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的司法支持學術剽竊

7月18日,中國大陸被炒得厲害的兩起涉及學術和言論自由的案件同日宣判,王天成訴周葉中等著作權侵權案和鄭北京訴余傑批評「爆破作文」案,王天成和余傑分別一審敗訴。王天成和余傑的代理律師如是評論兩案結果:

各位師友:

意料之中清理之外,一天輸掉兩個不該輸的官司,這在我的律師職業經歷中還是第一次,但或許這就是我們需要面對的司法現實。

7 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葛紅法官開庭宣判了王天成訴周葉中等著作權侵權案,原告王天成的訴訟請求被全部駁回,抄襲成性的周葉中師徒完勝。法院支持了對方所有的抗辯理由,認為46處抄襲清單中,或為楊君佐的"成果",或為公知的知識和學術界通說,或者是抄襲部分在王天成的論文和周葉中的著作中比例不大並非"實質內容"。中國著作權法的體系,似乎在周葉中手裡不再有效,周葉中抄了不假,但抄了白抄。
  
7月18日下午4點鐘,北京朝陽法院法官黃嵐宣判,被告余傑的文章構成對原告鄭北京名譽權的侵犯,需要登報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這似乎意味著,任何人對鄭北京"爆破作文"的批評,都可能構成侵權,虛假廣告的欺詐行為假手司法程序,都可以大行其道暢通無阻了。
  
本人認為,周葉中案的結局,說明在學術界自我糾錯機制破產後,司法制度再次被拖進泥潭,法官本身對案件全無影響力,鬼魅之徒大膽做法可以做到屢試不爽了;而余傑案的敗訴,根源則在於法官自身的糊塗和昏聵。雖然我們必須對司法抱有信心,但司法機關的中立和公正,較之提升司法工作者的水準,將會來得更加艱難。
  
感謝各位師友的長期關注,本人對上述案件的結果深感遺憾,實在是對不起大家。判決書的電子版在整理後,將上網發布。
  
浦志強 7月18日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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