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享有「次治外法權」的高等中國人

武宜三定律第三:「只有拿了外國護照的中國人,才能做個像樣的中國人,才有資格愛中國;才可以免除在愛國時被扣上『愛國罪』的風險。」

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教授郎咸平,近幾年揭露弊案幾乎是「指一個倒一個」:前有德隆系、顧雛軍,今有陳良宇。當然威風八面,狠出了我一口鳥氣,我盼望有更多的郎咸平。

然而,郎咸平又不是可以無限複製的。郎教授的成功除了他有足夠的勇氣之外,他還有足夠的專業知識;更重要還有他的特殊身份:香港中文大學的國際知名教授----一個享有「次治外法權」的高等中國人。另一個重要的條件則是「勢」,即郎教授所「順勢一擊」的勢:恰好配合了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需要。否則,再有勇氣、再有知識、再有知名度也白搭。如楊建利,如高智晟,如鄭恩寵,如程翔。誰如果看不到這一些,誰就是糊塗蟲。對此,郎先生倒是十分清醒的,他知道「我的個人力量跟他們完全不對稱」,「從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之中下手,確實」不容易,因而他並不沾沾自喜。

說到「次治外法權」,我很悲哀地在此提出一個新命題:「只有拿了外國護照的中國人,才能做個像樣的中國人,才有資格愛中國;才可以免除在愛國時被扣上『愛國罪』的風險。」姑且把這叫做「武宜三定律第三」吧(這定律是幾十年來用無數中國人的鮮血、骸骨和頭顱凝成的,版權不屬於武宜三,命名權可隨時出讓)。中國的事,歷來要借重享有治外法權和次治外法權的洋鬼子和高等中國人來辦,不能不說是很悲哀的吧。

周正毅再一次進局子了,鄭恩寵仍然淒淒、慘慘、慼慼;陳良宇倒球了,郎咸平主持的電視財經評論節目《財經郎閑評》,也並沒有復活。那些以為「中央的反腐決心和魄力」的想法實在只是美麗的誤會,至於「這一下能夠還老百姓一個公道」更屬白日做夢。要知在中國從來只有「黨道」而沒有什麼「公道」。上海市東八塊折遷冤民之類的老百姓只能永遠「冤沉海底」了。

郎教授說:「上海官員的貪腐現象背後的最大問題是整個利益集團的勾結很深,互相呼應」,「腐敗的政府官員,勾結腐敗的商人,共同掠奪老百姓的財富,而且有腐敗的學者散佈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給他們製造合法性。這樣形成『鐵三角』,共同操縱媒體。我沒想到他們那麼強大。」

上海如此,北京也是如此,郎教授說「過去七八年來,北京市發生了很多怪現象,嚴重傷害了社會公平和利益,北京市的腐敗集團,規模和勢力都不會比上海的小」。實際上,如今的全中國何處不如此?所以我以為郎教授的「官民一致共識是反腐」,「中國社會有了反貪這樣一個難得的共識的開端,就應該抓住這個機會,擴大共識面,製造更多的社會共贏的機會,從而讓腐敗分子再無藏身之地。社會共識越多,才能越和諧,」只是一廂情願。

中共如要「鏟除腐敗勢力」,就要把中共自己連根鏟除。所謂「反腐必亡黨」也。當年毛澤東槍斃了劉青山、張子善,而自己卻是最大的貪污犯。江澤民打擊了陳希同所謂「北京幫」,卻親手培植了更大的「上海幫」。今天胡錦濤拚火了「上海幫」,而「安徽幫」、「團幫」也隱隱然成形矣。所以,中共要「鏟除腐敗勢力」,從哪裡鏟起呢?

從中國共產黨的過去,可以知道它的現在;從中國共產黨的現在,可以知道它的將來。一個連《公布官員個人資產法案》都難產的法西斯團夥,您還指望它和您有「反貪共識」?剩下恐怕只有「官人怕反貪,窮人盼造反」一條路了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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