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違紀被移送查處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因為嚴重違紀,已受到開除中共黨籍、行政職務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北京中央電視臺今晚在新聞聯播中播報了劉志華案的最新情況。

據指出,今年六月份以來,中共中央紀委和監察部對劉志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劉志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和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

劉志華還生活腐化墮落,包養情婦,並且濫用職權為他的情婦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報導說,劉志華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受賄等問題已涉嫌犯罪。

報導批評劉志華身為高層領導幹部,卻喪失黨性原則,以權謀私,腐化墮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政治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案經中共中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開除劉志華的黨籍,並且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劉志華行政開除處分,另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劉志華且已於日前被罷免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