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產評述


一、共產與官產

Communism翻譯成共產主義,值得斟酌。既然是要推行公有制,為什麼不說是公產主義?或者反過來,既然是共產主義,為什麼不說是共有制呢?

漢字裡,共與公兩個字拼法相同、意義相近,時常組合成一個詞'公共'。共用和公用被認為是一回事,共有和公有似乎也沒有區別,在日常生活中時常混用。但仔細推敲起來,兩者還是很有些不同,在某些場合甚至對立。共由私組成,公與私分離,共與私同向,公與私反對。公有制和共產主義拼成的一道菜裡,個人和財產究竟是什麼關係呢?

公有制下,誰都無產,因為財產不屬於任何個人。卻又可以說誰都有產,因為是共產,人人有份。但這種'有產''有份'只是名義上的,不具備實際佔有和使用的權利。真要是人人都有一份,像'土改'那樣實現'耕者有其田',不過是沒收地主財產後再按人平均分配,仍然是私有制。不久就會兩極分化,恢復到不平均的原有狀態。財產共有,人人有權自由支取使用的'各取所需'也不現實。'取'光'需'盡後'共有'又成了私有,而且,'各取'的過程中即會強者多得,從一開始就不平等。只有將財產與個人徹底分離,所有的財產都變為公產,禁止未經允許的個人使用,使所有的人都變為無產者,才能消滅私有制。取消了私有,結果便是'私無',零加零等於零,所有的零加在一起還是零。'公有制'只能是'共無制','公有'和'共無'互為前提、因果,'公有'造成了'共無','共無'成就了'公有'。人人有權、共同分享的'共產'或者導致私有制的回覆,或者造成破壞財產的混亂狀態,實際上不能成立。對於公共的財產,只有把權力從個人那裡集中而形成獨立的'公權',才能成為有效的、可行的制度。'共產'為虛,'公產'為實,'公有制'下的財產只能是'公產'而非'共產'。

任何社會裏都有公共事務和公共財產,否則就不成其為社會。公共事務涉及社會的所有重要方面,經濟、文化、治安、國防以至醫療、交通、教育、司法等與個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都不可避免地含有公共因素。只要有公共財產就要有相應的管理和應用的制度,公有制並不是共產主義的專利。公共事務和公共財產從來都不是也不應該是公共管理,否則只會是毫無秩序的一片混亂。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和權力必須與公眾分離,於是產生了行使這些職能和權力的機構即政府,而構成政府的人則是官僚。官僚們有服務社會的義務和管理社會的責任,同時被賦予控制社會的權力。公共財產也屬於公共事務,也要由官僚管理。公共財產來源於公眾,服務於公眾,可算是'公產',從支配權力而言則是'官產'。'公有制'的具體內容無非是對官僚們在管理公共財產時分類分級支配許可權的規定,在實際運行中體現的是'官有制'。'共產'是'公產','公產'又是'官產',因此,'共產'就是'官產'。

私有制社會裏也一定有這一份'公產',是'私產'與'公產'並存,'私有制'與'公有制'並存。無論是地主資本家還是資產階級學者,都不會抹煞社會中公共財產的存在,也不會否認官僚對公共財產的支配。共產主義社會裏,'公有'的財產自然也要由'公家'來管理,在這一點上,共產主義社會和私有制社會完全一樣,不同之處在於公有的範圍。私有制並不否定公有,只是在公有制外還承認私有,除了其規模、性質不適合私人管理的領域,如國防、治安、郵政等,大部分產業、事業都允許私人參與。共產主義公有制卻否定私有,不但禁止私人經營任何事業,而且通過沒收、遏制、強迫捐獻等政策徹底剝奪私有財產,使所有的人都成為無產者,杜絕了私有產業發生的可能。

無論是對地主、資本家以及其他業主財產的接管,還是對個體經營者實行集體化,都是由無產階級的國家,具體說來就是由國家幹部們,按照統一的國家政策推行的。剝奪私有財產,不可能出於財產所有者的自願,他們一定會拚死抵抗,成為公有制國家的敵人。在這場鬥爭中,派來的幹部(工作組)和本地的運動積極份子依靠政權的組織力量實現對私有財產的接管。他們或者本來就是幹部,或者被吸收進幹部隊伍。所有'幹部'都是公家的人,組織的人,也就是官僚。從人事角度看來,公有化不過是私有產業管理層的政府官僚化,所有對財產的支配權力都轉移到了官僚的手裡。公有制推行到哪裡,官僚的權力就延伸到哪裡。伴隨著職能、權力的膨脹,官僚隊伍也必然擴大。共產國家一定會有一個全職全能、空前龐大的政府。與此對應,則是軟弱無力、悉聽遵命的民間。

政府的結構和性質是由其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所決定的,不會因政府權力範圍擴大而改變。不管在哪個國家,不管全社會裏實行什麼所有制,官僚機構內部都實行著公有制,官僚社會都是共產主義社會。官僚們從事著'公家'的工作,並從'公家'領取俸祿以維持生活。官僚們對於所支配的財產都沒有所有權,至少在名義上都是無產者。他們運行著組織,也隸屬於組織。不管官階高低、權勢大小、待遇優劣,官僚們的一切都來自組織,都不能脫離組織而獨立。政府的工作性質決定其組成必然是中央集權、上命下從的金字塔結構,與此對應的等級制和軍隊的銜級制大致相同。按照其責任和權力的大小輕重,官僚們分別處於高低不同的級別。他們的社會地位、生活待遇基本上全都決定於此。不僅是社會公器的政府,在各種非盈利的組織中,政黨、幫會、慈善組織等等,只要有屬於組織的公共財產和從組織領取收入的人,都會實行大同小異的共產主義。一朝天子一朝臣,無產階級革命成功以後,官僚系統全部換了新人。新的官僚機構理所當然還是吃皇糧的公有制。伴隨著公有制推行到全社會,官僚們取代地主資本家和其他業主成為各行各業的管理人,同時也就把原來分散獨立的經營單位納入到全國統一的官僚機構的管理之下,並且把官僚機構內部的公有制擴大到了全社會。

沒有那個共產主義政權自認是官僚政權,而是自稱為'蘇維埃'、'工農民主政府'、'人民政府'、'無產階級專政'等等。對公務人員也不叫官僚,而稱之為'幹部'、'公務員'、'公僕'……。其實,稱謂並不重要,不同的名詞改變不了事務的本質。管理全國的機構就是政府,而政府中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就是官僚。不同的政府自會有不同乃至對立的政策和執政方式,但由其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所確立的基本結構和性質則是大同小異。每個官僚的出身、經歷、思想形形色色,但是,既然是公務員,對他們也有著統一而不變的要求。朱元璋叫化子出身,明朝卻不是叫化子的朝代。毛澤東生於農家,新中國農民的地位也不值得羨慕。工農造反上臺,台上的工農就變成了官僚,所建立的無產階級專政也只能是官僚專政,公有化企、事業的管理層只可能官僚化而不是工農化。不管出身如何,官僚就是官僚,必須也必然按照官僚的準則行事。清廉公正、果斷有能,以及潛規則的貪污受賄、媚上驕下,這些準則在任何國家的任何政府中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所有制的更替而改變。同樣,工農也還是工農,只不過頭上的管理者從地主資本家換成了官僚而已。

我國的歷史與馬克思的社會發展模式相去甚遠,毋寧說是證明了共產主義完全不必從資本主義產生,不一定是'生產社會化與私人佔有制'矛盾發展的結果。中國共產黨成立時期,中國的資本主義還剛剛起步,資產階級、無產階級都相當弱小,政治上遠未成熟。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鬥爭根本不是我國在二十世紀前半的主題。中國革命倒是與歷史上起義奪天下的事例相似,例如漢朝的劉邦和明朝的朱元璋。都是農民為主體的造反,都是多年戰爭,都是在奪得天下後,直接把戰爭機器轉變為國家機器,集中統一的軍事組織演變為治國的官僚機構,都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所不同的,僅在於現在有了共產主義的目標。

從封建社會到共產主義,雖然跨越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階段,兩者卻是很相似的,正應了歷史螺旋式上升的假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改一個字:'普天之下莫非公土'就是共產主義。反之亦然,改一個身份,萬歲的主席作萬歲的皇上,新中國就成了又一個王朝。歷次造反都是為了'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奪得天下後都是專制獨裁,開始都是均富政策,以後都是腐敗退化,直到民不聊生而重新造反,週而復始。不過,舊的循環已被打破,新的過程尚有待觀察,歷史畢竟不是簡單的循環。封建社會裏基本上還承認私有制,皇家富有四海只是名義上的,除了收取稅賦,一般不會貿然侵犯民間的私有財產。共產主義社會卻不承認私有,國家裡的一切都是國家的。建國後,開始還留了私有制一口氣,執行新民主主義。沒幾年就開始了社會主義改造,農村是合作化,城裡是公私合營,貨真價實地實現了'莫非公土',一切財產都成了'官產',官僚機構的權力涵蓋了全部社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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