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沒3000多年 史上獨樹一幟的殷墟玉器(組圖)下
三)工具有斧、鑿、錛、鋸、刀、槌、紡輪、鏟、鐮等。從實物考察,少數鏟和某些小刀有使用痕跡,紡輪和一部分小刻刀也有實用意義:至於斧、鑿、錛及某些小刀,製作精緻,大概都是:象徵性工具。例如:婦好墓出土的一件玉斧,長方扁圓體,弧刃,長方形內,一穿。身兩面琢精細的獸面紋,侯家莊1001號大墓盜:坑出土的兩件殘玉斧,均刻有文字。
刀的形式較多,大致可分邊刃和端刃兩大類:邊刃刀主要有:凹背短柄和梯形及半月形3種,如婦好墓出土的兩件凹背短柄;刀,成對,背部雕出薄棱,刀身兩面各琢S形紋和方目紋,梯:形刀刃長於背,靠背處有兩孔,身兩面雕倒置的獸面紋,端刃刻;刀均為斜刃,柄端大多雕成各種動物形象,如夔(ku{)、鳥、壁虎;(圖9)、魚等。柄端多有小孔,可佩帶。
(四)用具有研磨硃砂的臼、杵,調色的盤以及梳、耳杓,匕等,皆為實用之器。如婦好墓出土的一件調色盤,盤後端兩面.雕鸚鵡形紋,有紐可懸掛。盤底滿染硃砂;梳的背部雕雙鸚鵡紋:或獸面紋,具有裝飾意義:耳杓的柄端雕成魚形或蟬形,小巧精緻:玉匕較少,婦好墓出土的一件呈長條形,柄部一面飾蟬紋,另一面飾夔紋、蟬紋、目雷紋和三角形紋,花紋瑰麗諧調。
(五)裝飾品數量最多,總數達千件以上,品種也較齊全,計有:佩帶和鑲嵌飾物,頭飾和冠飾,腕飾,器物上和衣上的墜飾:佩戴的串珠,以及用途不甚清楚的飾品。其中不少作品彫琢得相當出色,堪稱殷墟玉器中的精華。
1.佩帶和鑲嵌飾物題材多樣,主要有人像、人頭像以及各種寫實性和神話性的動物。此外,還有柄形飾、牌狀飾、牙璧、璜(huang)、玦等。對柄形飾和牙璧這裡從略。
人像和人頭像多系玉質。圓雕人像多作跽(ji)坐形,雙手撫膝,表情各有特點,僅少數作其他姿態,浮雕人像多作側視蹲踞形,雙臂上舉。僅一件作站立狀,一面為男性,另一面為女性,有人稱之為「陰陽人」。由人像和人頭像可看出殷人的5種髮式:(1)在右耳後側梳或擰長辮一條,由頭頂盤後腦一週,將辮梢壓於辮根下,(2)在頭頂梳短辮一條,垂於後腦;(3)在額頭留短髮一週;(4)在頭上梳兩個上翹的角狀髻;(5)在後腦梳個下垂的髮髻。能看出的冠式有5種:(1)作圓箍(gu)形,戴頭部以束髮;(2)在圓箍前加一橫置的筒狀飾:(3)戴高低有別的平頂冠;(4)筒狀高冠;(5)冠上中部豎立一倒置的魚尾裝飾。可看出衣裳的形式有3種:(1)交領長袖,腰束寬頻,衣上有蛇紋、目紋和雲紋,頗氣派;(2)一件石人,紋樣為大開領右衽,腰束寬頻下身著裙,長似過膝,脛紮裹腿,足穿翹尖鞋,衣及腰帶似有刺繡的花邊,甚講究;(3)後領較高,長袖,衣下緣似及小腿,衣上飾蛇紋和雲紋,胸部有獸面紋,或許是文身的標誌。此外,還有一件石人,腹部僅懸一長條形「蔽膝」,無衣紋。這些不同衣著、裝束的人像,有的可能屬於不同階級的人物,有的可能是性別或年齡的區別,它們對探究殷人的社會生活及紡織工藝等問題都有一定的意義。
寫實性的動物形象,種類繁多,計有虎、像、熊、鹿、猴、馬、牛、狗、兔、羊頭、蝙蝠、鳥、鶴、鷹、鴟鴞、鸚鵡,雁、鴿、燕雛、鸕鹚、鵝、鴨、魚、蛙、龜、鱉、螳螂、蚱蜢、蟬、蠶和螺螄等31種。大多為單件,形象逼真;個別的雕成雙鸚鵡、尾相連,極富情趣。有些獸畜、兩兩分別成對,如婦好墓出土的對馬、對象、對鵝等。這些發現,反映出琢玉藝人對動物的精細觀察;也是研究殷代野生動物和家畜、家禽的珍貴資料。
神話性動物主要有龍、鳳、怪鳥獸和鳥負龍升天等以龍為多見,大多工藝精湛。如婦好墓出土的一件圓雕蟠龍(M5:408),方形頭,張口露齒,雙角後伏,質優紋美,鳳僅一見,作側身回首形,尖喙圓眼,陽紋淺浮雕,工藝難度較大:一件浮雕怪鳥負龍升天玉琱,構思新穎別緻,呈現出怪鳥踩雲升天的畫面,極富想像;怪鳥獸多為獸角鳥身,紋樣精細,有較高的藝術價值。
牌形飾僅一見。正面雕上下相對的獸面紋,兩側有扉,上端有孔,可佩帶。
璜的數量較多,主要有龍形、魚形和素面3種。以婦好墓出土的一件大型璜最奇特,兩面分別彫琢人面鳥身紋和戴冠的側身人面紋,有可能是冠飾。
玦的數量少於璜,有龍形、虺(hui)形和素面3種。龍形和虺形殃質地厚重,紋樣精細,大概是一種佩帶飾物。
2.頭飾和冠飾主要有笄(ji),其中不乏精細者,但多為單件。而小屯M331出土的一編「編珠鷹魚飾」為由1枚雕鷹玉笄、17條玉魚和181顆綠松石所組成,在其中一條玉魚上琢有「大示它」3字,殷墟僅此一例。
(六)藝術品數量甚少,其上皆無孔眼和短榫(sun),不能佩帶或鑲嵌,但都質優形佳紋美。如婦好墓出土兩件圓雕玉虎,其中一件張口露齒,頭長兩個龍角,作奔跑狀,是上等的觀賞作品。
(七)雜器數量不多,但內涵龐雜,可識別的有玉韘(she)、玉馬嚼、玉策、含玉等。除含玉外,都較少見。玉韘今稱扳指,形似半截壺嘴,背面有一條凹槽,可納弓弦。正面雕獸面紋,有兩個小穿孔。射時套於拇指上,作鉤弦之用。這是目前所知我國最早的扳指。
上述玉器,大部分年代清楚,按殷墟文化的分期序列,大致可分早、晚兩期:早期以婦好墓玉器為代表,約相當於武丁至祖甲;晚期以殷墟西區墓玉器為代表,約相當於廩辛至帝辛。早期玉器的禽鳥和鸚鵡多作站立狀,獸、畜、鳥的主紋大部採用雙線勾徹手法,晚期的少見鸚鵡,禽鳥多作伏狀,紋樣多用單線陰刻,早期某些器物(如刀、浮雕玉人)的相應部位琢成扉棱狀,晚期的則少見扉棱;早期玉戈形制較大,晚期則較小:早期個別玉器具有「俏色’’傾向,但不典型;晚期「俏色」作品已較成熟。玉器分期、斷代的初步判定,使我們有了一個較可信的尺度,用以檢驗以往非科學發掘出土的玉器(傳世品),從而加強了斷代的準確性。
殷墟玉器是商代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殷代琢玉手工業者的輝煌業績,其藝術意義不亞於殷代青銅器。以往因發現數量不多,並沒有引起世人的重視,近20多年來,隨著殷墟發掘的開展與深入地研究,殷墟玉器受到國內外學術界和收藏家的普遍關注,這是非常值得慶幸的。我們應當發揚這一優秀文化傳統,推陳出新,使我國玉琱工藝煥發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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