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稿】中國的房價「火山」(三)

 

中國房價猛漲,居民沒錢買房,但是很多新房又空置。圖為背景一間公寓大樓,攝於2006年(GETTY IMAGES)

「一支筆」管理是因為需求太大,所以書記要集中管,以滿足所有書記囊中的人物。但是儘管一支筆,還是不易分配。所以城市中心的土地,越到後來,越要劃成小塊土地來供應,以應付盡量多的需求。熟悉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深圳的人們都知道,深圳早期的較大型的住宅小區都不再出現了。一整塊土地,儘管本身也不大,但是往往劃分成小的可笑的幾塊土地來出讓。

當然,每個城市都有擴大的需要,大量郊區的耕地被徵用來開發成新的城區。但是這些土地,在貪婪的土地需求面前仍然是很有限的。從世界上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負責任的政府一定會根據人口的從高收入到低收入的比例來安排土地的用途。只有這樣才能讓各階層居民都能居者有其屋。如果中國的城市有70%的人群買不起房,那麼就一定要拿出相應比例的土地,為這部分人建廉租房或低價房。至今,中國的城市都沒有做到這一點。既然土地都用來滿足關係戶牟利的需要了,那麼這些房屋當然就是按照利潤最大化的原則來建造和出售的了。從實踐來看,顯然居住面積大的套房是最賺錢的。因為幾乎所有供出售的房屋都是這一類的。

再來看看房屋的需求面。人們一般認為,中國城市居民只有30%的人買的起現在這種價格的房子。但是實際銷售的房屋可能超過了這個比例。這是因為有兩種人加入了買房的群體:一種是農村裡極少數賺了錢的人,這種人不管用什麼方式賺的錢,都一定是要在城市裡買房定居下來,逃出農村那令人絕望的局面。還有就是小城市的有錢人遷往大城市,也是很普遍的。另一種是父母幫助子女買房。在獨生子女家庭結構中,新婚的年輕夫婦,往往能得到雙方父母舉一輩子的積蓄來全力贊助。錢多一些的雙方父母就把子女的新房買下來送給他們。更多的是由雙方父母湊錢付首付部分,小兩口自己付按揭。也就是說,採用了三家買一套房的辦法。所以,這兩種情況,加上那些本來就有能力買房的人、投資於房產的有錢人,就構成了房屋的需求。這個需求顯然大於市場上房屋的供應,因此房價節節上漲。

從上述的分析來看,房價上漲並不應該構成尖銳的社會矛盾的中心:政府只要大量建造廉租房和低價房供應市場,讓有錢人去買高價房,窮人或用極低的租金租住政府蓋的廉租房,或買政府蓋的小型的商品房,不就幾全其美了嗎?!有地方住的老百姓也不會去操心地產商賺了多少暴利,社會不就實現和諧了嗎?

問題就出在政府做不了這件事。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土地收入就構成各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不僅如此,多年來,各城市的開發程度是政府官員的主要政績,因此地方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一向就根據地方的利益,而不是全國的大政或人民的利益來決策。人們也許認為,群眾的利益難道不是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聯繫在一起的嗎?如果人民不滿意,長期來講,地方政府談得上什麼利益嗎?現實就是如此,中國的地方官和中央領導人的想法是嚴重不一致,因為地方官是被動的,在一個地方當官不知道能當幾年,因此,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而中央領導人相對控制著主動權,他們就會考慮相對較長期的利益。
實際上,地方政府的利益要求房價漲上去,越高越好。房價越高,土地價值越高。因此當中央要求各地嚴控土地供應、採取措施降低房價時,各地並不打算真正去做。地方政府的利益,各自為政的內在利益驅動,就是造成房價問題解決不了、群眾的住房問題解決不了的原因。也正因為如此,有學者認為,目前的行政手段也未必能夠把房價壓得下來。因為房屋供應是有限的,而需求是實實在在擺在那裡。

中央政府不是不知道這個根本原因。但是中央政府卻無法改變這個局面。因為是中央政府的行為方針——一切首先考慮中央政府自己的利益給地方政府做了榜樣,而且,中央在稅收中拿去了主要部分,地方的需要、尤其是基層的需要,完全得不到中央的支持,所以,各地自行解決財政開支來源,中央也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一看就很明白的事:錯不在房地產商,而在政府,群眾就不明白!只是一味的指責開發商!有的專家真的著急,但是又不敢為開發商說話。政府當然是明白的,但是政府正慶幸群眾找到開發商去發泄憤怒之情了,怎麼可能站出來為開發商澄清呢!那不是引火燒身嘛!

不過,中央政府也明白,這火表面上燒到開發商那裡,實質危害政府也是躲不過的:空喊的「和諧」社會已現出四分五裂,房價已經演變為地下岩漿的出口之一,火焰熊熊,正待噴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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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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