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七年了,也許真的應了七年之痒?結婚前我和前任男友感情很好,但我沒有選擇嫁給他。選擇現在的丈夫是因為他比我大九歲,會疼我,工作也可心,嫁他會有助於我。於是不顧父母的阻攔……
結婚不久我們就長住娘家,父母為我照顧孩子。有一天母親同他吵架後,我們就一直斷續分居至今有三年了。我的心細,知道了許多不應知道的事,例如:他又新分了房子,我不在家時有人睡我的床;他手機上經常出現的號碼,呼機上可愛的留言;他工作上的種種不順乃至現在的沒有位置……
人常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們的婚姻現在沒有愛情,沒有感情。我只希望丈夫能把孩子的撫養權讓給我,結束這段婚姻,但卻遲遲沒有結果。兩年了,我也渴望愛情。於是我扮演了一個陰暗的角色,愛上了一個有家的男人。我很想擁有他卻又不想破壞他的家庭。我知道他雖然也愛我,卻不會因我而結束沒有太大問題的婚姻。
我知道自己在道德倫理方面做錯了,可我不知該怎樣把握自己?女人是讓人愛,讓人疼的。難道真的是為了孩子延續已不存在的婚姻,還是繼續做他的情人,永遠不見天日?我今年28歲了,是一名公務員,即將三十而立了,卻不知前面的路該如何走?
——百合
心理諮詢師吳迪給百合的忠告:
你的信真讓我感慨萬千——你呀,功利的女人,糊塗的女人!一切痛苦都是源於功利,你還不知不覺,只當自己是個受害者。你是自作自受啊!
不是七年之痒,不是厭倦。根本你當初選擇他,就是非常功利的出發點。咱們不談道德,我只問你,沒有愛情的婚姻靠什麼來維持?是你說的那些「有助於我」的方面嗎?
一個和諧的婚姻需要很多因素:第一是感情,然後是性、個性、經濟狀況、家庭背景、社會地位等等。每個人對這些因素的取捨不同,只要能達成一個自己認可的平衡,就能建設相對穩定的婚姻。前提是,他/她必須知道自己要什麼——感情?浪漫?性?金錢?社會地位?
你放棄了「感情很好」的前男友,嫁了「有利於我」的老公,可見當時你以為自己要的不是感情。在7年前你還只有21歲的年紀,真算得上是超過年齡的覺悟!大多數21歲的女孩,還都唯感情是論呢。
你就這樣自以為聰明,草率結了婚。後來他落魄了(你婚前沒想到吧,他也會落魄),那些「有助於我」的東西都不存在了,你和你的家人都開始嫌棄他了。這樣的婚姻當然會一天天走向滅亡,你難道還以為是第三者鬧的?你們分居三年,他要是沒別的女人,那才不正常呢。是你把他推出去的。
你看到了極端重利的結果是悲哀的,現在你又開始縱情了,走向另一個極端。是愛情,還是性的驅使,估計你也分不清吧。這次,你怎麼又不算計了呢?
不知你當「地下情人」已經有多久了?如果你不能在半年到一年中把他拿下,扶正,那你一輩子也別想了。半年到一年,是男人最頭暈的時候,如果那時他還沒有把老婆休掉,那他是不會頭暈了。
當然,你要是願意「永遠不見天日」,我沒意見,那個男人肯定也會樂開花。誰不願意要一個隨叫隨到、不叫不到的地下情人呢?合算啊!如果你不想那樣,我給所有「第三者」的建議都是——有本事,搞定他;沒本事,離開他。
如果你不想要這個婚姻,就結束它,別拿孩子說事。你現在這個樣子,分居又做「第三者」,對孩子又好到哪裡去?
21歲就結婚生孩子,實在是早了點。少不更事時犯下的錯誤,現在醒悟還來得及。人在什麼年齡就該做什麼事,年少時輕狂,年長時穩重,你現在是反過來了。愛情大學沒有捷徑,該出的水痘就一定要出,28歲依然年輕,有些事永遠都不會太晚。
適宜人群:偏好麻辣者。不適宜人群:逃避現實,缺乏自省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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