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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現實之二十種怪現象

作者:張建  2006-11-16 08: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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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國百姓收入是歐美的幾十分之一,房價卻要趕超歐美!
2、該國房子可以是自己的,但土地永遠是國家的!——物權法最近又補充了一下:「房子是土地的一部分」!
3、該國的國際長途,從國內打到國外的價格是國外打到國內價格的10倍以上!此謂支持民族工業———尊敬的「中國電信」。
4、該國成天叫囂「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教育興國」,「教育是根本」……,但教育經費投入之少與非洲窮國烏干達看齊,百姓自掏教育經費之多全球之冠!此謂社會主義優越性!
5、該國公務員的薪水不拿全國的平均水平,是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此謂「高薪養廉」;該國全國公務員不交一分錢「養老金」,而退休後的養老金是全國其他人民的3倍以上。鄰國小泉純一郎三個月沒繳「養老金」,全國中央電視臺作為醜聞天天放!此謂「三步笑百步」。
6、出租私房要向派出所每月交費!—(類似黑社會的保護費?)。
7、禁止收看外國的電視節目!—(比塔利班的禁止收看電視可能要仁慈一點)。
8、反對執政黨就要坐牢——(我看誰敢在大街上喊一句:打倒…)。
9、上市公司搞詐騙,股民受損失,但國家法院不受理此類賠償!—(因為無法可依)。
10、禁止用自己買下的房子來作公司辦公室——(上海市已經文規定,也就是說,你沒有真正支配自己財產的權利)。
11。在國外能夠瀏覽的網際網路內容在該國可能就無法瀏覽——(不是你的電腦故障)。
12、電話打得越多越貴,沒打電話也要你付錢—(托中國移動的福手機雙向收費)。
13、醫療事故其實是由醫院來裁決的—(法院參照醫院所屬的上級部門的鑑定報告來判決)。
14、賭博是非法的,但彩票滿天飛,是合法的。
15、該國法官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因還沒有這方面的相關法律」 。
16、軍隊是屬於某個政黨的,不是國家的。人民是不能直接參與投票選舉領袖的。
17、一個國家可以有2種制度——(當然,也是被迫的,很不情願的)。
18、每個公司中都有一個叫作黨支部書記的職位—(當然,它是不負責公司業務)。
19、該國的領導人喜歡在公共場合賣弄蹩腳的英文。
20、新聞媒體是由某個政黨投資的,但用的卻是納稅人的錢—(新聞是我們黨的喉舌——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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