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郭飛雄逃不出中共的魔掌

9月15日的《廣州日報》題為《廣州警方開展「反盜版行動」取得成效》的未署名文章報導了維權人士郭飛雄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的事情。按照常理,如果是記者採寫的報導,一般都會署名,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更是可以毫無顧忌地署名,而這篇報導只說明是「本報訊」,足可見得,它是廣州警方提供給《廣州日報》的。該報導中指稱:「楊茂東(郭飛雄本名——筆者注)夥同江偉、張志濤等人,假冒出版單位,盜用合法刊物刊號,非法出版、印刷、發行出版物兩萬餘冊」。在此報導出爐之前,胡佳在向外界通報郭飛雄被捕的消息中,就已經預料到廣州的官方報紙會在次日報導此消息。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郭飛雄從事書籍出版類的商務活動早已成為往事,毫無疑問,公安機關重提舊事是想從這方面為他羅織罪名。據胡佳透露,郭飛雄是從2005年5月4日申請天安門反日遊行開始才逐漸進入公眾視野的,他除了下半年短期作為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的顧問進入太石村外,幾乎沒有正式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緊張,並未參與任何「經營活動」。最近一年多,當局為了打擊宗教信仰自由,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與佛教居士雷大勇先後被冠以「非法經營」的罪名送進監獄。郭飛雄曾在蔡卓華牧師入獄之際為其奔走呼籲,且在今年高智晟律師被捕之後組織高智晟律師法律後援團等營救行動。自從高智晟被捕,一些和高智晟相關的人便相繼失蹤或者被軟禁。作為高律師的好友,郭飛雄自然而然會成為當局時刻欲加拔除的眼中釘、肉中刺,一直都主張依法維權的他實在是難以讓警方找到他違法的證據,因此,他被冠以和維權毫不相關的罪名一點也不足為怪。

郭飛雄曾在2005年捲入過轟動一時的廣州番禺太石村事件,因為為當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他後來被非法拘押達幾個月之久,直到外界要求釋放他的呼聲四起,他才重獲自由。出獄後的郭飛雄仍然致力於推動中國社會走向民主與自由的維權活動,因此,他屢遭當局的騷擾和迫害,他在今年2月受到毆打,還曾短暫失蹤,高智晟律師據此發起接力絕食運動。今年5月,郭飛雄受邀訪問美國,回國後不久,他在前往北京途中,在列車上再次遭到毒打,最後,不得不重返廣州。高智晟律師被捕後,郭飛雄曾向海外媒體透露他將組織規模空前的救援行動,此次對郭飛雄的抓捕是對營救高智晟力量的大大削弱。

就在郭飛雄被捕的頭一天晚上10點多鐘,筆者還收到過他發來的電子郵件,沒想到第二天,他就失去了自由,由此可見,當局對他的抓捕是蓄謀已久。郭飛雄被捕以後,海外自由媒體紛紛進行了報導,並對當局的行為進行了強烈譴責,而中國憲政協進會更是在第一時間發表了《關於郭飛雄被捕的聲明》。中國憲政協進會在聲明中表達了對當局的憤怒,認為中國的公安系統以「非法經營」罪名抓捕郭飛雄「可笑、可恥、可恨!」。

郭飛雄作為近年來活躍在中國維權第一線的維權人士,堪稱中國維權運動的先驅和領袖,雖然他一直都為當局所嫉恨,但他的所作所為卻從未超越法律與道德的底線。在中國民間維權運動此起彼伏的今天,郭飛雄以其超凡的勇氣和智慧在世人的面前樹立起了一面輝煌的旗幟。中共當局面對執政合法性的日益危機,除了一如既往地扼制新聞言論自由之外,更是將一切合理合法的維權行動視之為「危害國家安全」和「危害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在官權的極力壓制下,方興未艾的中國維權運動舉步維艱。

在跛足改革的畸發展環境下,中國社會已經成為了最缺少公正的社會,官員可以憑藉他們對權力的徹底壟斷去支配一切社會資源,利用不受制約的權力去中飽私囊,利用暴力資源對覺醒中的民眾進行鉗制和鎮壓。官員們享受的是花天酒地,而老百姓卻不得不忍受貧困和虐待。從孫志剛事件到太石村罷免風波,再到汕尾東洲血案,無不呈現出中國民眾公民意識的覺醒,而與此同時,官方對太石村罷免風波和汕尾東洲血案的歪曲定性又彰顯出官權的頑固,彰顯出專制制度的滅絕人性和無法無天。起初,人們對「胡溫新政」充滿了期盼,然而今天,我們看到的是新一代中共領導集體對江澤民時代極權暴政的延續,郭飛雄的被捕便是對「和諧社會」和「依法治國」的又一次註腳。

2006年9月16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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