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縣長滅門案看當官就有錢

縣長「滅門案」震驚全國。關於貴州省興仁縣縣長文建剛一家六口被害案的詳細報導為人們撥開籠罩在這一驚天血案上的重重迷霧。「滅門案」為何能發生?犯罪嫌疑人曹輝心生歹念謀財害命是主要原因。據犯罪嫌疑人曹輝交代,他通過姐姐與被害人文建剛之妻相識。知道文建剛經過商,如今是縣長,肯定有錢。於是心生歹念,謀財害命。

  曹輝為什麼對文建剛「是縣長,肯定有錢」 這個邏輯深信不疑?筆者以為這與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至今未能建立有關。記得,湖南桂陽縣委書記在家中被刺的消息在媒體曝光後,各類時評紛至沓來。而一些猜測似乎更為搶眼。比如,有時評這樣說:與小偷搏鬥的縣委書記本意不是見義勇為,而是因為家有巨贓,害怕被小偷偷出臊尾巴來,所以才拚死一搏以保護自己的不義之財,保護自己的官場前景。甚至還有人大膽斷言,此縣委書記受傷後,肯定會有許多下屬厚禮相望,躺在床上不知多少金錢進賬等等。(見《東方時評》2006 年4月5日)這類時評之所以「搶眼」,無非是重複那一類所謂「無官不貪」的陳詞濫調。事實上,搶劫桂陽縣委書記家的三個犯罪嫌疑人的動機也確實有「桂陽縣委書記吳章鈞是‘當官的’,被搶劫後一般不敢報警,怕查經濟來源」這一層考慮。

  從某個角度而言,文建剛滅門案和湖南桂陽縣委書記在家中被刺案,都與社會上流傳甚廣的「當官就是發財」的錯誤觀念有關。

  而今,這種錯誤觀念在不少地方仍有市場。比如,一些人在官場中爭權奪利、賣官買官,都是這種錯誤觀念的折射。而要根治這一錯誤觀念,除了加強對各級幹部的教育管理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

  官員財產公開,既可以澄清社會謠傳,還官員的清白;也會令心存歹念的人少一分歪心。因此,官員財產公開從某個角度而言,也可以提高官員的人身安全程度。

  自從1885年英國議會通過《淨化選舉,防止腐敗法》出臺以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已逐漸在世界上多數法治國家得到了普及。財產公開申報的宗旨是提高透明度,方便公眾監督,遏制官員受賄的衝動。財產申報越透明公正,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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