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的上訪血腥的勞教——控訴陳良宇、黃菊

上海維權:控訴法西斯暴政!!!我的控訴

我是上海閘北區上訪維權公民杜陽明,在上海當地上告無門,信訪無果的困境下,我先後多次進京上訪,不料竟遭勞教迫害一年半、刑事拘留三次,在獄中多次遭受非人道的折磨,出獄後罹患椎間盤膨突、糖尿病、高血壓等多種疾患。

我的上訪維權起因於以下四個問題:

一、1986年我母親朱寶蓮(現年91歲)在閘北區共和新路245號租借私房開點心店,店名:培大食府,三證俱全,按月繳稅,屬合法的個體工商業主。1993年底1994年初,該地市政動遷,有關單位未與我母親朱寶蓮接觸商談便將培大食府拆除,且無絲毫的補償與安置,我們全家賴此為生的店面就此蕩然無存。時年我母親78歲(無勞保),我失業在家,兩個子女仍在就學,僅靠我妻子的低工資,全家生計頓陷困境。
二、1999年我家閘北區虯江路1466弄38號私有產權房(是建於解放前1948年的永久性私有產權房屋)被商業動遷,當時上海中房房屋拆遷公司(簡稱中房公司)以「臨時綠地」「土地儲備」為幌子,剝奪原住戶回搬權,在我拒絕接受霸王協定的情況下,中房公司先是採取斷水斷電等非法手段逼遷,繼而用黑社會手段暴力逼遷,2000年4月至6月間,中房公司動用拆遷隊和地痞流氓,先後三次對我辱駡圍毆,我被毆傷後兩次由芷江西派出所開具驗傷單,其中一次送醫院急救。2000年8月2日下午2點多,我獨自一人在家,閘北公安分局和芷江西派出所三、四十名警察突然闖入我家,將我從房裡拖出後強制押送到橋東拆遷指揮部進行軟禁,我妻子下班後也遭軟禁,下午6點許,兩輛警車一前一後,與搬場車一起將我和妻子押送到真北路我女兒家(已經出租給房客),動遷人員撬門而入,將搬場車上的物件強行塞入。整個過程沒有任何行政、司法程式及財產保全手續,均由閘北公安分局和芷江西派出所強制執行。經我們事後清點,除了傢俱衣物和大件家電外,一些小件物品如祖傳玉璧等貴重財產和證據材料皆不翼而飛!第二天我妻子去原住地,發現動遷組還在已拆毀的我傢俬房內向外搬東西,我妻子當即上前阻止,但動遷組拆房隊長卻蠻橫地說:「強遷時沒有搬走的東西都屬於我們!」。在警察和流氓的配合下,中房公司只給了我們夫妻兩人三萬元的安置費。
三、我的繼父蔣鶴良曾是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施工隊隊長,為了向「七一」獻禮,連續加班一個月,吃住都在工地上,1973年6月30日在施工中被起吊後的大口徑水泥管撞死。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與我母親簽訂工傷死亡協定後,將她的關係從街道工廠轉到管線所,月收入照全市平均低工資標準發放,醫藥費則全額報銷(半勞保+行政補貼),按協議我母親享受此待遇至終身。但1999年12月底,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工會幹部範××通知我說,廠方決定我母親朱寶蓮從2000年1月起拿全市低保,醫療費只能享受家屬勞保(半勞保),行政補貼取消。上海自來水公司管線所單方面撕毀協議,嚴重損害了我母親的合法權益。
四、我傢俬宅上下兩樓(虯江路1466弄38號)前客堂原有租賃戶鄭滿堂,1981年鄭回江西前,通過居委會與我母親簽訂書面協議。戶口挂靠,房租照付。但該協議簽訂後,鄭滿堂從未付過一分錢,一拖就是18年,我們通過居委會和派出所多次交涉未果。1999年動遷時,我將協議書交給中房公司工作人員曲華,要求在解決鄭滿堂的(挂靠戶口)動遷費時能將欠租還清。中房公司動遷人員明知被拆遷人與租賃戶有協議糾紛,卻單方面解決鄭滿堂的動遷費,置我母親的權益而不顧。

以上四個問題引發了我長達7個年頭的上訪,不但沒有結果反而招致一連串的政治迫害。

我的上訪及遭迫害經過

2001年12月2日,我第一次赴京上訪,半年後我又連續多次上北京。為了阻止我再去北京,2002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十天間,芷江西派出所所長胡良偉和警長毛國良每天派一輛警車,四個警察和保安對我進行24小時非法貼身監控。10月10日警察張穎等四人將我押進一間正在裝修的房屋內,該屋內原有設施已經被拆除,但警察門卻不准我出門吃飯和大小便。這天值班的警察冒仕林全身壓在我的背上,右臂拤住我的頭頸,並用皮鞋跟猛踩我的腳背,還惡狠狠地說:「今天我就是和你親熱親熱,你準備怎麼樣!」10月17日中午監控撤銷,下午2點我趕到芷江西派出所,質問所長胡良偉:「你們憑什麼對我監控」,豈料胡良偉竟推得一乾二淨:「我們什麼時候對你監控過?儂介好,我們做啥要監控你?我們沒有監控你過。」……

遣送經歷

2002年11月11日我在北京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信訪接待室(俗稱「兩辦」)正常上訪,208接待員對我還沒有談話完畢,北京警察已在旁邊等候,接待一完畢,我就瞥見208接待員在批條上寫「盲流打工」等字樣,警察就將我和蔡新華、朱東輝、小張四人塞進一輛囚車直駛北京昌平遣送站,關進去後,我們就被稱作「遣送人員」,一律脫下衣褲鞋帽進行徹底抄身,財物登記。我看到有一個來自福建的遣送人員,他身上帶著的1600元錢,警察說:「你要登記的話,全部上繳國家,你一分錢也沒有,你不登記的話,可以拿回600元。」結果他沒有登記,被警察私吞了1000元錢。此後10天我們過著非人的生活,該遣送站裡的房屋無床無凳,就在水泥地上鋪一層複合地板,一間20來平方米的房間最多時曾關押40多名「遣送人員」,大家只能插蠟燭般地站著,根本無法躺下。

這裡每天只供應兩頓飯,每頓一律兩隻高粱窩窩頭,糙得無法下嚥,喝得是漂著幾片菜葉鹽鹵似的湯。我們每天看到的是警察和保安對遣送人員拳打腳踢、甚至揮舞皮帶抽打。11月的北京正是寒冬時節,時有降雪,而我們這些遣送人員每天早晚兩次都要被警察趕到已是冰天雪地的操場上集中受凍一個小時,我們幾個上海人不得不披著被子在呼嘯的北風中站立。一天我親眼看見操場上躺著一個「盲流」,聽說是被警察打死的,兩個小時後,我看見警察和保安指使幾個外地遣送人員用席子裹好後送走。

11月20日上午8點多鐘。我們40多個來自各地的遣送人員又被集中裝上大巴士,送到北京火車站,接著又轉送徐州遣送站。上海警方派人來徐州遣送站分別找我們談話,要我們認錯。其間蔡新華(73歲,裝有心臟起搏器)和小張只關押了2天便被上海警方領走了,蔡新華老人由於受到這些天來的折磨與恐嚇,回上海12個小時竟猝死家中。我和朱東輝因不願認錯,則被繼續關押5天,11月28日才將我們釋放。

不講誠信的各級信訪幹部

2003年3月5日是北京「兩會」之日,在這之前,來自全國各地訪民都湧向首都伸冤,媒體對公民維權運動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關注。2003年2月底,我又一次赴北京上訪。三月上旬來自上海的40多位訪民幾乎天天到「兩辦」、國家信訪總局、建設部、公安部等國家級信訪部門反映上海動遷黑幕,引起了上海市政府的恐慌,上海市政府駐京辦事處信訪幹部夏敏自從2月底就一路尾隨我們並做分化瓦解工作,但由於上訪者團結一致,所以毫無結果。3月6日,夏敏在建設部接待處與45名上訪者談判,請求大家立刻離京,並作四點口頭承諾:1.全體45名上訪人員臥鋪回滬;2.列車上吃喝免單;3.市委副秘書長柴俊勇將於3月7日下午1時半在市委信訪辦接待全體赴京上訪人員;4.不讓警察干預、跟蹤,保證回滬的上訪人員安全……

當晚8點前,我們45名上訪人員全部被騙上了5號車廂,這里根本沒有什麼臥鋪,硬座也不夠,列車員還把餐車內的圓凳拿來充數,我們一上車廂,數十名上海便衣警察便將車廂兩頭的鐵門鎖上,將上訪人員與別的乘客一起軟禁在5號車箱內,到天津站。幾位外地乘客要求下車,上海警察竟硬是不開門不讓下。我們發覺受夏敏欺騙,於是一起據理力爭,黃芝蘭、柴燕芬還為此受傷倒地,最後只爭取到8只臥鋪。晚8時開的車本該8點就吃飯,但經我們反覆鬥爭,晚10時半我們這些上訪者才吃上晚飯。

列車次日上午10點一到上海站,只見站台上站滿了警察,黑壓壓的有幾百人之多。他們將45名上訪人員分割開來,我與田寶成等7位閘北區的上訪人員走出火車站後,在秣陵路上被尾隨其後的二十多名警察強拉硬拽拖往閘北信訪辦,這是我第一次被警察毆打,指揮者閘北區治安支隊長曹××。當天下午上海市府主管信訪工作的柴俊勇副秘書長分別接待上訪者,輪到我時已近午夜,柴副秘書長面露倦態,說已很疲勞了,要我書面向他反映情況,並保證我寫信給他,他封封回覆。事實上,我此後寫給他的信,沒有一封有回音。我失去了一次直接與柴俊勇面談的機會。

由於市府秘書長柴俊勇先生失信於我,2003年4月16日,我第13次去北京上訪。20號下午,上海市政府駐京辦事處張副主任委託信訪員施興元開具了一張寫明區長24號上午接待我的督辦信函,我買了第二天的車票於22號回到上海。

4月24日上午9點,我拿著「駐京辦」開具的書面依據到上海市閘北區政府信訪辦。看到田寶成夫妻倆也拿著同樣的一封信函,要求區長接待。信訪員康××傳出話講:區長10:30分接待,我耐心地等到10:30分。又傳出話來說由於「非典」,12天後再接待我,讓我們自行隔離,我考慮到信訪辦工作人員經常欺騙、愚弄上訪群眾,幾無誠信可言,我當場提出:請區長以書面形式約定接見時間,以防日後賴帳。我同意隔離,希望政府提供隔離場所。當時在場的信訪人員根本不予理會,無奈之下,我決定直接找區長交涉,在很順利地經過多名保安值勤的門崗後,我進入了區政府辦公樓底層電梯間,保安隨即上前阻攔,既不讓我上樓梯,又不讓進電梯。其間田寶成夫婦也進入電梯間不久,就被區政府幹部勸離。沒想到我們的這一舉動竟構成了後來所謂的「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跌進了市、區兩級政府設下的陷阱。
當天中午11點,我和田寶成夫婦被軟禁在區信訪辦,不讓出門。到晚上7點左右,忽然來了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強行給我戴上手銬送往閘北看守所,但被看守所拒收,接著他們又將我送往上海同濟附屬醫院進行強制驗血、拍攝胸片檢查,其間我被拗臂、卡脖、拳打腳踢了近一個小時後又被送往閘北看守所,該看守所不知何故仍不予收押,他們又把我銬上手銬押上警車,押往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醫院,芷江西派出所所長胡良偉帶著5個拿著電警棍、約束帶的警察將我拗臂、拤頸,強行進行第二次完全相同的「非典」檢查,除了拍胸片時解開手銬一會外,我始終被他們視若罪犯。

面對為所欲為的警察,我聲嘶力竭地抗議道:「我不是犯人!你們憑什麼這麼對待上訪的老百姓?」……,提籃橋獄警喝道:「進來了就是犯人!你再凶,綁起來!」,四個服刑犯在獄警指使下上前對我粗暴抄身,搜走身上物品,不開具清單。接著四個服刑犯強行將我手腳分開綁在床上,成五馬分屍狀。此時,我看到牆上的鐘指晌午夜12:05分,其間我多次要求小便,都被拒絕。4月25日清晨4點多我便溺於身上和被褥上,至當天下午18點以後才將我鬆綁,整整18個小時!這18個小時內不許吃飯、不讓喝水,尿濕的褲子全靠體溫烘乾,鬆綁後兩腿浮腫、左胸肋下皮膚被繩子磨破出血。當晚他們又把我送到閘北看守所專門羈押嫌疑人的4號樓關押,並不說明任何理由。我為抗議這種野蠻的法西斯行為,4月24日—5月2日我絕食8天。

這期間閘北分局警方共提審我2次,第一次提審是在半夜,此時我已絕食四天,兩個承辦坐在長條桌前,三個警察和便衣分別拿著照相機和攝像機,他們示意讓我坐在桌前的一個小凳子上,我飛起一腳把小凳踢開,承辦員自圓其說地說:「杜陽明不肯坐小凳子,幫他搬個太師椅來。」我兩手撐住桌面,承辦蔣亦成要我交代問題,我把檯子一拍說:「我今天審問你們!你們必須交代貪污腐敗的所有罪行!」我指著蔣亦成說:「你抽的是中華牌,算你一天兩包,一個月2400,抽煙的開銷一般是收入的六分之一到八分之一,那麼你的收入應該是15000左右,算你是副局級幹部,也只有4000多元,另外10000多元錢你是從哪裡貪污來的?」他們心虛理虧,馬上收場,再把我送回411監房。第二次也是在半夜,由閘北區公安分局的一個國字臉的副局長提審,我坐在椅子上閉目養神,整個過程我不說一句話,他們也沒記錄一個字。

在這期間,看守所的王警長一直騙我說是被「非典隔離」。在我被關押16天後,我向所部提出抗議:既然黃警長說我是「非典隔離」為什麼到現在還把我關押在這裡?最後由所部把蔣亦成叫到看守所,宣布我被刑事拘留一個月,罪名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5月23日釋放我那天,我發覺歸還我的財物中少掉了100元,蔣亦成多次表示要認真追查,給我一個交待(此後竟無下文)。我要求他們出示刑事拘留證原件,蔣亦成從包裡拿出原件,我一看上面有上海市公安局長吳志明的大紅印章。

2003年6月3日(六四前一天)中午,我空身一人在上海新客站行走,芷江西派出所任繼新等多名警察看見後攔住我說:「今天是特別的日子,你們這些人都要看起來。」隨後我被他們一路上架著押上警車送到芷江街道信訪辦,交給信訪科長孫秉乾等兩名信訪員和翁、顧兩名便衣警察及一名臨時僱用的打手,他們關上信訪辦的門後對我說:「今天上面給了我們任務,就是要看牢你。」我反問:「難道我連走路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要回家。」見我要開門,他們5個人強行把我按到在沙發上,當我掙扎時,翁、顧兩名便衣警察和臨時打手一起將我的手臂反拗成「飛機式」,將我的頭按在地上,我聲嘶力竭地呼喊:「警察打人!」,姓翁的便衣警察說:「就打你!打得你不敢冒頭!」,孫秉干說:「沒人打你,我們只看見你打警察。」我被斷斷續續拳打腳踢了6個小時,全身多處青紫。直到我癱在沙發上他們才住手。晚上8點他們才將我放回家。

6月4日,我滿懷冤屈,帶著渾身傷痕又一次踏上了進京上告之路。下午6點,上海市信訪辦編號為203的辦事員(幹這工作的人從來不願說出自己的姓名)和閘北區督解辦左××等20多人在蘇州將我和另幾個上訪群眾公開綁架回上海。我被他們交給芷江西派出所強行看管。次日上午8點,兩名警長、三名警員、三名保安對我施暴,我被逼無奈,不得不頭撞牆壁以死抗暴,在此情形下,他們才放我自由。

6月17日上午6點多,我剛出小區門口,就被埋伏在那裡的警察毛國良等四人扭送到警車內,押往芷江西街道信訪辦軟禁15個小時後,晚上8點許他們放我回家後,還派了個保安對我繼續貼身跟蹤,我將此人擺脫後不敢回家,在馬路上兜了一夜,於6月18日乘火車第13次赴京上訪。

在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上海已有等幾十名上訪維權者在北京上告。其中有揭開上海動遷黑幕的瀋婷等人。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又多次被各級信訪部門欺騙甚至迫害,2003年7月6日下午,我們11位上海訪民在無可奈何之下前往中南海遞交上告信,希望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視,我們被帶到福佑街派出所後,上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也來到派出所,並將我們送到北京南站民政局接濟站軟禁,我們11位上海訪民集體絕食四天。第3天,閘北訪民黃芝蘭暈厥,我們要求送醫院搶救並讓一位訪民陪同,張士民一口回絕我們的合理要求,我不得不攔在救護車前,請求讓我們訪民中的一位女士陪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當著各地的上訪難民惡狠狠地對我說:「回到上海就捉脫儂!」這句話他連說了三遍。在我的據理力爭下,他們最後同意讓奚國珍隨車陪護。

7月10日我在接濟站睡午覺,下午一點左右,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蔣亦成,穩定科長李××帶領8個全副武裝的警察,用手銬將我反銬後押上警車,帶往一秘密的地下囚室,這裡四面牆壁都用了特殊軟材,被囚禁者即使頭撞牆也傷不了。關了幾個小時後,我被警察們押上火車,11日一回上海就被關進閘北分局特審室進行強制性審問,2天後我又被轉移到中興路上的英麗大酒家軟禁,從7月13日至23日我在英麗大酒家共被軟禁了10天。在我被軟禁期間的7月18日,閘北區委一秘書長帶領小江等4名幹部到英麗大酒家表示只要我相信政府,給政府時間,一定會將我上訪的四個問題解決。臨走時他們還一一與我握手道別。

7月23日下午,閘北公安分局徐達芳局長來到英麗大酒家會議室,一見面就對我說:「鼎鼎大名的杜陽明,今天我們終於見面了。我是徐達芳。」我答:「如雷貫耳的徐達芳局長!」徐達芳問:「你怎麼認識我?」我答:「你在閘北區做了那麼多事,誰聽見你名字都要發抖。」 徐達芳接著說:「你知道我們為什麼要找你?」我說:「不知道。」徐達芳說:「我就要你交待上訪過程中所有的過激行為。」並要我認錯認罪。我回答:「我一不偷竊扒拿,二不吃喝嫖賭,三不殺人放火。我為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權益上訪無錯,更無罪。你們政府只要把我的問題解決了,我就不上訪了。」徐達芳說:「上訪的問題我不管,我只管抓人,你今天認錯認罪,我們就不處理你。」我斬釘截鐵地回答說:「我無錯無罪!」……

半個小時後,我被警察押上一輛有鐵柵欄的囚車,送往閘北看守所關了一晚上,7月24日,我被轉到上海殷高路上的「兩勞」單位禁閉室內關了7天,於7月31日被送往蘇北大豐的上海市第二勞教所三大隊一中隊。開始了我人生中最為屈辱的一年半勞教生涯。時年我已59歲,趕上勞教年齡的末班車,可見政府官員對我政治上的迫害是用足政策的。

一中隊隊長王水兵一開始就對我說,外面的事情你不要多想,我們會給你燙平的,你只要服從我們的管理,遵守勞教所的制度規章。由於我對政府能給我解決問題尚抱有幻想,相信了政府官員騙人的鬼話,存在私心,因此被哄騙得「默契配合」,將勞教所的所有規定變成了綁在我身上的繩索和枷鎖。

勞教所對剛來的勞教人員通稱為「新收」,獄警對新收人員施以各種極端的訓練來「校路子」,在我所經歷的「新收」18天中,我受盡了各種酷刑的折磨,早晨4:45分起床,晚上22點睡覺。起床後只有15分鐘的漱洗時間,接下來是反覆打「內務包」(疊被子),打得不好,重新來過,再打得不好,獄警便拳打腳踢,到6點吃早飯,吃完飯便是靜坐,靜坐早中晚三次,每次兩小時,要求挺胸收腹,雙手放在膝蓋上,兩眼平視,不准打瞌睡,不准說話,不准前後觀望。一般「新收」訓練結束後,勞教人員的屁股上都會出現坐瘡且經久不褪,以後坐著凳子就會很疼,因此罰坐板凳成了獄警制約勞教人員的有效手段。

靜坐結束後,獄警就讓勞教人員到操場上軍訓操練,上午和下午各一次,每次2—3小時。我到勞教所正值盛夏,在高溫40℃的無遮攔的操場內,獄警讓我們長跑、做各種軍訓操練,做得不對就要被拳打腳踢。獄警經常故意延長口令時間,使勞教人員產生錯覺而受到懲罰,勞教所獄警因封閉式的環境都有點變態,他們以懲罰和虐待勞教人員為樂趣。一中隊獄警陳亮、劉雲松被大家稱為豺狼虎豹中的豺和狼,他們專以尋釁毆打勞教人員為樂事。陳亮除了對我拳打腳踢以外,還罰我對著火辣太陽罰站,使我受傷的眼睛雪上加霜,視力降到0.49度以下,平時老用警棍威脅我,劉雲松更是在我靜坐時從背後突然用電警棍電我。

在勞教所,勞教人員違反規定,輕則遭拳頭栗鑿,重則被警棍電擊,如有不服。就被關禁閉、扎床。所謂扎床是用寬皮帶把勞教人員五花大綁於鐵床,床中間有一個大窟窿,是專門給被綁者大小便的,獄警將被綁者的衣服拉至肚臍上,褲子拉到膝蓋處,寒冬時被綁者凍得渾身冰涼發青,酷暑時讓被綁者餵蚊子,其痒難熬。最殘酷和下流的是獄警用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甚至塞進嘴內電擊。

在我進去一個多月後,一中隊來了個叫顧魯兵的中隊指導員(此人原為一大隊隊長,因在管理中整死了勞教人員,被降級處理來到一中隊),對我表現出過分的熱情與關注,經常帶我到操場上散步談心,為我理髮,並對我說:「你的問題好解決,你在勞教所最多呆兩個月,各級政府對你的問題很關注,明天上海電視臺要對你進行採訪。」第2天管教陳亮把我帶到辦公室,拿出電警棍放在檯子上,桌子上有預先放好的茶杯茶葉,給我泡好茶就開始訓斥我,現在上海電視臺要採訪你,你不許隱瞞,老老實實對他們講,喝完茶過了10分鐘,我被帶到接待處,後來發生了什麼我就迷迷糊糊,感覺上好像看到了蔣亦成等閘北區公安局的人,問了我些什麼,叫我做了些什麼,我都沒印象了。以後幾次提審,在我喝完茶抽完煙後都出現類似的精神恍惚現象,不知道別人問了我些什麼,自己又回答了些什麼。只有反覆出現的一句問話還依稀存留在腦子裡:「王明清是不是頭?」,我回答說:「王明清是頭,我就是總統了。」後來閘北區再來人找我談話,我便一概不喝不抽他們給我的茶和煙,並且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了。

2003年10月12日下午,閘北區政府督解辦和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等人來勞教所找我談判,他們的「化解」方案被我拒絕。過了5點誤了開飯時間,我回到寢室吃了管教為我預留的飯菜(還有點微溫),肚子裡就開始翻江倒海地疼痛起來(我平時腸胃很好,不要說還有點熱的,即使是冷的也能吃,恰恰是這一次居然五天滴水不沾)。我到衛生所挂急診,告訴他們我是吃晚飯後不舒服的,沒有任何感冒症狀,但每天的當班醫生都把我當感冒治,給我吃安乃靜、頭孢等藥。在這期間我滴水不進。連續5天後,我休克被送場部醫院,被確診為急性胃潰瘍。住了9天醫院,還沒有康復又被押回一中隊。

面對為所欲為的警察,我聲嘶力竭地抗議道:「我不是犯人!你們憑什麼這麼對待上訪的老百姓?」……,提籃橋獄警喝道:「進來了就是犯人!你再凶,綁起來!」,四個服刑犯在獄警指使下上前對我粗暴抄身,搜走身上物品,不開具清單。接著四個服刑犯強行將我手腳分開綁在床上,成五馬分屍狀。此時,我看到牆上的鐘指晌午夜12:05分,其間我多次要求小便,都被拒絕。4月25日清晨4點多我便溺於身上和被褥上,至當天下午18點以後才將我鬆綁,整整18個小時!這18個小時內不許吃飯、不讓喝水,尿濕的褲子全靠體溫烘乾,鬆綁後兩腿浮腫、左胸肋下皮膚被繩子磨破出血。當晚他們又把我送到閘北看守所專門羈押嫌疑人的4號樓關押,並不說明任何理由。我為抗議這種野蠻的法西斯行為,4月24日—5月2日我絕食8天。

這期間閘北分局警方共提審我2次,第一次提審是在半夜,此時我已絕食四天,兩個承辦坐在長條桌前,三個警察和便衣分別拿著照相機和攝像機,他們示意讓我坐在桌前的一個小凳子上,我飛起一腳把小凳踢開,承辦員自圓其說地說:「杜陽明不肯坐小凳子,幫他搬個太師椅來。」我兩手撐住桌面,承辦蔣亦成要我交代問題,我把檯子一拍說:「我今天審問你們!你們必須交代貪污腐敗的所有罪行!」我指著蔣亦成說:「你抽的是中華牌,算你一天兩包,一個月2400,抽煙的開銷一般是收入的六分之一到八分之一,那麼你的收入應該是15000左右,算你是副局級幹部,也只有4000多元,另外10000多元錢你是從哪裡貪污來的?」他們心虛理虧,馬上收場,再把我送回411監房。第二次也是在半夜,由閘北區公安分局的一個國字臉的副局長提審,我坐在椅子上閉目養神,整個過程我不說一句話,他們也沒記錄一個字。

在這期間,看守所的王警長一直騙我說是被「非典隔離」。在我被關押16天後,我向所部提出抗議:既然黃警長說我是「非典隔離」為什麼到現在還把我關押在這裡?最後由所部把蔣亦成叫到看守所,宣布我被刑事拘留一個月,罪名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5月23日釋放我那天,我發覺歸還我的財物中少掉了100元,蔣亦成多次表示要認真追查,給我一個交待(此後竟無下文)。我要求他們出示刑事拘留證原件,蔣亦成從包裡拿出原件,我一看上面有上海市公安局長吳志明的大紅印章。

2003年6月3日(六四前一天)中午,我空身一人在上海新客站行走,芷江西派出所任繼新等多名警察看見後攔住我說:「今天是特別的日子,你們這些人都要看起來。」隨後我被他們一路上架著押上警車送到芷江街道信訪辦,交給信訪科長孫秉乾等兩名信訪員和翁、顧兩名便衣警察及一名臨時僱用的打手,他們關上信訪辦的門後對我說:「今天上面給了我們任務,就是要看牢你。」我反問:「難道我連走路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要回家。」見我要開門,他們5個人強行把我按到在沙發上,當我掙扎時,翁、顧兩名便衣警察和臨時打手一起將我的手臂反拗成「飛機式」,將我的頭按在地上,我聲嘶力竭地呼喊:「警察打人!」,姓翁的便衣警察說:「就打你!打得你不敢冒頭!」,孫秉干說:「沒人打你,我們只看見你打警察。」我被斷斷續續拳打腳踢了6個小時,全身多處青紫。直到我癱在沙發上他們才住手。晚上8點他們才將我放回家。

6月4日,我滿懷冤屈,帶著渾身傷痕又一次踏上了進京上告之路。下午6點,上海市信訪辦編號為203的辦事員(幹這工作的人從來不願說出自己的姓名)和閘北區督解辦左××等20多人在蘇州將我和另幾個上訪群眾公開綁架回上海。我被他們交給芷江西派出所強行看管。次日上午8點,兩名警長、三名警員、三名保安對我施暴,我被逼無奈,不得不頭撞牆壁以死抗暴,在此情形下,他們才放我自由。

6月17日上午6點多,我剛出小區門口,就被埋伏在那裡的警察毛國良等四人扭送到警車內,押往芷江西街道信訪辦軟禁15個小時後,晚上8點許他們放我回家後,還派了個保安對我繼續貼身跟蹤,我將此人擺脫後不敢回家,在馬路上兜了一夜,於6月18日乘火車第13次赴京上訪。

在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上海已有等幾十名上訪維權者在北京上告。其中有揭開上海動遷黑幕的瀋婷等人。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又多次被各級信訪部門欺騙甚至迫害,2003年7月6日下午,我們11位上海訪民在無可奈何之下前往中南海遞交上告信,希望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視,我們被帶到福佑街派出所後,上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也來到派出所,並將我們送到北京南站民政局接濟站軟禁,我們11位上海訪民集體絕食四天。第3天,閘北訪民黃芝蘭暈厥,我們要求送醫院搶救並讓一位訪民陪同,張士民一口回絕我們的合理要求,我不得不攔在救護車前,請求讓我們訪民中的一位女士陪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當著各地的上訪難民惡狠狠地對我說:「回到上海就捉脫儂!」這句話他連說了三遍。在我的據理力爭下,他們最後同意讓奚國珍隨車陪護。

7月10日我在接濟站睡午覺,下午一點左右,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蔣亦成,穩定科長李××帶領8個全副武裝的警察,用手銬將我反銬後押上警車,帶往一秘密的地下囚室,這裡四面牆壁都用了特殊軟材,被囚禁者即使頭撞牆也傷不了。關了幾個小時後,我被警察們押上火車,11日一回上海就被關進閘北分局特審室進行強制性審問,2天後我又被轉移到中興路上的英麗大酒家軟禁,從7月13日至23日我在英麗大酒家共被軟禁了10天。在我被軟禁期間的7月18日,閘北區委一秘書長帶領小江等4名幹部到英麗大酒家表示只要我相信政府,給政府時間,一定會將我上訪的四個問題解決。臨走時他們還一一與我握手道別。

7月23日下午,閘北公安分局徐達芳局長來到英麗大酒家會議室,一見面就對我說:「鼎鼎大名的杜陽明,今天我們終於見面了。我是徐達芳。」我答:「如雷貫耳的徐達芳局長!」徐達芳問:「你怎麼認識我?」我答:「你在閘北區做了那麼多事,誰聽見你名字都要發抖。」 徐達芳接著說:「你知道我們為什麼要找你?」我說:「不知道。」徐達芳說:「我就要你交待上訪過程中所有的過激行為。」並要我認錯認罪。我回答:「我一不偷竊扒拿,二不吃喝嫖賭,三不殺人放火。我為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權益上訪無錯,更無罪。你們政府只要把我的問題解決了,我就不上訪了。」徐達芳說:「上訪的問題我不管,我只管抓人,你今天認錯認罪,我們就不處理你。」我斬釘截鐵地回答說:「我無錯無罪!」……

半個小時後,我被警察押上一輛有鐵柵欄的囚車,送往閘北看守所關了一晚上,7月24日,我被轉到上海殷高路上的「兩勞」單位禁閉室內關了7天,於7月31日被送往蘇北大豐的上海市第二勞教所三大隊一中隊。開始了我人生中最為屈辱的一年半勞教生涯。時年我已59歲,趕上勞教年齡的末班車,可見政府官員對我政治上的迫害是用足政策的。

一中隊隊長王水兵一開始就對我說,外面的事情你不要多想,我們會給你燙平的,你只要服從我們的管理,遵守勞教所的制度規章。由於我對政府能給我解決問題尚抱有幻想,相信了政府官員騙人的鬼話,存在私心,因此被哄騙得「默契配合」,將勞教所的所有規定變成了綁在我身上的繩索和枷鎖。

勞教所對剛來的勞教人員通稱為「新收」,獄警對新收人員施以各種極端的訓練來「校路子」,在我所經歷的「新收」18天中,我受盡了各種酷刑的折磨,早晨4:45分起床,晚上22點睡覺。起床後只有15分鐘的漱洗時間,接下來是反覆打「內務包」(疊被子),打得不好,重新來過,再打得不好,獄警便拳打腳踢,到6點吃早飯,吃完飯便是靜坐,靜坐早中晚三次,每次兩小時,要求挺胸收腹,雙手放在膝蓋上,兩眼平視,不准打瞌睡,不准說話,不准前後觀望。一般「新收」訓練結束後,勞教人員的屁股上都會出現坐瘡且經久不褪,以後坐著凳子就會很疼,因此罰坐板凳成了獄警制約勞教人員的有效手段。

靜坐結束後,獄警就讓勞教人員到操場上軍訓操練,上午和下午各一次,每次2—3小時。我到勞教所正值盛夏,在高溫40℃的無遮攔的操場內,獄警讓我們長跑、做各種軍訓操練,做得不對就要被拳打腳踢。獄警經常故意延長口令時間,使勞教人員產生錯覺而受到懲罰,勞教所獄警因封閉式的環境都有點變態,他們以懲罰和虐待勞教人員為樂趣。一中隊獄警陳亮、劉雲松被大家稱為豺狼虎豹中的豺和狼,他們專以尋釁毆打勞教人員為樂事。陳亮除了對我拳打腳踢以外,還罰我對著火辣太陽罰站,使我受傷的眼睛雪上加霜,視力降到0.49度以下,平時老用警棍威脅我,劉雲松更是在我靜坐時從背後突然用電警棍電我。

在勞教所,勞教人員違反規定,輕則遭拳頭栗鑿,重則被警棍電擊,如有不服。就被關禁閉、扎床。所謂扎床是用寬皮帶把勞教人員五花大綁於鐵床,床中間有一個大窟窿,是專門給被綁者大小便的,獄警將被綁者的衣服拉至肚臍上,褲子拉到膝蓋處,寒冬時被綁者凍得渾身冰涼發青,酷暑時讓被綁者餵蚊子,其痒難熬。最殘酷和下流的是獄警用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甚至塞進嘴內電擊。

在我進去一個多月後,一中隊來了個叫顧魯兵的中隊指導員(此人原為一大隊隊長,因在管理中整死了勞教人員,被降級處理來到一中隊),對我表現出過分的熱情與關注,經常帶我到操場上散步談心,為我理髮,並對我說:「你的問題好解決,你在勞教所最多呆兩個月,各級政府對你的問題很關注,明天上海電視臺要對你進行採訪。」第2天管教陳亮把我帶到辦公室,拿出電警棍放在檯子上,桌子上有預先放好的茶杯茶葉,給我泡好茶就開始訓斥我,現在上海電視臺要採訪你,你不許隱瞞,老老實實對他們講,喝完茶過了10分鐘,我被帶到接待處,後來發生了什麼我就迷迷糊糊,感覺上好像看到了蔣亦成等閘北區公安局的人,問了我些什麼,叫我做了些什麼,我都沒印象了。以後幾次提審,在我喝完茶抽完煙後都出現類似的精神恍惚現象,不知道別人問了我些什麼,自己又回答了些什麼。只有反覆出現的一句問話還依稀存留在腦子裡:「王明清是不是頭?」,我回答說:「王明清是頭,我就是總統了。」後來閘北區再來人找我談話,我便一概不喝不抽他們給我的茶和煙,並且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了。

2003年10月12日下午,閘北區政府督解辦和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等人來勞教所找我談判,他們的「化解」方案被我拒絕。過了5點誤了開飯時間,我回到寢室吃了管教為我預留的飯菜(還有點微溫),肚子裡就開始翻江倒海地疼痛起來(我平時腸胃很好,不要說還有點熱的,即使是冷的也能吃,恰恰是這一次居然五天滴水不沾)。我到衛生所挂急診,告訴他們我是吃晚飯後不舒服的,沒有任何感冒症狀,但每天的當班醫生都把我當感冒治,給我吃安乃靜、頭孢等藥。在這期間我滴水不進。連續5天後,我休克被送場部醫院,被確診為急性胃潰瘍。住了9天醫院,還沒有康復又被押回一中隊。

面對為所欲為的警察,我聲嘶力竭地抗議道:「我不是犯人!你們憑什麼這麼對待上訪的老百姓?」……,提籃橋獄警喝道:「進來了就是犯人!你再凶,綁起來!」,四個服刑犯在獄警指使下上前對我粗暴抄身,搜走身上物品,不開具清單。接著四個服刑犯強行將我手腳分開綁在床上,成五馬分屍狀。此時,我看到牆上的鐘指晌午夜12:05分,其間我多次要求小便,都被拒絕。4月25日清晨4點多我便溺於身上和被褥上,至當天下午18點以後才將我鬆綁,整整18個小時!這18個小時內不許吃飯、不讓喝水,尿濕的褲子全靠體溫烘乾,鬆綁後兩腿浮腫、左胸肋下皮膚被繩子磨破出血。當晚他們又把我送到閘北看守所專門羈押嫌疑人的4號樓關押,並不說明任何理由。我為抗議這種野蠻的法西斯行為,4月24日—5月2日我絕食8天。

這期間閘北分局警方共提審我2次,第一次提審是在半夜,此時我已絕食四天,兩個承辦坐在長條桌前,三個警察和便衣分別拿著照相機和攝像機,他們示意讓我坐在桌前的一個小凳子上,我飛起一腳把小凳踢開,承辦員自圓其說地說:「杜陽明不肯坐小凳子,幫他搬個太師椅來。」我兩手撐住桌面,承辦蔣亦成要我交代問題,我把檯子一拍說:「我今天審問你們!你們必須交代貪污腐敗的所有罪行!」我指著蔣亦成說:「你抽的是中華牌,算你一天兩包,一個月2400,抽煙的開銷一般是收入的六分之一到八分之一,那麼你的收入應該是15000左右,算你是副局級幹部,也只有4000多元,另外10000多元錢你是從哪裡貪污來的?」他們心虛理虧,馬上收場,再把我送回411監房。第二次也是在半夜,由閘北區公安分局的一個國字臉的副局長提審,我坐在椅子上閉目養神,整個過程我不說一句話,他們也沒記錄一個字。

在這期間,看守所的王警長一直騙我說是被「非典隔離」。在我被關押16天後,我向所部提出抗議:既然黃警長說我是「非典隔離」為什麼到現在還把我關押在這裡?最後由所部把蔣亦成叫到看守所,宣布我被刑事拘留一個月,罪名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5月23日釋放我那天,我發覺歸還我的財物中少掉了100元,蔣亦成多次表示要認真追查,給我一個交待(此後竟無下文)。我要求他們出示刑事拘留證原件,蔣亦成從包裡拿出原件,我一看上面有上海市公安局長吳志明的大紅印章。

2003年6月3日(六四前一天)中午,我空身一人在上海新客站行走,芷江西派出所任繼新等多名警察看見後攔住我說:「今天是特別的日子,你們這些人都要看起來。」隨後我被他們一路上架著押上警車送到芷江街道信訪辦,交給信訪科長孫秉乾等兩名信訪員和翁、顧兩名便衣警察及一名臨時僱用的打手,他們關上信訪辦的門後對我說:「今天上面給了我們任務,就是要看牢你。」我反問:「難道我連走路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要回家。」見我要開門,他們5個人強行把我按到在沙發上,當我掙扎時,翁、顧兩名便衣警察和臨時打手一起將我的手臂反拗成「飛機式」,將我的頭按在地上,我聲嘶力竭地呼喊:「警察打人!」,姓翁的便衣警察說:「就打你!打得你不敢冒頭!」,孫秉干說:「沒人打你,我們只看見你打警察。」我被斷斷續續拳打腳踢了6個小時,全身多處青紫。直到我癱在沙發上他們才住手。晚上8點他們才將我放回家。

6月4日,我滿懷冤屈,帶著渾身傷痕又一次踏上了進京上告之路。下午6點,上海市信訪辦編號為203的辦事員(幹這工作的人從來不願說出自己的姓名)和閘北區督解辦左××等20多人在蘇州將我和另幾個上訪群眾公開綁架回上海。我被他們交給芷江西派出所強行看管。次日上午8點,兩名警長、三名警員、三名保安對我施暴,我被逼無奈,不得不頭撞牆壁以死抗暴,在此情形下,他們才放我自由。
6月17日上午6點多,我剛出小區門口,就被埋伏在那裡的警察毛國良等四人扭送到警車內,押往芷江西街道信訪辦軟禁15個小時後,晚上8點許他們放我回家後,還派了個保安對我繼續貼身跟蹤,我將此人擺脫後不敢回家,在馬路上兜了一夜,於6月18日乘火車第13次赴京上訪。

在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上海已有等幾十名上訪維權者在北京上告。其中有揭開上海動遷黑幕的瀋婷等人。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又多次被各級信訪部門欺騙甚至迫害,2003年7月6日下午,我們11位上海訪民在無可奈何之下前往中南海遞交上告信,希望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視,我們被帶到福佑街派出所後,上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也來到派出所,並將我們送到北京南站民政局接濟站軟禁,我們11位上海訪民集體絕食四天。第3天,閘北訪民黃芝蘭暈厥,我們要求送醫院搶救並讓一位訪民陪同,張士民一口回絕我們的合理要求,我不得不攔在救護車前,請求讓我們訪民中的一位女士陪護。市信訪辦副主任張士民當著各地的上訪難民惡狠狠地對我說:「回到上海就捉脫儂!」這句話他連說了三遍。在我的據理力爭下,他們最後同意讓奚國珍隨車陪護。

7月10日我在接濟站睡午覺,下午一點左右,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蔣亦成,穩定科長李××帶領8個全副武裝的警察,用手銬將我反銬後押上警車,帶往一秘密的地下囚室,這裡四面牆壁都用了特殊軟材,被囚禁者即使頭撞牆也傷不了。關了幾個小時後,我被警察們押上火車,11日一回上海就被關進閘北分局特審室進行強制性審問,2天後我又被轉移到中興路上的英麗大酒家軟禁,從7月13日至23日我在英麗大酒家共被軟禁了10天。在我被軟禁期間的7月18日,閘北區委一秘書長帶領小江等4名幹部到英麗大酒家表示只要我相信政府,給政府時間,一定會將我上訪的四個問題解決。臨走時他們還一一與我握手道別。

7月23日下午,閘北公安分局徐達芳局長來到英麗大酒家會議室,一見面就對我說:「鼎鼎大名的杜陽明,今天我們終於見面了。我是徐達芳。」我答:「如雷貫耳的徐達芳局長!」徐達芳問:「你怎麼認識我?」我答:「你在閘北區做了那麼多事,誰聽見你名字都要發抖。」 徐達芳接著說:「你知道我們為什麼要找你?」我說:「不知道。」徐達芳說:「我就要你交待上訪過程中所有的過激行為。」並要我認錯認罪。我回答:「我一不偷竊扒拿,二不吃喝嫖賭,三不殺人放火。我為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權益上訪無錯,更無罪。你們政府只要把我的問題解決了,我就不上訪了。」徐達芳說:「上訪的問題我不管,我只管抓人,你今天認錯認罪,我們就不處理你。」我斬釘截鐵地回答說:「我無錯無罪!」……

半個小時後,我被警察押上一輛有鐵柵欄的囚車,送往閘北看守所關了一晚上,7月24日,我被轉到上海殷高路上的「兩勞」單位禁閉室內關了7天,於7月31日被送往蘇北大豐的上海市第二勞教所三大隊一中隊。開始了我人生中最為屈辱的一年半勞教生涯。時年我已59歲,趕上勞教年齡的末班車,可見政府官員對我政治上的迫害是用足政策的。

一中隊隊長王水兵一開始就對我說,外面的事情你不要多想,我們會給你燙平的,你只要服從我們的管理,遵守勞教所的制度規章。由於我對政府能給我解決問題尚抱有幻想,相信了政府官員騙人的鬼話,存在私心,因此被哄騙得「默契配合」,將勞教所的所有規定變成了綁在我身上的繩索和枷鎖。

勞教所對剛來的勞教人員通稱為「新收」,獄警對新收人員施以各種極端的訓練來「校路子」,在我所經歷的「新收」18天中,我受盡了各種酷刑的折磨,早晨4:45分起床,晚上22點睡覺。起床後只有15分鐘的漱洗時間,接下來是反覆打「內務包」(疊被子),打得不好,重新來過,再打得不好,獄警便拳打腳踢,到6點吃早飯,吃完飯便是靜坐,靜坐早中晚三次,每次兩小時,要求挺胸收腹,雙手放在膝蓋上,兩眼平視,不准打瞌睡,不准說話,不准前後觀望。一般「新收」訓練結束後,勞教人員的屁股上都會出現坐瘡且經久不褪,以後坐著凳子就會很疼,因此罰坐板凳成了獄警制約勞教人員的有效手段。

靜坐結束後,獄警就讓勞教人員到操場上軍訓操練,上午和下午各一次,每次2—3小時。我到勞教所正值盛夏,在高溫40℃的無遮攔的操場內,獄警讓我們長跑、做各種軍訓操練,做得不對就要被拳打腳踢。獄警經常故意延長口令時間,使勞教人員產生錯覺而受到懲罰,勞教所獄警因封閉式的環境都有點變態,他們以懲罰和虐待勞教人員為樂趣。一中隊獄警陳亮、劉雲松被大家稱為豺狼虎豹中的豺和狼,他們專以尋釁毆打勞教人員為樂事。陳亮除了對我拳打腳踢以外,還罰我對著火辣太陽罰站,使我受傷的眼睛雪上加霜,視力降到0.49度以下,平時老用警棍威脅我,劉雲松更是在我靜坐時從背後突然用電警棍電我。

在勞教所,勞教人員違反規定,輕則遭拳頭栗鑿,重則被警棍電擊,如有不服。就被關禁閉、扎床。所謂扎床是用寬皮帶把勞教人員五花大綁於鐵床,床中間有一個大窟窿,是專門給被綁者大小便的,獄警將被綁者的衣服拉至肚臍上,褲子拉到膝蓋處,寒冬時被綁者凍得渾身冰涼發青,酷暑時讓被綁者餵蚊子,其痒難熬。最殘酷和下流的是獄警用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甚至塞進嘴內電擊。

在我進去一個多月後,一中隊來了個叫顧魯兵的中隊指導員(此人原為一大隊隊長,因在管理中整死了勞教人員,被降級處理來到一中隊),對我表現出過分的熱情與關注,經常帶我到操場上散步談心,為我理髮,並對我說:「你的問題好解決,你在勞教所最多呆兩個月,各級政府對你的問題很關注,明天上海電視臺要對你進行採訪。」第2天管教陳亮把我帶到辦公室,拿出電警棍放在檯子上,桌子上有預先放好的茶杯茶葉,給我泡好茶就開始訓斥我,現在上海電視臺要採訪你,你不許隱瞞,老老實實對他們講,喝完茶過了10分鐘,我被帶到接待處,後來發生了什麼我就迷迷糊糊,感覺上好像看到了蔣亦成等閘北區公安局的人,問了我些什麼,叫我做了些什麼,我都沒印象了。以後幾次提審,在我喝完茶抽完煙後都出現類似的精神恍惚現象,不知道別人問了我些什麼,自己又回答了些什麼。只有反覆出現的一句問話還依稀存留在腦子裡:「王明清是不是頭?」,我回答說:「王明清是頭,我就是總統了。」後來閘北區再來人找我談話,我便一概不喝不抽他們給我的茶和煙,並且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以後再也沒有人來找我了。

2003年10月12日下午,閘北區政府督解辦和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等人來勞教所找我談判,他們的「化解」方案被我拒絕。過了5點誤了開飯時間,我回到寢室吃了管教為我預留的飯菜(還有點微溫),肚子裡就開始翻江倒海地疼痛起來(我平時腸胃很好,不要說還有點熱的,即使是冷的也能吃,恰恰是這一次居然五天滴水不沾)。我到衛生所挂急診,告訴他們我是吃晚飯後不舒服的,沒有任何感冒症狀,但每天的當班醫生都把我當感冒治,給我吃安乃靜、頭孢等藥。在這期間我滴水不進。連續5天後,我休克被送場部醫院,被確診為急性胃潰瘍。住了9天醫院,還沒有康復又被押回一中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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