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作家卓瑪嘉判刑10年

西藏青年卓瑪嘉因著書遭中共逮捕,並判處了10年徒刑.

據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7月25日消息,西藏青年卓瑪嘉因創作著書遭中共逮捕,並判處10年徒刑,中共指責他著書危害國家安全.

西藏青年卓瑪嘉先生因著以中共統治下的西藏,民主與西藏人的自由等為主體的《騷動的喜馬拉雅》一書後,2005年3月9日在西藏首都拉薩遭中共公安逮捕.最初,關押在所謂的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看守所.

2005 年11月30日,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破壞國家安全罪]判處10年徒刑.2005年12月因發肺病在拉薩總醫院進行治療,但在沒有康復的情況下押往曲水監獄,由於監方因患病而沒有接受,理由是對此負不起責任.因此,繼續關押在所謂的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看守所.但是,2006年3月押往曲水監獄,現在該監獄服刑.

卓瑪嘉,筆名,洛桑格桑嘉措,父名克增,母親卓瑪.西藏安多朵拉縣(祁連)阿柔村人.從1995年開始在朵拉縣一所中學任教,後來在北京大學深造. 2003年12月1日流亡印度達蘭薩拉,並再西藏流亡政府成人學校學習英語.2004年5月返回西藏,在拉薩一所中學中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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