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建華被判刑20年 香港輿論表示驚訝

北京社科院學者陸建華被判刑20年之後,香港輿論對此表示驚訝。許多評論認為,大陸有關當局在量刑時的「內外有別」,在此案中再次體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陸建華,日前被北京當局指控將四份涉及絕密級情報的文章,交給程翔,間諜罪名成立,被判監二十年之後,香港輿論為之嘩然,因為程、陸兩人同案,而且都是牽涉四篇所謂「絕密情報」,但程翔被判5年,陸建華卻被判20年,兩人刑期相差四倍。

亞洲時報的文章說,廣東史上最嚴重的挪用公款案,涉案的東莞市塘廈鎮鎮長李為民,挪用一億一千二百萬公款,去澳門賭輸了九千萬,都只是被判監二十年。顯然,對陸建華的判刑太重了。熟悉大陸國情的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記者表示¨¨

劉銳紹:「過去在香港曾發生梁惠敏事件,也是在採訪過程中將一些東西寫出來,結果香港方面簽署一些悔過書以後就出來了,但國內的朋友就判很重。另外,席揚事件同樣出現這樣的情況。

如果來自海外的人跟美國有關的話,有一部分判刑以後馬上就放走了。如果說一些國內的人,比如像趙岩跟美國有些關係,所以他判的刑期也不是太長,被判了三年,給人一個感覺,很可能就是跟政治掛勾,而不是純由法律的觀點去考量了。如此下去,大家對中國法制更沒有信心。」

香港城市大學進修學院首席講師宋立功向記者表示¨¨

宋立功:「程翔的案子從頭到尾都是很特別的一個案子,程翔平時和香港左派這些愛國人士關係較密切;打了程翔,對爭取香港左派人士的支持的鞏固是不利的。」

同樣是間諜罪,陸建華被判囚20 年,程翔的妻子劉敏儀對判刑表示震驚,認為這是懲罰了一個對國家有貢獻的人。

她說,陸建華為國家對臺、對港政策提出建議,主張採取比較寬鬆的措施,例如近年北京中央邀請臺灣的連戰宋楚瑜訪問內地、北京當局接觸香港泛民主派等等,都是陸建華的功勞。

香港時事評論員李怡星期四在《蘋果日報》的專欄中說,陸建華案,程翔案,並非孤立的事件。它與香港的董下、曾上有關,也與中央的江退、胡進有關。

正如陳良宇案,也不是孤立事件,它同十七大的權力布局有關,同黃菊、賈慶林等人的去留有關。都是權力較勁、權力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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