在他死後個多小時,新華社在當天發出消息。

但在22日,新華社以《張定發同志逝世胡錦濤等到八寶山革命公墓送別》報導了當天上午的追悼會,有趣的是:參加人員除胡錦濤外,絕大多數是江家幫的人馬。而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吳官正、李長春、羅乾等沒有到場。

從14 日張定發死後,中共一直沒有正式的消息報導,所以,媒體大多認定張定發,作為江澤民一手提拔的海軍司令,一定是與胡溫有麻煩。特別提到今年五一放假期間,當胡乘坐中共最先進的一艘導彈驅逐艦到黃海視察北海艦隊時,江澤民也去了青島,突然兩艘北海艦隊軍艦同時向胡乘坐的導彈驅逐艦開火,打死驅逐艦上五名海軍戰士。胡錦濤命大逃過一劫。

從中共中央對待張定發之死的態度,可以反襯出上列消息的真實性,而且,應當是胡錦濤恰恰是利用了這事件直接發難上海幫,一致雙方在高智晟案和張定發事件彼此妥協:高智晟被出乎意料的輕判;張定發沒被死後劫難,並在媒體上表示胡錦濤參加了追悼會(沒有任何的圖片報導)。而且,兩件事情發布於同一個時間:12月22日。高智晟律師也在第一時間獲釋返家。

判決書離間維權人士 胡溫乘勢廢杜候

中共新華社發布的消息中提到,高智晟律師被判刑主要原因,是他「撰寫並在《大紀元》《看中國》等網際網路站上發表〈高智晟三致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這個政權從來沒有停止過殺人〉等九篇文章……還在其家中等地,先後十次接受境外媒體《自由亞洲》《希望之聲》等的採訪,其中有‘顛覆國家政權’的內容。」

高智晟律師在過去近兩年的時間裏,寫了不只是九篇文章,(不知道這九篇文章中是否包括高智晟律師的「退黨聲明」)恐怕有190篇,而接受採訪也不只是十次。但在新華社的文稿中被判刑的原因部分,大多是與法輪功內容相關的……中共(江家幫)離間維權人士的關鍵。

高智晟律師的案件一直被中共封閉,拒絕律師與家人見面的主要推辭:涉及國家機密。但最後公布定罪的原因卻與此毫無關係……相信胡溫的插手,打亂了原來羅乾等人的計畫,但其又不甘心隨便放手,便轉而以國家(中共)安全受到威脅為由……定高智晟律師因為法輪功仗言而獲罪。

迫害法輪功的事情,原來所有的江家幫的人馬幾乎是人人有份。所以,所有觸及到法輪功的事情,都會觸動到原來的江家幫。

在國內外維權人士中,高智晟律師通過自己的言行與文字,重樹了中國人理應有的道義、公正、尊嚴、人性之形象,成為了旗幟性人物。這是被所有善良人所認可的。但是,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而挺身而出、仗義執言,卻遭到一定程度的冷遇。這在過去的兩年裡,任何一個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的。相當一部分的維權人士,包括通曉法律的某些著名維權律師,始終報著在「中共體制內」進行維權的觀念。以致自己(維權律師本身)正在遭受著體制本身流氓襲擊。

這一點也被江家幫的人馬看的很清楚。所以,當這樣判決書下來後,令很多維權人士感到驚異,甚至字裡行間中帶著某種驚喜,不解與茫然,是當前很多維權人士對高智晟案最終結果的感受。進而出現某些甚至勸阻高智晟律師利用這個機會重新考慮自己過去的維權方式,更多的是一種安慰:好像是向高智晟律師說,要珍惜這樣的判決!

但高智晟律師從來就沒有做錯過任何事情,沒有犯過任何罪!正是他的磊落、光明、道義、尊嚴,透顯出中共本身的邪惡、陰暗、猥瑣、下流。高智晟律師就不應當被判任何罪!他從來就沒有犯罪!

所以,根本不存在任何慶幸之說!任何慶幸的想法、念頭,都是對中共殘暴本身的認可……默認了中共殘暴的存在是一種必然和無可奈何。這就是判決書離間維權人士的基點所在。

在聖誕平安夜前夕,青島市委書記、「青島王」杜世成被胡溫拿下,應當是胡溫乘勢追擊的結果:胡錦濤被襲擊發生在青島;而江澤民五月前往青島嶗山遊玩,「阿杜」動用數千幹部和軍警,一夜之間將「八榮八恥」全部換成「三個代表」的標語,令胡錦濤勃然大怒。

胡溫與江家幫的角力應當還沒有勝負之分,陳良宇至今沒有被開除黨籍;江家幫頻頻動作、胡溫後發制人;江家幫以利用公檢法和宣傳機器,故意損害國家形象,而栽贓胡溫;胡溫堅持以反腐為利器,抓住任何機會清除江家幫,中共很可能在這種勢均力敵的內鬥中崩潰。

中國人,在中共統治下的50多年裡,一直生活在中共這樣的鬥爭之中,厭惡、遠離政治的心態,不得不參與政治的現實,使得很多中國人已經習慣和默認了這種醜陋的現實環境,中共內鬥的過程與崩潰,勢必給每個中國人帶來非常具體和無法逃避的影響。(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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