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市高幹財產平均逾700萬

全國七個省市的地廳級及以上幹部個人及家屬的財產,平均超過七百萬元。全國黨政幹部已形成特權有產階層,而地廳級以上幹部已形成官僚特權階層。公職人員薪酬極度混亂,2006四月初,國務院研究室、中紀委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完成了《全國地方黨政部門、國家機關公職人員薪酬和家庭財產調查報告》。

  該報告中指出:公職人員薪酬極度混亂,有關規章制度早已名存實亡。公職人員薪酬混亂,已經造成體制內部矛盾激化、利益衝突,不僅影響公職人員隊伍職責、專業精神,而且積壓著政治危機。「特權有產階層」和「官僚特權階層」的形成該報告指出體制內部最混亂的三大問題:薪酬、編製、晉升。

  該報告披露:黨政幹部已經形成社會特權有產階層,其中地廳級以上幹部,已是官僚特權階層。官僚特權階層年收入是當地城市人均收入的八倍至二十五倍,是當地農民年均收入的二十五倍至八十五倍。

  七省市地廳級及以上幹部財產超過七百萬據該報告披露:全國有七省市地廳級及以上幹部個人及配偶擁有財產超七百萬,概況如下:廣東省,平均八百萬至二千二百萬;上海市,平均八百萬至二千五百萬;福建省,平均七百萬至一千六百萬;浙江省,平均七百萬至二千萬;江蘇省,平均七百萬至一千八百萬;山東省,平均七百萬至一千五百萬;遼寧省,平均七百萬至一千四百萬。

  七省市地廳級及以上幹部擁有住宅概況七省市地廳級及以上幹部及配偶擁有住宅數及平均面積如下:廣東省,平均三點五幢,面積六百平方米至九百平方米;上海市,平均二點五幢,面積四百五十平方米至八百五十平方米;福建省,平均二點五幢,面積五百平方米至六百平方米;浙江省,平均三幢,面積五百平方米至六百五十平方米;江蘇省,平均三點五幢,面積六百平方米至八百平方米;山東省,平均二點五幢,面積五百平方米至七百平方米;遼寧省,平均三幢,面積六百平方米至八百五十平方米。

  以上這七省市地廳級及以上幹部的子女百分之八十七至百分之九十五,在金融、地產、經貿領域工作。全國縣處級以上幹部財產調查無疾而終早在二00二年春,以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統計局的名義,在全國進行一次縣處級及以上幹部及家屬財產自報統計,結果沒有下文。原因是當年秋季要召開十六大和省一級黨政換屆工作,怕引起混亂而中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以中辦、國辦和國家統計局名義,又進行一次全國縣處級及以上幹部及家屬財產自報統計,至二00五年九月已經完成。在臨近五中全會前夕,中央政治局下令不予公布。當時,中紀委書記吳官正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闡述了不公開此項調查統計的原因:(一)怕會引發社會爭議和黨內矛盾激化,不利於社會穩定、發展;(二)會引發對社會主義社會制度的衝擊而造成消極影響;(三)會形成地區之間、幹部之間、干群之間矛盾的升級,後果嚴重。

  地區之間幹部收入的差距據所作調查:地區之間同級幹部收入的差距,高達二點五倍至八倍。如廣東省、上海市公安系統、工商、稅務系統,科級幹部年收入十八萬至二十萬;而陝西省、貴州省同系統同級幹部,年收入僅三萬至四萬。廣東省、上海市廳局級幹部年收入二十八萬至四十五萬;而山西省、江西省同系統同級幹部,年收入僅七萬至八萬;甘肅省、青海省更少,僅五萬至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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