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獲得和分配成為「地方利益」

據一雜誌日前報導,由於中國沒有全國統一的器官分配系統,器官的獲得和分配是「地方利益」的一部分。業內人士透露,地方上不成文的規定是本地供體保證本地醫院,獲取跨地域供體不可避免地需要發生"公關費"。資源無效配置結果是,一方面,有些醫院的器官來源因找不到配型合適的受者而白白浪費;另一方面有些醫院病人在等待中死亡。數據顯示,2005年美國的14492例器官供體中,7594例來自腦死亡屍體, 6898例來自活體。而中國目前的親屬活體捐獻率僅為1.1%,其餘約98%的器官來源都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並引起國際上的爭議。

英國器官移植協會主席魏格莫指出,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中共執法當局配合購買移植器官者的需要,選擇性的處決已經判處死刑的死囚。

魏格莫同時表示,在並未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形下,每年有數千個人體器官被強行取走進行移植手術。由於長期缺少器官捐贈者,因此人體器官有著利潤極高的黑市。

多年來,人權團體也指控中共執法機構出售死囚的器官。

近來,被中共所禁的法輪功指控中國的醫院活體摘取死刑犯的器官,其中包括法輪功信徒,並出售給需要移植器官的人牟利。

中共否認有關機構曾經出售器官圖利。為了改善形象,今年3月27日中共衛生部推出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

──《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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