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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督教會核心成員被處死刑

 2006-07-12 02: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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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近日重判基督教中國家庭教會一個叫「三班僕人」教派的核心成員。為首的徐雙富等三人因所謂殺人罪一審處以死刑。另有三人死緩,其它十一求刑三到十五年。為徐雙富作無罪辯護的律師表示,徐雙富不服準備上訴。

「三班僕人」是基督教中國大陸家庭教會的一個教派,核心人物是現年六十歲的徐雙富。二零零四年四月,黑龍江司法部門指控徐雙富和「三班僕人」共十六名成員殺死另一個叫「東方閃電」教派二十名領導人。省公安廳為此成立「209項目組」偵查。今年三月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時,徐雙富等人當庭反供說,有關方面刑訊逼供,打得他「讓說什麼就承認什麼」。三個多月後的本星期三,雙鴨山中院宣判:徐雙富和另外兩名成員李毛興、王軍「故意殺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收全部財產。張敏等三人死緩,其它十一人分別求刑三到十五年。

根據指控,二十起殺人案是分布在各省的「三班僕人」信徒所為,李和平說,缺乏謀殺案與徐雙富有關的證辭。

本臺星期五打電話到黑龍江省公安廳新聞中心瞭解是否有刑訊逼供的情況。

徐雙富自一九七五年以來多次出入監房。被控「反革命」、「擾亂社會治安」,兩次入獄,又因從事傳道活動被指非法,多次遭勞教。他十四歲開始信奉基督教,在九十年代初開創「三班僕人」教派,到九十年代末據信已有百萬信徒。

根據起訴意見,這次牽涉殺死廿人的大案,是徐雙富授權、唆使、授意信徒進行的一次全國性的針對東方閃電派的擊殺。對此,律師李和平認為,起訴方指控徐雙富是一般共同犯罪,事實又按照集團犯罪讓徐雙富承擔責任,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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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僕人」三名成員被判處死刑

黑龍江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本週三就「三班僕人」十七名成員被指控故意殺人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其中三名被告,包括教會創辦人徐文庫,被判處死刑,三人被判死緩,另外十一名被告被判處三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徐文庫的女兒徐白銀向本臺粵語組表示對判決感到難過。但她認為父親是無辜的,這次純粹是一次宗教迫害。她說:「我爸一生無數次坐牢,他們已經沒有辦法以宗教去判他,所以用其他名義去判他。不管結果怎樣,我們要上訴,讓更多人瞭解事情真相。」

辯護律師李和平表示,檢察院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受害人」的死與徐文庫等人有關。他現正準備上訴材料,於數日內向法院提出上訴。他說:「人命案件是否有,我們沒法去認證和核實。就算如果有,跟我的委託人也缺乏關係,他不應負責任。在這層面上,檢察院祇有被告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祇有被告人口供,而沒有其他證據,是不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

李和平又說,按照規定,法院必須在案件審結後一個半月內宣判,但雙鴨山市中級法院在審理完案件後四個月才宣判,完全不符合程序。而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新規定,法院必須開庭審理涉及死刑的上訴。他希望法院能依法辦事,公正審理徐文庫等人的案件。

徐文庫現年六十歲,在七十年代曾因為反革命、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被判刑三年,自八十年代先後多次被當局以非法聚會、組織邪教活動等理由判關進勞教所,前後共被關押了超過十年,前年四月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黑龍江公安機關拘捕。

檢察院指控徐文庫等人在2002年至2004年間,策劃殺害二十名「東方閃電」教派成員,以及詐騙三千多萬元人民幣。案件於今年二月底開審,共審理了四天,大部分被告均在庭上指稱曾遭受酷刑逼供,部分被告更即場向法官顯示身上的傷痕。徐文庫被捕兩年來,一直不獲准保釋,也不准與家人見面。

「三班僕人」和「東方閃電」都是近年在中國發展迅速的基督教派,但被部分香港基督教會和中國家庭教會視為異端。「三班僕人」和「東方閃電」均被中國政府定性為邪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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