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時當時媒體的報導
20世紀80年代以前,出於對社會穩定和政治因素的考慮,我國政府以及政府對新聞傳媒的要求是,對於災難新聞須持特別慎重的態度,嚴格要求災難新聞必須積極宣傳戰勝災害的成績,反對純客觀地報導災情。這種對待災難新聞的理念可從1950年4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給各地新聞機關的「關於救災應即轉入成績與經驗方面報導的指示」中窺其一斑,指示要求「各地對救災工作的報導,現應即轉入救災成績與經驗方面,一般不要再著重報導災情」。
這種以犧牲受眾知情權為代價的災難報導思想,從建國初一直延續到80年代初期,並且牢牢控制著這一時期的災難新聞報導方法。
在報導方法上,它強調新聞的教化意義,要求新聞傳媒站在如何與災難作鬥爭的角度來充分肯定作為主體——人的崇高精神和巨大力量。用復旦大學王中教授的話來說,當時的災難新聞報導理念就是:「災難不是新聞,抗災救災才是新聞」④。
這種報導理念把受眾對於災難的知情權棄置一邊,過分強調非新聞性或新聞性不強的政府和社會行為因素,給人留下一種「王顧左右而言他」、避實就虛的感覺和印象。
20世紀70年代,我國發生了兩起重大的自然性災難,那就是舉世震驚的雲南通海大地震和河北唐山大地震。筆者考察後發現,我國當時的新聞媒體對這兩場大地震的報導,就為這一時期的災難新聞報導理念作了一個非常準確而生動的註腳和詮釋。
197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發生了大地震。第二天,《人民日報》採用新華社統稿對這一災難進行報導,其標題為:《河北省唐山、豐南一帶發生強烈地震/災區人民在毛主席革命路線指引下發揚人定勝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災》。一般來說,每當災難發生時,受眾都想盡快瞭解這場災難造成的破壞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等,同時及時和如實的報導也便於災區盡快得到救助或防範災情的擴大及再次發生。
可是,這則消息對地震災情的報導卻較為簡約,導語上只有十幾個字的概括陳述作為新聞由頭,而對受眾最為關心的受災情況,如房屋倒塌多少,死亡多少人諱莫如深,隻字不提,只有一句「震中地區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失」,重點卻放在人與災難作鬥爭上,即放在毛主席、黨中央和各級領導如何關懷災區人民,如何帶領災區人民抗災救災方面。
災情被隱瞞了,受眾對這場地震的知情權被媒體無情地剝奪了。直到事隔三年之後的1979年11月17日至22日召開的我國地震學會成立大會,才首次披露唐山大地震的具體死亡人數。於是會議閉幕第二天即11月23日《人民日報》刊登來自此次會議的新聞《唐山地震死亡24萬多人》。這條轟動全世界的新聞在人們幾乎快要對此事漸漸淡忘的時候才姍姍來遲,新聞變成了不折不扣的「舊聞」逸。
雖然雲南通海那場大地震早在1970年1月5日就發生了,比唐山大地震還要提前6年多,但外界對這場地震的知情程度遠不及唐山大地震。原因之一是新聞媒體對這一災難的報導範圍、力度、時效比唐山大地震還要遜色。直到事隔30年之後的2000年1月5日,雲南通海縣舉行大地震30週年祭集會時,才首次在正式場合披露這場大地震的死傷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塵封了漫長歲月的「秘密檔案」才得以解密,重見天日。
這場大地震的死亡人數為15621人,僅次於唐山大地震,是20世紀中國百大重災之一肄。災難降臨時,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之際,在失去理智的「革命熱潮」面前,這場人類災難的真相被掩蓋起來,見諸報端的新聞,充滿了空話套話,既沒有受災地點的具體方位,也沒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信息模糊,語焉不詳。翻閱了這一時期的各大報紙,我們僅從地震發生4天之後的《雲南日報》上找到了有關這場災難的新聞報導,標題為《我省昆明以南地區發生強烈地震/災區人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迎擊地震災害》。
在其後的《雲南日報》上,我們還發現幾段令今人啼笑皆非的報導:「金家莊公社社員們揣著毛主席的紅寶書……說,地震震不掉我們貧下中農忠於毛主席的紅心」。「千條萬條,用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武裝災區革命人民的頭腦是第一條。地震發生後,省革命委員會派專車專人,星夜兼程把紅色寶書《毛主席語錄》、金光閃閃的毛主席畫像送到了災區群眾手中……(看到紅寶書和畫像)災區群眾激動得熱淚盈眶」。
通過考察這兩次大地震的新聞報導,我們發現,在災難性事件的報導方法上,當時的傳媒表現出異乎尋常的「高度一致」,而且形成了一個關於災難新聞的報導模式:「輕描淡寫的災情」+「黨和毛主席的關懷」+「災區人民的決心」。
在這兩次大地震的報導中,甚至連有些段落、句子也幾乎是一模一樣。如果把這種報導方法納入到當代的視野中來分析,我們將無法理解當年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災難新聞報導方式以及產生這種特殊報導文體的政治動機。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對於災難性事件,受眾對它應該擁有最基本的知情權,新聞傳媒應該有其最基本的新聞運作規律。然而,這些權利和規律全被無情地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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